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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簡章(參考範本)
臺北市97年度暑期游泳訓練營招生簡章
一、主旨:為推展全民體育,改善社會風氣,提昇市民生活品質,充實青少年暑期生活。
二、辦理單位:<學校全銜>。
三、活動時間:
(一)中華民國97年○月○日(星期○)至○月○日(星期○)止。
(二)每期5天。
(三)班別:依各校(單位)情況自行訂定
班別
時 間
班別
時 間
晨泳班
6:00至7:30
第三班
14:00至15:30
第一班
8:00至9:30
第四班
16:00至17:30
第二班
10:00至11:30
第五班
19:00至20:30
四、報名日期:各校(單位)自訂。
(一)免費生(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子女或本人) 報名日期/時間:
(二)免費生(一般生)報名日期/時間:
(三)自費生報名日期/時間:
五、報名地點:各校(單位)自訂。
六、報名費用:普通票800元(大學以上及成人),學生票700元(限高級中等以下學生),上開票價內含保險費,免費生須自付保險費。
七、報名資格:
(一)學員資格以就讀小學1年級以上人員為原則,身高應高於120 公分以上始得報名參加。
(二)各校(單位)得視實際設備及師資情形招收適合游泳運動之身心障礙學員,或開辦學齡前兒童專班,並報經本局核定後實施。
(三)身心障礙學員及學齡前兒童游泳時應有家長或成年親友全程陪同。
(四)凡身心狀況不適合游泳運動者(例如患有皮膚病、心臟病、傳染病、癲癇症狀或其他不適情形),不得報名參加。
(五)免費生資格為本市公私立無游泳池學校之國民小學97學年度升4、5、6年級(1~3年級不開放報名)不具游泳能力之學生,並以領有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家庭子女或本人優先錄取,其餘名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其報名表須為正本。
八、訓練班課程進度:
(一)初級班:適應水性、韻律呼吸、水中站立、水中漂浮、扶邊打水、水中划臂、手腳聯合。
(二)中級班:捷泳腿部、臂部、換氣、手腳聯合動作、蛙式腿部、臂部、換氣、聯合動作等。
(三)高級班:簡易急救常識、基本救生、轉身、仰式、蝶式聯合動作。
九、注意事項:
(一) 為防治SARS疫情,將嚴格執行學員入水前測量體溫乙事,若有學員體溫超過38度者,嚴禁入水,並請盡速就醫。
(二) 每堂課提早15分鐘到場,學員均需自備泳帽、泳鏡方可下水游泳。
(三) 學員請勿攜帶貴重物品。
(四) 敬請遵守游泳池規則。
(五) 上課地點:<機關全銜>游泳池
(六) 報名後無法前來上課,得改期(惟需加繳當期之保險費)但不得退費 (若因為身體狀況不佳,具醫師證明者除外)。
註:若學員無法前來上課為該校辦理暑期泳訓最後一期者,即不得改期或退費。
(七) 本活動學員學費中內含保險費(免費生須自付保險費)。
附件五:臺北市97年度暑期游泳訓練營報名表(參考範本)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年月日
身分證號碼
就讀學校/年級
或服務單位
票價
□ 普通票價NT 800元
□ 學生票價NT 700元
聯絡電話
(H)
手機
通訊處
活動期間
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1期5天)
參加期別
第 期
參加時段
晨間班 □ 06:00~07:30
上午班 □ 08:00~09:30
□ 10:00~11:30
下午班 □ 14:00~15:30
□ 16:00~17:30
夜間班 □ 18:00~19:30
□ 20:00~21:30
活動地點
(學校名稱)
家長簽章
附 記:
一、 未滿18歲者,須徵得家長同意。
二、 凡患有不適於游泳活動之疾病者(包含皮膚病、心臟病、傳染病、癲癇、精神病或其他類似症者),請勿報名參加,如因此發生意外,由家長自行負責。
三、 學生票一律憑學生證辦理(限高級中等以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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