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田坪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为了健全对教师评价机制,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年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一、奖励项目 优秀教师、教学质量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造成影响恶劣者; (2)违反法纪法规,情况属实者; (3)工作中严重
2、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超过7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未能达平均工作量或旷课5节及以上者(迟到、早退两次算旷课一节)。 (5)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三、考评原则 1、评优、评先以各项考评内容的结果为依据; 2、在分值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班主任,其次教绩。 评选时间。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每月评选一次,优秀教师每学期评选一次,一学年评选两次。 评选办法: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确定对象进行公示;最后认定表彰名单;发证书、奖品、拍照在校园展示 注: 1、凡违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取消评审资格; 2、综合学科及非线教学人员评优评先,方
3、案第 三、 四、五项由学校按其敬业精神,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给予量化考核。 南田坪中学 第二篇: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为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现将教师评先、评优制度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念和重要思想,模范履行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一)市、县、校级优秀班主任。 1、具备教师资格,本学年度必须担任班主任、并取得班主任合格证。 2、带班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
4、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3、评选以政教处提供的班级量化积分为依据。(若学年度的第一学期评选以上个学年度两个学期的班级量化积分之和为依据,若学年度的第二学期评选以第一个学期的班级量化积分依据)注:教师节期间,若来不及算或无法准确计算第二学期的积分,则以第一学期积分为依据。 (二)市、县、校级优秀教师。 1、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 3、努力
5、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评选以教导处提供的教师德能勤绩综合量化积分为依据。(若学年度第一学期评选以上个学年度的二个学期的积分之和为依据,若学年度的第二学期评选以第一学期积分与上个学年度第二学期之和为依据)注:教师节期间,若来不及算或无法准确计算第二学期的积分,则以第一学期积分为依据。 (三)市、县、校师德标兵、文明教师。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在学校、教
6、师、学生服务等方面做出显著实绩。 4、各组推荐12名候选人,学校组织演讲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向上一级推荐。 二、评选程序 (一)、学校成立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组长:姜照贤 副组长:周天堂李刚 成员:李坤丁晓峰刘树林各教研组长 (二)评优、评先的指标公开。 (三)评先的结果公开,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同级同样称号荣誉三年内不重复,同级荣誉一年内不重复 2、评选的结果交办公室归档统计。 3、根据情况分年级或分教研组进行评选。 4、积分相同的由领导班子和教研组长进行评议。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
7、1)触犯法律,有违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2)工作失职导致严重事故者。 (3)教育方式不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4)对学校党政的决策不认真执行,故意无理取闹者。(5)教职工之间打架斗殴。 岗李一中2013年9月 第三篇:年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医院关于2017年度评先工作的通知 为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充分发挥先进的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院决定对2017年度医院(中心)先进科室、团队,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工作满2年在岗职工(包括聘用),成立6个月以上的科室。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
8、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不以权谋私,廉洁行医、廉洁从政,并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处处维护医院的利益和病员的利益。 4、敢于管理、敢讲实话、敢与损害医院利益和声誉的人作斗争。 5、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中,成绩显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指标,无差错、事故发生,为绝大部分同志所公认。 6、受到上级表彰和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开展新技术,新科目,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医院形象及竞争力的个人和科室,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可获特别提名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评先选优(
9、1)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2)外出学习、进修超过6个月的,或在院实际上班不足半年的; (3)全年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被评先 (1)年度综合考核、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的; (2)行政查房中记载有3次以上迟到、早退、吃早餐等违纪违规的;受到待岗、停职、降级处理的; (3)在各项检查验收工作中,工作未达标,特别是上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发生过违法事件或严重违纪的;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导致医院两个效益受损的直接责任人和科室; (6)不服从医院(科室)调配,不能
10、完成院方(科室)下达工作任务的(包括经济指标,代理考试考核,义务献血等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上交有关材料的; (7)同事之间或与院外人员发生无原则纠纷,影响团结、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8)无故不参加年度三基考核或业务考核(考试)学习以及考试不合格者;连续三年未取得执业资格者。 五、评选名额分配。先进科室大科室3个(6人以上),小科室6个(5人以下);先进个人30人。 六、评选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本科(组)的推荐工作和选票收集,将汇总结果于下周一(2月20号)前报院办。 2、为保证年终总结评比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科(组)严格掌握评选和推荐先进的标准和比例
11、,注重实绩,不搞“轮流坐庄”。 3、为了保证评先选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院办将对评优评先结果予以公示。 第四篇:2011评先评优实施方案理学院2010-2011学年度 学生评先评优实施方案 根据我校“评先评优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情况,现将理学院2010-2011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如下: 一、本年度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红梅副组长:张荣强田师华曾瑶 成员:汤琼、江力、宋玉琴、张红梅、朱钱泉、黄仲、潘长宁、柳闻鹃、周道、杨莲娇、 李雪勇、李然、刘平、朱文斌、朱成、袁腾达、杨宁 班级测评小组:组长:班长副组长:团支书 组员: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学生代表 二、评定
12、对象: 1.奖学金,只限本部普教生; 2.优干限本部2010-2011学年度内任职的各级学生干部; 3.2011级新生不参评。 4.留级生,试读生不参评 三、评先评优项目及相关指标: 先进班级1个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文明寝室8个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优秀寝室长8人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优秀学生干部28人每班推选1人,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三好学生45人每班2人机动指标15个 三好学生标兵6人参照规定条件从全院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评 特等奖学金1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 一等奖学金11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 二等奖学金33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 每班2人机
13、动指标3个 三等奖学金84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 每班5人机动指标9个 个人单项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精神文明奖、文体优秀奖、新生奖学金等。包括上一学年在科技、学术、文体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详情参考学生手册有关规定) 四、评定依据: 原则上按2010年8月版学生手册之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 南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的相关制度操作。 五、测评程序 1、本人德育自评:各人回顾自己前一学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实事求是地 进行自我测评。 个人根据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打出个人德育自测 分基本分,其满分为7
14、0分。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德育奖罚分标准,个人逐项打出德育 奖励分和处罚分,并逐项列出。 2、班测评小组对全班同学进行德育互评:组长召集测评小组成员在同学自评分的基 础上对全班同学逐个进行评定。 根据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对每个同学打出德育互 评基本分。德育互评基本分必须分出等级,其满分为70分。 测评小组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德育奖罚分,认真负责地进 行复核,并将复核后的奖罚分逐个分项打出。 3、体育评分。各班测评小组逐个打出文体活动分w,并计算出t(体育成绩60%)。文 体活动分w必须分出等级,满分为40分。 4、测评小组每个学生的测
15、评分表按排名进行电子归档。 5、按以下公式计算出个人综合测评成绩: 德育评分=基本分+奖励分-处罚分 智育评分=学分加权平均分(【考试科目成绩该科目学分】 学分) 体育评分=体育成绩60%(t)+文体活动分40%(w)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评定分25%+智育评定65%+体育评分10% 六、时间安排: 10月10日。开好三个会。召开全院班主任会议、班长、团支书以上学生干部大会和参 评班级会议,对20102011学年度的评先评优工作进行动员,讲清总结评比的目的和要求, 布置学生开展学年度德、智、体综合测评及个人年度总结与鉴定。 10月11-20日:学生动员、自评、自我鉴定; 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和
16、智育成绩的评定、排序(以班为单位)。 10月21日:各班将综合测评成绩及相关材料上报院学工组(包括:综合测评表、 综合测评排名总表、集体单项奖综合材料) 10月22-23日:院学工组公示全院学生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公示二天) 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及时更正有错误的成绩(如有错误,必须在 10月2日前到院学工组核实,过期不予办理) 10月24-25日:根据以上两项成绩和所下达的指标推荐评优名单,院学工组将综合审 核后的评优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三天) 11月5日将评优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处 七、评先评优的总体要求: 1、奖学金智育评定参考标准: 特等:平均成绩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成绩
17、均为优秀,体育良好 以上; 一等: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体育 良好以上; 二等: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体育 及格以上; 三等: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均为及格以上,体育 及格。 注:考查等级分折算: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 2、“三好学生”从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十名中评定。 3、“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推荐,要求学年度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排名前三名。 4、“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担任各级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成绩优良,学年
18、内无重修课程。 5、遵循基本条件的前提下,a.个人评先评优以班为单位;b.平行班级中成绩较好的适当增加评奖额度,从机动指标中解决;c.班内同一等级,科平均分高者优先;d.对个别在某方面有违纪现象但尚可参评者,将视情况降等;e.不论个人或集体的各项评优评先,除考虑单项规定条件外,还要考虑学习成绩和基本表现。 6、学生奖学金评选由班主任召集各班学生干部逐个进行评议;“优秀学生干部”(包括院、班两级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优秀寝室长”“文明寝室”等由院政治辅导员、班主任、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组成评议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评议。 八、德育加、扣分: 原则上按10年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学
19、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所述规定 办。另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对院内评定项目和标准有如下调整; 1、加分: 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者,一等奖或第1名加4分,二等奖或第2-3名加3 分,三等奖或第4-6名加2分,优胜奖或第7名及以后名次加1分。 社会工作活动: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上学干,加2.0-2.5分;部长,班长, 加1.5-2.0分;其他学生干部加1.0-1.5分。不认真履行职责者,不加分。多项任职就高不就低,不叠加分。 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取得突出成绩、名次者,加0.5-3.0分。 学习竞赛,过级考试优秀者,加0.5-2.0分。 被评为理学院学年优秀寝室的,该寝室成员各加2分。 学生干部工作和学生集
20、体活动公认突出者加1-2分。 其他优秀,先进事迹,由院学工组核实加1-3分。 2、扣分: 受纪律处分者,按学校规定扣分。 课程不及格者(指补考前)。2分/门,以下每多一门加扣一分。 被评为理学院学年最差寝室的,该寝室成员各扣2分。 九、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评优评先: 1.有明显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2.因违反法律被司法机关拘审者; 3.因违犯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4.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先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 5.学业单科成绩存在不及格者; 6.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费用者; 7.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经学校讨论不予评奖者; 8.10-11
21、年度累计两次以上被评为最差寝室者,整个寝室成员不得参与此次评选; 9.缺课严重者,累计通报批评达两次以上者; 10.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租房者; 11.不参加公益劳动,在寝室文明建设中不履行其职责者或学业成绩等方面原因,院系认为不能评优者。 十、注意事项: 1、测评小组成员互评时不得打本人分,被发现者取消本人评优资格,其打评的分作废。 2、要注意等级比例,根据表现差异评出德育分差别来。 3、可以记分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以上实施意见,如有未涉及之处,由院学工组负责补充调整。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归理学院学工组。 理学院学工组2011.10.10 第五篇: 7.教师评先评优方案XX县区第三中学先进评选办法
22、 一、先进教师评选条例 1、先进教师必须要有爱党、爱国和忠诚教育事业的高度思想觉悟。遵纪守法,文明从教,为人师表。 2、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以上,能很好地遵守教师工作制度,且在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体罚学生现象或未受教职工奖惩条例中有关条款处罚者,才有资格参加评选。 3、先进教师候选人由各年级民主推荐和学校行政推荐相结合。 4、提出先进教师候选人必须要以评选“先进教师的条件”为依据,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以上。 5、教师民意测评得分占30%,一年的定量考核得分占30%,行政评议得分占40%,最后确定先进教师人选,并公布于众。 6、学校行政领导根据侯选人平时的综合工作业绩等,进行民意测评。
23、 7、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先进教师可从学校近两年先进中确定。当年获县级以上先进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提名为校级先进的侯选人。校级以上先进的教师原则上两年内不连续提名为校级先进的侯选人。 8、先进教师每年评选一次。 二、先进班主任评选条例 1、各年级根据学校下达名额,确定人选。 2、先进班主任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中无重大失误,未受任何处分和点名批评。 3、先进班主任必须要关心爱护学生且班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4、班主任的学期、量化考核和班级量化考核结果必须在优秀以上。任课教师对该班的学风、班风民意测验在优秀以上。 5、学校通过各项审查,最后由校行政会议确定优秀班主任。 6、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应参照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例同步进行。 7、先进班主任(包括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在每年的年底进行一次。第18页 共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