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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格构硬横跨钢柱及硬横梁
第一节 需求一览表
1. 设备需求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瓦塘至洪洞北站前
魏家滩至瓦塘联络线
YHK-J-17
组
YHK-J-20
组
YHK-J-25
组
YHK-J-30
组
注:1.交货期、交货目的地见“商务文件”。
2.支柱选型仅供投标参考,最终钢柱型号和高度的选择及细分在设计联络时与施工图设计院共同确定,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3.设备数量供投标参考,最终采购量以施工现场需要的工程量为准。
2.服务需求:
序号
内 容
数量
地点
1
技术服务(供货方派人)
安装督导
现场
开通、调试督导
2
设计联络(采购方派人)
工厂
3
设备预验收(采购方派人)
工厂
4
技术培训
工厂或现场
注:上述各项费用应为所参加设计联络人员、设备预验收人员及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食宿、往返火车或飞机票及当地交通费用,该报价需纳入总价,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3.推荐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专用工具
2
系统维护2年所需备品、备件
注:要求提供详细清单,单独报价,纳入总价。
第二节 主要技术规格
1.应用范围
用于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中格构硬横跨钢柱及硬横梁。
2.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
(1)最高温度:40℃
(2)最低温度:-25℃
(3)最大运行风速:30m/s
(4)结构风速:40m/s
(5)覆冰厚度:5 mm
(6)雷暴级别:多雷区
(7)地震烈度:≤Ⅷ度
3.规格类型
3.1 规格类型
硬横跨结构由横梁、支柱及连接件组成。硬横跨结构的横梁为矩形断面的角钢格构式结构(角钢硬横跨),横梁(跨度17~40m)分若干段,梁段间通过法兰连接。支柱采用与横梁结构型式相同的角钢支柱。
硬横跨横梁与支柱采用抱箍型式连接。
3.2 支柱外形尺寸和技术规格:
品 名
规格型号
横梁跨度
(m)
支柱型号
支柱高度
(m)
角钢硬横梁
YHK-J-17
17
GY1
8.4~10.6
YHK-J-20
20
GY1
YHK-J-25
25
GY1
8.4~10.6
YHK-J-30
30
GY2
YHK-J-35
35
GY3
8.6~11.0
YHK-J-40
40
GY4
YHK表示硬横跨,J表示角钢支柱的角钢硬横跨,L表示硬横跨的跨距,为硬横跨两侧支柱中心间的距离(m)。硬横跨制造时,横梁长度应根据现场实测跨距值确定。
表中支柱高度和硬横跨长度仅供参考,最终准确值应以现场定测后选用的实际数据为准。硬横跨重量为一根横梁和两根支柱的重量。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线要求,支柱高度可能为8.4-11.0米,分别提供报价。
4. 技术要求
4.1 角钢格构硬横跨安装示意图见图1。
图1 角钢格构硬横跨(YHK-J型)安装示意图
4.2 投标产品各项参数和性能满足通用图:
《接触网单跨硬横跨安装图》:通化(2006)-1401-Ⅰ;
《接触网连续硬横跨安装图》:通化(2006)-1401-Ⅱ;
《接触网单跨硬横跨结构图》:通化(2006)-1401-Ⅲ;
《接触网连续硬横跨结构图》:通化(2006)-1401-Ⅳ;
5. 硬横跨制造应遵循的技术标准: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硬横跨 第1部分 格构式硬横跨》TB/T 2920.1-2008
《接触网单跨硬横跨安装图》 通化(2006)-1401-Ⅰ;
《接触网连续硬横跨安装图》 通化(2006)-1401-Ⅱ;
《接触网单跨硬横跨结构图》 通化(2006)-1401-Ⅲ;
《接触网连续硬横跨结构图》 通化(2006)-1401-Ⅳ;
*6. 技术性能及要求
6.1 一般要求
格构式硬横跨应按TB/T 2920.1-2008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制造。
6.2 原材料
钢材宜采用Q235B,钢材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其质量应符合GB/T 700-2006。,当硬横跨工作温度为-25℃,不得采用沸腾钢。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GB 50205-2001的规定。格构式硬横跨所用焊接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GB/T 5117和GB/T 5118的规定;
b)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相应的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GB/T 5293、GB/T 8110和GB/T 12470的规定。
6.2.3 螺栓连接副
6.2.3.1 硬横跨所用螺栓连接副(螺栓、螺母、垫圈)应采用热浸镀锌防腐,不得使用电镀锌标准连接件。
6.2.3.2 普通螺栓连接副的螺栓、螺母及垫圈应分别符合GB/T 5780、GB/T 41、GB/T 95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应符合GB/T 3098.1、GB/T 3098.2的规定。
6.2.3.3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螺栓、螺母及垫圈应分别符合GB/T 5782、GB/T 6170、GB/T 97.1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应符合GB/T 3098.1、GB/T 3098.2及GB/T 18230.6的规定。
6.2.4 锌锭
格构式硬横跨所用锌锭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其质量应符合GB/T 470的规定。
6.3 制造要求
6.3.1 下料
6.3.1.1 角钢宜采用机械冲、剪下料。钢板宜采用数控氧-乙炔切割或机械剪切下料。热切割时应采取相应的冷却措施。
6.3.1.2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20℃时,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5℃时,不得进行剪切、冲孔。
6.3.1.3 气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气割后应清除熔渣和飞溅物。
6.3.1.4 角钢及钢板切割后,其断口上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mm的边缘缺棱,切断处切割面平面度应小于0.05t(t为厚度),并不大于2.0mm,割纹深度不大于0.3mm,局部缺口深度不大于1.0mm。
6.3.1.5 切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 50205-2001的规定。
6.3.2 矫正、弯曲和制孔
6.3.2.1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时,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6.3.2.2 孔边缘不应有裂纹、飞刺和大于1.0mm的缺棱。
6.3.2.3 制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 50205-2001的规定。
6.3.3 焊接
6.3.3.1 焊缝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良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6.3.3.2 影响镀锌质量的焊缝缺陷应进行修磨或补焊,且补焊的焊缝应与原焊缝间保持圆滑过渡。
6.3.3.3 未注明焊缝质量等级的按三级焊缝质量检验,焊缝外观质量及焊缝高度应符合GB 50205-2001的规定。
6.3.4 格构式硬横跨的矫正
焊接后的硬横跨梁柱弯曲应采用机械矫正方法,消除由焊接引起的变形。矫正后的硬横跨梁柱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各部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点类别
允许偏差(mm)
1
支柱高度
B
±20
2
支柱及梁段断面宽度
B
+4,-3
3
支柱及梁段断面高度
B
+4,-3
4
支柱的弯曲度
A
L/1000
5
梁段侧向弯曲度
A
L/1000
6
支柱及梁段各断面对角线相差
B
≤5
7
梁段连接法兰盘螺栓孔中心距
A
±1.5
8
梁段连接法兰盘螺栓孔相应对角线偏差
A
≤3
9
支柱底座法兰盘螺栓孔中心距
B
±1.5
10
支柱底座法兰盘螺栓孔相应对角线偏差
B
≤5
注: A为关键项点,B为主要项点。
6.3.5 格构式硬横跨梁段连接及预留拱度
6.3.5.1 拼焊并矫正好的梁段应进行试连接,硬横跨的梁跨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6.3.5.2 硬横跨横梁应按设计图预留拱度。硬横跨安装承载后不得出现负拱度(拱度值大于0)。
6.4 热浸镀锌技术要求
6.4.1 格构式硬横跨宜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当采用其它防腐技术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6.4.2 硬横跨的热浸镀锌应在制作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热浸镀锌应符合GB/T 13912和GB/T 2694-2003的规定。
6.4.3 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
6.4.3.1 硬横跨梁柱外形不得扭曲,锌层表面应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允许有锌刺、滴瘤和多余结块,其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和GB/T 13912的规定。
6.4.3.2 热浸镀锌后必须对硬横跨梁柱进行矫正,矫正后其外形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2 硬横跨梁跨度允许偏差
序号
梁跨度L(m)
项点类别
梁跨长度的允许偏差值(mm)
1
15<L≤20
B
±8
2
20<L≤30
B
±10
3
30<L≤40
B
±15
4
L>40
B
±20
注: B为主要项点。
表3 锌层外观质量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点类别
技术要求
1
表面
B
目测锌层表面应连续完整,具有实用性光滑,无粗糙,无起皮,无残留的溶剂渣。允许存在发暗或浅灰色的色彩不均匀区域。
2
漏镀
B
每件硬横跨梁柱漏镀面不应超过10处,每个漏镀面的面积不应超过10cm2 。
3
锌刺
B
不允许。如有,必须清除锌刺部分。
4
滴瘤、结块
B
不允许
5
过酸洗
B
不允许
注: B为主要项点。
6.4.4 修复
热浸镀锌漏镀面应用罐装冷喷锌或富锌底漆、面漆各一道进行修复,干膜锌含量应不小于92%。
6.4.5 锌层附着量和锌层厚度
6.4.5.1 镀件厚度小于5mm时,锌附着量不得低于460g/m2,即任何局部锌层厚度应不低于65μm;镀件厚度大于或等于5mm时,锌附着量不得低于610g/m2,即任何局部锌层厚度应不低于86μm。
6.4.5.2 螺栓连接副的热浸镀锌层应符合GB/T 13912的规定。
6.4.6 锌层附着性
锌层应与金属基体结合牢固,应保证没有剥落或起皮现象,按GB/T 2694-2003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锤击试验后,锌层不凸起、不剥离。
6.4.7 锌层均匀性
锌层应均匀,用硫酸铜溶液浸蚀四次后不应露铁。
6.5 结构性能
6.5.1 硬横跨加载至标准检验荷载时,各构件不应产生明显弯曲和变形,锌层不剥离,不凸起。
6.5.2 硬横跨加载至标准检验荷载时:
a) 硬横跨支柱柱顶挠度不应大于(H为硬横跨支柱高度);
b) 硬横跨横梁竖向最大挠度不应大于(L为硬横梁跨长度),且不得出现负拱度。
6.5.3 硬横跨加载至承载力检验荷载(为标准检验荷载的150%)时,各构件不应产生明显的屈服,焊缝不开裂,锌层不剥离、不凸起。
7.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检查项目
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锌层厚度检验。
7.1.2 批量
同材料、同工艺的硬横跨梁柱,每1000组为一批;如在一年内生产总数不足1000组,但不少于30组时,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
7.1.3 抽样
7.1.3.1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锌层厚度
所有硬横跨梁柱均进行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锌层厚度检验。
7.1.4 判定
7.1.4.1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每根硬横跨梁柱:A类项点必须全部合格,B类项点的不合格判定数等于3(Re=3)。不合格的产品应剔除。
7.1.4.2 锌层厚度
每根硬横跨梁柱锌层厚度符合本标准5.4.5条的规定,则判定该产品锌层厚度合格,如有不合格产品应剔除,并重新进行防腐处理。
7.1.4.3 修复
外观缺陷允许修补的产品应修补完好,经检验合格后,可按合格品验收。
7.1.4.4 总判定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锌层厚度均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7.2 型式检验
7.2.1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当首次投产或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 停产一年或异地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当同类产品累计生产2000组或在三年内生产总数不足2000组时。
7.2.2检验项目
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锌层厚度、锌层质量及结构性能检验。
7.2.3 抽样
7.2.3.1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锌层厚度
每批随机抽取2组进行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锌层厚度检验。
7.2.3.2锌层附着性
从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锌层厚度均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组。
7.2.3.3锌层均匀性能
试样由企业提供相同工艺条件下的测试面积不小于100cm2的试板。
7.2.3.4 结构性能
从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锌层质量均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组硬横跨。
7.2.4 判定
7.2.4.1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受检硬横跨梁柱:A类项点必须全部合格,每根的B类项点的不合格判定数等于3(Re=3)。受检产品均合格,则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
7.2.4.2 锌层质量
受检产品锌层厚度均符合本标准5.4.5条的规定,则判定锌层厚度合格。
锌层附着性符合标准5.4.6条的规定,则判定锌层附着性合格。
锌层均匀性能符合本标准5.4.7条的规定,则判定锌层均匀性能合格。
7.2.4.3 结构性能
受检硬横跨进行结构性能检验时,符合本标准5.5的规定,则判定结构性能合格。其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结构性能不合格。
7.2.4.4 总判定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锌层质量和结构性能均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为合格。
8 标志与出厂证明书
8.1 硬横跨采用标志牌,其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生产日期等。
8.2 硬横跨包装应按协议要求的包装方法和包装限重等规定进行。如协议无规定时,一般不包装。
8.3 出厂质量证明书包括下列内容:
a) 证明书编号;
b) 执行标准编号;
c) 制造厂厂名(或厂标)及地址;
d) 产品规格数量及制造年月;
e) 质量检验结果;
f) 制造厂检验部门签章。
9.保管及运输
9.1 硬横跨梁柱段存放场地平整坚实,无积水。硬横跨梁柱段应按种类、型号分区存放,硬横跨梁柱段底层木垫枕应有足够的支撑面,以防止支点下沉。相同型号的硬横跨梁柱段叠放时,各层的梁柱段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堆放不得超过四层,层间应设垫层,以防止硬横跨梁柱被压坏或变形。
9.2 吊装硬横跨梁柱段每次不应超过2根,且宜采用两点吊装。
9.3 硬横跨梁柱段在装车、运输和卸车时,应妥善固定,保证不发生变形,不损伤涂层。硬横跨梁柱段发运应按交通运输部门的规章办理。
9.4 不应用人工从车上推下的硬横跨梁柱段的方式卸车。
10.投标技术文件
10.1 支柱型式和主要技术性能描述,必要的图纸。
10.2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和制造工艺规程(包括焊接工艺规程、热浸镀锌工艺规程等)。
10.3 相关的试验报告和省、部级鉴定证书。
10.4 制造厂的资质证书、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供货业绩、在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
10.5 标志与包装说明。
10.6 支柱的安装与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所需的特殊工机具。
10.7 产品制造的质量保证体系。
10.8 若采用技术性能要求规定以外的其它新型结构,应提供该种结构的详细技术条件与技术参数、能够完整描述其功能的图纸、试验报告、与本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结构的详细经济技术比较,其它要求同上。
11.质量保证
供货产品的质量控制应严格按照ISO9002标准执行。投标人应随生产过程尽快提供必要的质量记录,如原材料检验记录等。产品制造应具备良好的生产条件、工艺装备、检测设备和试验设备。钢材、原料、钢结构的加工及表面防腐处理应严格按本技术条件及相关标准执行。
12.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及出厂证明书
标志,运输和储存及出厂证明书应符合TB/T 2921-1998的有关规定。
支柱的包装应适应长距离运输的需要。
13.技术服务与培训
14.1 基本要求见《总则》及技术规格书共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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