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利电子申请的使用流程
1、 办理用户注册手续:提交电子申请之前,申请人应首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成为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注册方式为:先申请一个临时用户,再邮寄注册材料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用户注册申请书一份,电子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一式两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或盖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电子申请注册)。或者直接邮寄也可以。
2、 访问电子申请网站,下载安装客户端软件。
点击工具下载,下载并运行cpc安装程序。推荐xp系统,要求安装word2003。
3、 登陆电子申请网站,下载用户数字证书。在用户信息中点击证书管理,下载证书。(只有成为正式用户后才可以)
4、 利用客户端中的模板制作电子申请文件。(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5、 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在客户端首页的签名项中选择签名证书,并点击签名。
6、 提交并接受回执。
7、 接受电子申请通知书。在首页点击接收,选择签名证书,并点击获取列表,下载通知书。
8、 收到通知书15日内网上缴费。
专利的相关费用
国 内 部 分(人民币:元)
(一)申请费(必交的)
全额
个人减缓
单位减缓
1.实用新型专利
500
75
150
(二) 复审费(第一次没通过)
1.实用新型专利
300
60
120
(三)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5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四)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五)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六)无效宣告请求费
1.实用新型专利权
15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七)强制许可请求费(两方发生矛盾时)
1.实用新型专利
2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八)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3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九)专利登记、印刷费、印花税
1.实用新型专利
205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十)附加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3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20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15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
5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
1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十一)中止费
6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十二)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
240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十三)年费
全额
1.实用新型
1-3年
600
90
180
4-5年
900
135
270
6-8年
1200
180
360
9-10 年
2000
300
600
注:①维持费和复审费按照80%及60%两种标准进行减缓。②授权后三年的年费可以享受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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