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积极参加洁净水行动,
全面防治工业水污染,达到减排效应
根据广安市全面开展“洁净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美丽新广安”为目标,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围绕生态区建设,稳步推进工业污染源防治,全面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本着广安区现有工业状况,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低碳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以高新产业为主要目标,打造高兴产业基地,突出绿色环保经济,促进广安区工业减排,控制污水排放,达到减排效应,下面我就这次洁水行动,对工业工作讲以下几点建议。
一、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准入标准。工业废水处理是清洁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门,经济部门在抓招商引资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本着绿色、低碳环保的原则,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准入,特别是那些投资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产能过剩的行业要杜绝引入广安区产业园区,不得立项、备案。要控制造纸、纺织、石化、化工、有色及钢铁6个行业的引入,对达不到的废水处理的企业,坚决不得引入广安产业园,不能为了一时的效益,影响环境,,这样的企业我们一开始就不让其引入,从源头把关,杜绝后患。
二、科学规划园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加大废水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工业基础薄弱,刚刚起步的长明科技产业园区,要从长远着想,要将产业与低碳经济连为一体,打造高端绿色产业链。要建立科学的工业污水处理,要把专业的水处理公司引进到工业园区,保障工业废水的处理。工业废水因成分复杂、涉及行业广,在处理技术及行业集中度方面都有较大差,在建立污水处理站的同时,要采用先进技术,保证在广安区使用100年不过时。以前工业废水有偷排的现象,造成的水体污染现象愈加严重,引发强烈社会反响,我们政府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工业部门在废水排放方面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工业废达标排放。
三、依法管理企业,坚持依法治水,打击排法企业。对广安区地域内的小化工、小电镀、小皮革、小家具、小印染等“五小企业”,要进行进一步的清查,摸底,对存在着未依法办理证照或证照不齐、过期失效,特别是穿石、化龙一带,以往存在小型造纸厂,违反规定使用各级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将废水直接排放到江河,影响生态环境,违害老百姓的生活生产,对此,有关执法部门,要查处和取缔一批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和消除一批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关停和淘汰一批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的“五小企业”。
四、抓好技术创新,保证工业用水重复用水率达到70%。 对广安区现有企业,特别用水较大的造纸企业,要投入一部分资金,按照生态区建设要求,购买先进设备,采取水资源循环使用利用系统,保证工业重复用水率达到70%以上,减少污水废水排放。
一位参与起草的专家周三透露,工业废水处理是目前正在编制的《清洁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行动计划现仍处于编制修订阶段,具体出台时间未定。
这位专家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清洁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是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中国在环保领域的又一个重要政策。行动计划涉及面较广,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水源地保护、跨区域河湖治理等多个层面,其中,工业废水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是最重要的两部分。
该专家称,在工业废水处理领域,行动计划将在淘汰落后产能、重污染行业准入标准等细节问题上深入研究,以期加大行动计划的落实力度。同时,工业园区废水管理也是行动计划的编制内容。
上述专家介绍,环保部日前在部门会议中对行动计划进行初次审核,编制组目前正在对计划的整体内容进行论证。
一位环保行业分析师表示,经测算,2013年-2015年间,造纸、纺织、石化、化工、有色及钢铁6个行业的废水处理投资需求预计将达到1178亿元。
该研究员介绍,“十一五”以来,中国市政污水处理发展较快,目前已有近99%的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与之相比,工业废水因成分复杂、涉及行业广,在处理技术及行业集中度方面都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工业废水偷排造成的水体污染现象愈加严重,引发强烈社会反响,政府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若行动计划在废水排放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该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打开,专业水处理公司也将参与更多工业水处理项目。
遂昌县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丽水市清洁水源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清洁水源行动意义重大
近年来,全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生态县建设,先后实施两轮“811”污染整治和环境保护行动,全面实施了瓯江、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质得到持续改善,饮水安全基本得到有效保障。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快速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滞后、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推进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矛盾依然存在,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控制,饮用水源安全仍然面临威胁,水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水是生命之源泉、生产之要素、生态之基础。开展清洁水源行动,及时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人体健康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洁水源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围绕生态县建设,稳步推进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农村污染和河道内源污染防治,全面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和成屏、乌溪江等重点湖库水生态保护工作,继续保持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状态,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环境保护相协调、与水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二)指导原则
1.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区域治理为依托,实行区域治理与流域治理相结合。重点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界水体,保障成屏、乌溪江等水库生态安全。在此基础上,明确重点任务,大力推进全县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
2.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坚持源头和全过程预防,从单纯改善水环境质量转变为水质改善与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有机结合。既推进污染源头治理,切实控污减排,减轻对水环境的压力;又积极实施预防手段,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防止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
3.综合手段,统筹治理。全面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根据实际需求建立严格的淘汰和准入机制;在继续增加县城污水处理厂规模和增设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的同时,完善雨污分流配套管网、污水厂升级改造、污泥处置等相关设施建设,大幅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三、主要目标任务
(一)环境质量
1.目标:全县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 95%以上;全县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高于 95%;重点湖库藻类异常增殖现象得到遏制,氮磷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80%以上。
2.具体措施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和管理,全面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人口众多、交通繁忙,又无天然隔离屏障的,统一设置物理隔离或生物隔离设施,防止人类活动对水源地的干扰,拦截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保护区。逐步引导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山区农民下山脱贫或生态移民,全面推进水库型饮用水源集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面推进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推广建设水质安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2012年建成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进一步加强水质指标监测能力建设,尤其是三致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建设,到 2015年,所有镇级饮用水源地均按要求开展不少于两个月一次的常规监测,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逐步开展全指标监测。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环境质量、饮用水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并全部与环保部门联网,系统上传数据准确率达 90%以上。
(二)污染减排
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十二五”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率为10.5%(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不小于10.6%),氨氮排放削减率为12.2%(工业和生活氨氮减排量不小于11.9%)。
(三)基础设施
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 83%,其中 2012年达到80%。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45%以上,污水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国家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 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到2015年,完成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建设27.7公里以上,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80%。
(四)污染治理
组织实施钱塘江流域、瓯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深入开展造纸、化工、医药、电镀、食品酿造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施用和流失,建立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到2015年全面实现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全面实施水域清淤保洁,有效削减内源污染。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五)生态修复
大力开展湖库源头水源涵养林和河道、湖滨、农田防护林等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水域湿地保护,维护和发挥水域湿地的生态功能。积极发展保水洁水渔业,实施渔业养殖污染治理,推广生态循环渔业模式,减轻水产养殖尾水、污泥对水体的污染。加强湖泊水库渔业管理,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从事网箱养殖,依法严厉打击炸、毒、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湖库环境的不法行为,并根据湖库水质保护要求及鱼类生物资源状况,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科学合理确定捕捞规格品种等方法,保护野生鱼类自然繁衍,增殖保护土著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物群落组成,促进湖库水生态平衡;采取生物调控措施,修复水域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
日供水规模在二百吨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由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所在地乡镇(街道)组织划定保护范围,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设立警示标志。日供水规模不足二百吨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乡镇(街道)应当督促和指导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制定水源保护公约,明确保护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保护水源。
完成河道整治80公里。整治区域内主要河道、沟塘的基本功能有效恢复,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水面面积保持现有水平。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80平方公里,其中 2012年新增32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6平方公里。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3%左右,力争2012年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达58.8%以上,到2015年,林木蓄积量达到950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220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达66%以上。
(六)监管能力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综合运用在线监控、飞行监测等手段,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坚决遏制环境违法高发态势。全面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严格实施对饮用水源周边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流动源的监管,取缔一切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破坏生态行为。
新建1个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饮用水源、河流交接断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基本正常,系统的上传数据准确率达 90%以上。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机构均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七)饮水安全
到2012年,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8%,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开展供水水库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备用水源地及规划水源地建设。到2015年县城具备1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高水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县生态办总体协调清洁水源行动。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清洁水源行动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和分年度的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强化责任考核,将水环境保护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饮用水源藻类暴发和污染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二)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扶持
逐步落实和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湖库、饮用水源上游地区的经济补偿力度,促进湖库、饮用水源上游地区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跨界执法协调机制,提高水污染联防联治水平。积极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贸易、绿色采购等绿色经济政策,研究出台相应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
(三)强化环境法治,严格执法监管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水环境实施依法保护。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各级环境执法和应急机构人员和技术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通过交叉检查、三级联动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荣誉摘牌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防企业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
(四)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源头控制
深化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制度,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十不批”原则,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推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落实重污染行业的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造纸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及相关重点水污染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五)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
继续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氨氮等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和省、市总量控制要求,结合我县水环境质量现状和保护目标,制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计划,并通过排污许可证形式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辖区内排污位。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其他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有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排污单位,必须如期完成减排任务。
(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投入机制。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整合,加大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的投入。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多渠道筹资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来。
(七)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先进技术
积极协调,加强指导,组织进行饮用水安全保障、面源污染控制、湖库富营养化控制、藻类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技术的研发攻关。做好水污染治理技术集成和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认真实施国家水污染治理专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建设示范工程,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
(八)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广泛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清洁水源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清洁水源行动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改善和保护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家园”,全力推进“幸福江山”建设。根据省、市关于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五水共治”特提出如下三年行动方案,请各村认真组织实施。
一、把握“五水共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要素。“五水共治”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按照“系统化谋划、科学化统筹、项目化实施、责任化落实、常规化考核”的原则,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强化水工程、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管理和开发保护,通过“五水共治”,推动产业升级、环境改善、生态修复、水质安全,加快绿色崛起,建设首善双塔、幸福江山。
要扎实抓好赵家、社后、坳里、塔东“三园一城”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水治理。2014年重点抓好赵家工业园的治污治水。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环境准入,严禁高能耗、重污染项目落地,严控氮磷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引入化工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落后生产工艺,坚决关闭高能耗,重污染、治理无望的企业。
一、严格项目标入,
二、开展水资源循环使用
三、实施清洁生产
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五、加大投入,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循环水利用。
实施循环水技术改造,加大循环水
(三)开展工业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结合广安区实际,制定实施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规划。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工业空间布局。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做好园区规划,根据园区产业定位,按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合理布局园区项目,强化园区废水集中处理。严把项目准入关,对存在严重污染、可能破坏水环境、生态环境的项目,要拒之门外。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继续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切实强化污染源头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的关停和搬迁,禁止在重要湖库集水区新(改、扩)建增加含氮、含磷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全面开展造纸等水污染重点行业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氨氮、总磷排放重点企业排查整治,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置。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行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采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一) 抓好工业污染源专项治理。工业废气是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据统计,仅钢铁、电力、水泥三大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占全市的76%,二氧化氮占77%,烟尘占55%。可以说,抓好工业污染就抓住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前段时间,通过改用清洁燃料、限产限排等措施,我市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减排取得良好成效。当前,关键要抓好企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工作,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目前,莱芜电厂已经完成改造任务,三大钢厂、莱城电厂、鲁碧建材等企业的改造工程正在进行。今年10月底,莱城电厂要完成1号机组脱硫脱硝改造工程,12月底前完成除尘改造任务;莱钢、泰钢、鲁碧建材的脱硫脱硝改造都要在年底前完成。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持续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严查各种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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