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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考卷答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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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单项选择题 1. 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 B (A 5% B 10% C 15% )。 2.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 A (A A级 B B1级 C B2级 )装修材料。 3. 民用建筑工程中,不应在室内采用脲醛树脂泡沫塑料作为 C (A 保温 B 隔热 C AB都选)和吸声材料。 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 B 性材料(A 可燃 B 不燃 C 易燃)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5.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 B (A A级 B B1级 C B2级 )的装修材料上。 6. 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 C (A 火源 B 热源 C AB都选)。 7. 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中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B (A 0.75h B 1.00h C 2.00h)。 8. 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厂房或多层仓库中的楼板,当采用预应力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A (A 0.75h B 1.00h C 2.00h)。 9.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为 A ( A一级 B 二级 C 三级)。 10.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B ( A一级 B 二级 C 三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11.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B ( A一级 B 二级 C 三级)。 12.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可按 C ( A一级 B 三级 C 四级)确定;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13. 体育馆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B ( A 1个 B 2 个 C 2个以上),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 人。 14. 疏散用的楼梯间应能 C (A 天然采光 B 自然通风 C AB都选),并宜靠外墙设置。 15.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 B (A甲级防火 B乙级防火 C丙级防火)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16.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 A ( A 1个 B 2 个 C 2个以上)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17. 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办公用房、会议室贴邻,否则应采取 C ( A 防火、隔声、防污 B 消声、防火、减振 C 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18. 剧场观众厅的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的座席的观众能看到 B ( A 70% B 80% C 90%)表演区。 19.  医院建筑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 B ( A一级 B 二级 C 三级),当为三级时,不应超过三层。 20. 洗脸盆或盥洗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净距不宜小于 A ( A 0.55m B 0.60m C 0.65m)。 21.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外沿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 C ( A 1.10m B 1.20m C 1.30m)。 22. 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 B (A甲级 B乙级 C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23. 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 C (A螺旋楼梯 B扇形踏步 C AB都选 )。 24. 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 B (A 60m B 75m C 90m )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25. 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陷辐射的场所,应选择 B 。(A 温探测器 B 感烟探测器 C 火焰探测器 ) 26. 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不应设置 A (A 卷帘门 B 推拉门 C 旋转门 )。 27. 公共建筑和乙、丙类高层厂房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应设 A (A 火灾事故照明 B 安全出口标识 C 消防报警系统 )。 28. 建筑高度大于 B ( A 80m B 100m C 120m )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2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规定:老年人出人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 A (A 门坎 B 坡道 C 楼梯 )。 3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年局布修定)规定: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C (A 3.00m B 4.00m C 5.00m )。 31.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一86规定:中小学校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 B 。(A 冷热水控制阀 B 事故急救冲洗水嘴 C 纯净水装置) 32.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规定:老人院床头应设 C 。(A 呼叫对讲系统、床头照明灯和空调控制开关 B 安全视频监控装置、床头照明灯和安全电源插座 C 呼叫对讲系统、床头照明灯和安全电源插座) 33.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距公园、学校、托幼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应小于 B (A 15m B 20m C 25m)。 3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2001年局部修定)规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太平门应为 C 。(A 双扇平开门 B 推拉门 C 推闩式外开门) 35.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 C (A 一、二级 B 一、二、三级 C 一、二、三、四级)。 36. 建筑高度超过 B (A 80m B 100m C 120m)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37.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 C (A 1/2 B 1/3 C 1/4 )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38. 单位重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 B (A A级 B B1级 C B2级 )装修材料使用。 39.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A ,并不宜小于 A (A 0.15m ~0.10m B 0.20m ~0.15m C 0.25m ~0.20m ),踏步应防滑。 40. 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 B (A 15级 B 18级 C 20级),亦不应少于3级。 41.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室内墙面应采用耐碰撞、易擦拭的装修材料。色调宜用暖色。室内通道墙面阳角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下部宜作 C (A 0.15m B 0.25m C 0.35m)高的防撞板。 42.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 A (A A级 B B1级 C B2级 )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43. 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高层公共建筑和12层及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的台数不应少于 B (A 1台 B 2台 C 3台); 44. 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 A (A A级 B B1级 C B2级 )装修材料。 45. 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 C (A 1/10 B 1/15 C 1/20 )。 46. 营业空间供轮椅使用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B (A 1∶10 B 1∶12 C 1∶15 ),两侧应设高度为0.65m的扶手,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 47. 食堂餐厅售饭口的数量可按每 B (A 30人 B 50人 C 80人 )设一个,售饭口的间距不宜小于1.10m,台面宽度不宜小于0.50m,并应采用光滑、不渗水和易清洁的材料,且不能留有沟槽。 48. 体育馆看台的安全出口应均匀布置,独立的看台至少应有二个安全出口,且体育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 B (A 200~500人 B 400~700人 C 800~1000人 ),体育场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1000~2000人。 49.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得小于 A (A 1.50m B 1.80m C 2.00m )。 50. 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 C (A 1/6 B 1/8 C 1/10 ),并应有防滑措施。 二、判断题(对“√”错“х”) 1.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 ) 2. 剧场前厅面积,甲等剧场不应小于0.30m2/座,乙等剧场不应小于0.20m2/座,丙等剧场不应小于0.18m2/座。( √ ) 3. 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大于33m;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大于28m;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 √ ) 4. 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20m。( × ) 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0m。 5.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室内墙面不应有突出物。灭火器和标识板等应设置在不妨碍使用轮椅或拐仗通行的位置上。( √ ) 6. 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五层以下,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 ) 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7.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0.9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 )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8. 有通风换气要求的房间,当室内只设置送风口或只设置排风口时,应能保证关门时室内空气可以流动;( √ ) 9. 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 ) 10.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一87规定: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4m。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宜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一87规定: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幼儿经常出入的门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1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87规定:存放食品、食料或药物等房间,其存放物有可能与地面直接接触者,严禁采用有毒性的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层材料。( √ ) 12.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一88(联营商场内连续排列店铺设计)规定:饮食店的灶台不宜面向公共通道,并应有良好排烟通风设施。( √ ) 13.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一89规定: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 √ ) 14.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一89规定: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 ( √ ) 15.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一89规定: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垂直运输的食梯生、熟不宜分设。( × )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一89规定: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垂直运输的食梯生、熟应分设。 16.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规定: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 ) 17.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规定: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并可无防滑措施。( ×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规定: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 18.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传染病病房)规定:传染病病房应设单独出入口和入院处理处。( √ ) 1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传染病病房)规定:传染病病房需分别隔离的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的专用通道。( √ ) 20.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传染病病房)规定:传染病病房每间不得超过6床。两床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0.90m。( ×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传染病病房)规定:传染病病房每间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10m。 21.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传染病病房)规定:传染病病房完全隔离房可设或不设缓冲前室,但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传染病病房)规定:传染病病房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但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22. 《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规定: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听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 √ ) 23. 《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规定: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厕所和贵宾室,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 ) 2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局布修定)规定: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 ) 25.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41-87规定: 文化馆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的门均不得设置门槛。( √ ) 26.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规定: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 0.90 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 1.90 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 0.20 m。 ( × )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规定: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  1.20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2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局布修定)规定:无自然采光 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B1级装修材料。( ×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局布修定)规定: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2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局布修定)规定: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 ) 2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局布修定)规定:地下民用建 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B1级装修材料。( × )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局布修定)规定:地下民用建 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0.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宜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当采用E2类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位应进行表面涂覆密封处理。( √ ) 31. I 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 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 ) 3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可以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 × )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 ) 3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小的类别确定。( × )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35. 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 ) 36. 自动扶梯和电梯可以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 )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可以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37.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一89规定: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 ) 38. 公共建筑中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梯间,可以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 ) 公共建筑中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梯间,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39.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 √ ) 40.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设置在民用建筑内。( √ ) 4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 ) 42. 博物馆应由藏品库区、陈列区、技术及办公用房、观众服务设施等部分组成。( √ ) 43.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二层为低层住宅,三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 )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44. 博物馆的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沿街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必须设窗时,应采取防噪声、防污染等措施;( √ ) 45. 手术室、无菌室、灼伤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用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要求;放射科,脑电图等用房的地面应防潮、绝缘。( √ ) 46. 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相近。( × ) 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47.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一90规定: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 ) 4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局布修定)规定:医院的病房楼、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均宜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 ) 49.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局布修定)规定: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自动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 ) 50.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87规定: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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