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XX县区规划管理局金钟宪 今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于2月23日召开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下面,我从四个方面谈谈如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一、认清廉政准则的地位和作用 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
2、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贺国强同志的讲话已经充分说明了廉政准则的重要作用。 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廉政准则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廉政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明确的自律标准。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方案范文.库.整理;另一方面,要制定较为全面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具体廉洁从政问题时有所遵循。廉政准则从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个
3、“不准”的要求。这些“不准”,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新情况新问题的政策界限、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 (二)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措施。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问题,一方面,廉政准则关于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提供了监督的标尺和依据,使各种监督主体在监督、评价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是非对错时能够“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廉政准则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实了实施与监督措施,从而使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
4、督的思路和方向更加明确;使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形成领导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与相关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的关系更加协调。 (三)廉政准则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抓手。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廉政准则的具体实施,既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直接影响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其他重要工作。比如: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教育,可以进一步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围绕提高廉政准则的可
5、操作性和执行力建章立制,可以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视野和领域;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检查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可以有力地促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深挖细 1查一批案件,可以进一步加大惩治工作力度等。 (四)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党和国家的廉洁形象。 廉政准则的规定,标准很高、要求很严,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廉政建设的主张,清楚地表明了我们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绝不容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能够从廉政准则中了解和认识到我们的党不仅不允许领导干部有特殊
6、利益,而且对他们有更多的约束和限制;有利于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人们廉洁、守纪、公正的思想观念,促进各行各业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和廉洁从业环境。同时,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还有利于在国际社会进一步树立我们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形象,促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廉政准则是在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整体部署、突出重点
7、,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我们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但也确有一些人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且手法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廉政准则第 一、第三条就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做到
8、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党员干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都掌握着一定的公权力,这种公权力只能用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公众服务。如果利用公权力的影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就会混淆公权与私利的界限,导致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规定,取得一定效果,但这方面的问题仍很突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必须切实加以解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坚决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上来。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
9、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仅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会滋生大量腐败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廉政准则第七条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根本上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由于不能正确对待亲情和友情,有的甚至利用职权
10、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仅自己身陷囹圄,最终也害了亲人朋友,教训十分深刻。廉政准则第五条就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亲情和友情,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不准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或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谋取利益,发现他们有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制2止,切实做到不为情所误、不为情所累。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为政之道,要在得人。当前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群众反映强烈。针对这种情况,廉政准则第四条提出了明确禁止性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
11、真执行这些规定,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严守纪律、胸怀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群众的选择;另一方面,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发扬民主作风,公道正派用人,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当前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准则就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第 六、第八条提出的这些要求,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
12、和弘扬良好作风的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四个大兴”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从严要求自己等方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几个关注点 廉政准则共3章18条。总则部分阐述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义,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五个必须”的原则要求。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提出了个方面个“不准”。第二章,“实施与监督”,明确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主体和责任。第三章“附则”,规定了适用范围、解释单位等。 廉政准则发布后,一些同志对准则的一些规定所涉及的问题
13、比较关注,在有些问题上还有不清晰的认识。这几个关注点分别是:收受他人财物问题,以交易或者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经商办企业问题,买卖股票问题,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限制问题。 (一)关于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违反规定收受他人财物,是最典型、最直接的以权谋私行为,危害大、影响坏,我们党历来坚决禁止。因此,廉政准则把这项要求摆在第一章第一条第 (一)项的位置,以凸显其重要性。根据该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它与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受贿行为的重要区别,就是没有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前提要件。也就是说,党员领导
14、干部只要收受了“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论是否为对方谋取利益,都不影响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第一条第 (二)项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第 (三)项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是对第 (一)项规定的补充,在第 (一)项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政策界限。 (二)关于以交易或者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根据廉政准则第一条第 (四)项的规定,所谓“以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要是指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高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方式买卖房屋、汽车、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
15、“以委托理财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要指以委托他人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这些行为,都是近年来查办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的权钱交易形式。从性质上讲,该项规定与本条第 (一)项规定的不准收受他人财物在性质上是一致的。之所以把这些内容单列一项,主要是考虑到这些行为与直接收受财物,表现形式和行为过程有所不同,单独列出来能够使政策界限更加具体、3明确。 (三)关于经商办企业问题。 根据廉政准则第二条第 (一)、 (二)项的规定,在这个问题上有两条政策界限。一是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根据这项要求,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以独资
16、、合资、合股、合伙等方式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以承包、租赁、委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这项要求在试行准则基础上增加了“借他人名义”,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规避法规规定,不以自己名义,而用亲朋好友名义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二是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禁令,购买、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者证券。这本身就是违纪行为;另一种是从企业、事业单位选拔、调任或者招考来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来合法拥有的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者证券,应当在任职前或者组织规定的期限内妥善处理掉,不能继续持有。 (四)关于买卖股票问题。 根据廉政准
17、则第二条第 (三)项和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除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禁止的以外,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但是,在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时,仍然有严格限制,比如:不准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不准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的建议;不准买卖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等。 (五)关于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限制问题。 根据廉政准则第五条第 (七)、 (八)项的规定,这
18、方面有两条限制,一是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等活动。其中,对于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具体限制,在中央纪委制定的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制定的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地方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通知和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中有明确规定。二是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
19、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该项要求实质上与第 (一)项要求是一致的,不同之处仅在于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 四、要认真贯彻实施好廉政准则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必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书记的要求,围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第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和长期的任务,认真抓实抓好。一要在负责领导、组织本地区本部
20、门本单位贯彻实施工作的同时,加大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二要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三要对照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加以解决。四要把4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各项廉政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形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局面。 纪检组织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一方
21、面,要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党委(党组)的部署,突出部门优势和特点,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好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意识和能力。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教育抓起”。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的思想认识基础和社会氛围。一要抓好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使他们真正理解和掌握廉政准则,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二要抓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为他们抓好相关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处理违规行为等工作打下基础。三要抓好纪
22、检干部的学习,提高他们依据廉政准则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要抓好在在党内和社会上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在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创造条件。 (三)完善配套制度,增强落实廉政准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廉政准则许多要求和规定还是总体性、原则性的,要把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好,还必须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中央纪委还要起草制定廉政准则的实施办法。各省(区、市)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授权,制定具体规定,细化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省级以下的地方、部门、单位也可以廉政准则为依据,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章立制。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要符合廉政准则的规定,符合建章立制的权限和程序。二
23、要结合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三要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四要适时清理,有废有立。过去的各项廉政规定即行废止。 (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洁自律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自律。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廉政准则,努力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思想意识,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上率先垂范,切实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审慎对待亲情友情,妥善处理人际关系,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警惕别有
24、用心的人的拉拢腐蚀。很多案件暴露出这些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与加强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和促进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五)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中,必须把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为关键环节抓紧抓好。一是要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适时对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要充分发挥有关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全面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及时发现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三是要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四是要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典型案件。五是要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范围,努力形成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此稿为廉政准则讲课提纲)第15页 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