1、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号至23号在北京召开,这届全会主题聚焦依法治国,是首次以此为主题的中央全会。 法律是人的意志的体现,是理性精神的凝结,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关乎人民的福祉。党重视依法治国体现了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罗尔斯认为国家就是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的机器,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就是法律。人的本质是社会性的,通过社会关系体现出来,并且人人生来自由。然而这种自由如果不加以约束,人民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社会就将陷入混乱。人们必须出让一部分自由给国家,使其获得一定的权力和职责,才能通过法律很好的地维护自己的自由。只有明白了这
2、个道理,人们才能从内心接受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要建设法制国家,法制政府,法制社会必须首先健全法律体系,使各种行为有法可依。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党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指导立法工作,将党内通过的改革举措,通过国家制度的形式科学地固定下来,在程序化的环节中予以落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可见,所有制度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思想的问题。只有使人民破除了走后门,卖人情这样的观念,树立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我们才能在法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某种意义上说,思想是最大的动力,然而有时也是最大的阻碍。 旧思想的破除必须从行动做起,这体现在
3、各机构各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法律体系大致健全完善,一切就必须按照法律行事,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使法律流于形式。以习近平主席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团成立以来,中央一直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反腐纳入法治化轨道,倡导依法反腐。这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反腐立法,加上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这是众多人大代表所提倡的,也是我们现在正大力宣扬和努力去做的。然而,正如明代名相张居正感叹的: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古往今来,立法难,执行更难。在执法实践中,法律的权威经常受到各种利益团体和个人势力的挑战,很多官员领导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律失去了权威性。事实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的法律对每个人的要求都是正义的。所以,必须严格执法,要把权力关进法制的笼子里,遏制贪官的腐败行为,以恢复法律的尊严。此外,依法反腐还必须做到违法必究。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对违法违规的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对一些问题常采取下不为例的处理方式,这使得一些人在制度规定面前漠然以对,在利益诱惑面前铤而走险。因此,有必要肃清风气给予犯罪以严肃的惩罚。 以行促思,以思促行,行动与思想形成互相作用的杠杆,这样才能保证党的建设,国家的发展向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