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垃圾处置方案 为了加强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多方联动、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思路,大力推广“村收集、镇、社区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的轨道。 二、
2、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村收集、镇、社区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全面推广,“一村一站、一镇、社区一车、一县一场(其中,城关镇、赤道社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县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归集处置设施全部建成并规范运行,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规范处置”,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环境意识明显提升。 三、重点工作 1、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镇、社区要遵循布局合理、分类实施、经济适用的原则,大力开展以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分类站、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以及封闭式垃圾桶、垃圾转运车等设施配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3、。要统筹考虑各行政村区位条件、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次设计、分步实施。 2、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日常收集清运。各镇、社区要着眼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目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日常收集清运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常收集清运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要科学制订垃圾清运车作业线路,合理调配作业车辆和清运频次,在确保垃圾及时清运的同时,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要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日常作业情况的检查考核,妥善做好垃圾清运车辆的管理、保养、维护,确保所有垃圾清运车辆正常运行。 3、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要面向各村大力宣传推广生活
4、垃圾分类以及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要妥善做好危险废弃物的规范化处置,特别是对农药瓶、废电池、废日光灯管,以及农村医疗废弃物等有害垃圾,必须与其他生活垃圾进行隔离存放,落实有关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对可氧化的有机垃圾,通过堆沤成肥、沼气厌氧化等方式处理,实现合理利用;对不能氧化的玻璃、泡沫等垃圾,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运往县城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要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通过回填机耕路面等方式有效处置。 4、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各镇、社区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模式,采取“户前三包”、制订村规民约和专
5、业队伍保洁等办法,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要加强农村清扫保洁队伍建设,所有镇、村要配备专(兼)职清扫保洁人员,严格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落实日常清扫保洁责任。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定期考评,对环境卫生整体质量较差、垃圾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要定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对村道两旁、河边沟渠、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垃圾死角进行全面清理,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整体质量。 四、职责分工 1、各镇、社区管委会。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制度健全、资金落实、人员到位、设备齐全、处置规范、监管有力”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规
6、范化处置管理工作,具体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县住建局。全面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监管工作,指导各镇、社区做好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布局、建设等工作,积极配合争取中、省、市相关项目、资金。 3、县环保局。做好各镇、社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工作;对各镇、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进行全程监管;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伴生污染物(废气、渗滤液等)无害化处置进行业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争取中、省、市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项目及资金。 4、县财政局。将各镇、社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补助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5、县农业局。指导各镇、社区农业生产废弃物(农膜、农药瓶等)回收、处置工作。 6、县国
7、土局。做好各镇、社区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7、县人社局。落实各镇、社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业队伍人员及工资。 8、县编办。进一步明确各镇、社区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管理机构。 9、县物价局。制订我县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置收费标准。 10、县新农办。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作为全县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并抓好落实。 11、县扶贫办。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作为移民搬迁及“三告别”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实施。 12、县考核办。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纳入各镇、社区年度目标责任考评范围。 五、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
8、部署。 成立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工作动会。各镇、社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 各镇、社区按照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整体推进,采取县、镇、村联动,村镇为主体,部门包抓的办法,全面完成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置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 县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社区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置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进展快的镇、社区进行表彰,对进展缓慢、未达到建设相关要求的镇、社区予以批评。 六、
9、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心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谋划、调研、指导、协调、督办,促进整体工作全面顺利推进。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镇、社区要按照县政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的上总体安排,抓紧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明确、奖惩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各镇、社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通过加强行业指导、争取上级项
10、目资金等方式,为各镇、社区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各镇、社区也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确保垃圾收集桶、填埋场等配套设施足额配备、正常运行。各相关部门也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各镇、社区开展此项工作的资金支持。县环保局要加强与市环保局的联系,全力解决垃圾清运车辆配置问题。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科学制订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积极XX县区考核办XX县区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检查督办各镇、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五)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面向群众大力宣传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的重要意义,特别要通过宣传典型事例,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体会到开展此项工作带来的益处,自觉做好日常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以及农业废弃污染物的处置,培养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县电视台、县信息办要跟踪宣传报道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曝光随意倾倒垃圾、垃圾收运设施闲置等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监督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