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十佳好党员干部”评选活动方案
实施方案
各村(居),镇直单位:
2010年是实施创先争优活动的头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创先争优,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化我新农村建设,全面提升我镇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佳”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该全体党员干部在村“创先争优”活动中示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一批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党员和干部,提高党员干部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目的意义:
“十佳”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工作中、岗位上、新农村建设中、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自身的行动感召人,在全村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十佳”评选活动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杨平利
副组长:姚绍勇吴全如
成员。唐田华田峰侯正文陈国辉田花云欧乔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田华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范围
吉信镇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党员干部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1.工作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
2.跟群众关系良好,受群众爱戴。
3.在理论学习扎实,理论与实践结合得好,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为群众、所驻村做有实事多。
4.与亲友、同事和睦,关怀互助好
5.遵纪守法、工作学习好
六、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0日—6月28日)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十佳”活动。各社根据各自实际,在社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党员干部”的标准的宣传,在全镇上开展“自我推荐”、“相互推荐”、“相
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村组、单位、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0年7月5—7月12日)
推荐方式:
1.各片推荐辖区优秀党员干部1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十佳好党员干部”评选条件的人选。
推荐要求:
1.请各村(居)、镇直单位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500-10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报送镇上
2.群众可写好材料直接向评选活动小组推荐候选人。
(三)公示(2010年7月21日—7月30日)
评选小组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十佳好党员干部”候选人十名,在全镇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评选小组会将协同各村(居)、镇直单位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群众公布。
(四)评定
由评选领导小组、党员干部、群众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五)表彰。
1.表彰时间:2010年9月
2.奖励方式。召开全镇主干部大会进行表彰。并向县有关单位推荐做为县里的“十佳”人员,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
中共吉信镇委员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
为推进我镇和谐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的建立,促进和谐农村、文明社区建设。
二、目的意义: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张永军
魏集镇镇长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沈红梅
魏集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武建强
魏集镇副镇长
魏集办事处书记
崔艳华
魏集镇妇联主任
李华武
魏集镇文化旅游开发中心主任
吴学勇
魏集镇计生办主任
邢相辉
魏集镇党政办主任
邢
彬
魏集镇司法所所长
杨延宝
魏集镇韩家办事处书记
路
顺
魏集镇宫家办事处书记
杨延辉
魏集镇曹贾办事处书记
陈义伦
魏集镇老君堂办事处书记
四、评选范围
魏集镇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居民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评选活动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原则,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十佳好媳妇”评选标准:
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
2、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
3、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
4、亲友和睦,关怀互助
5、计划生育,无超生现象
六、评选步骤及奖励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30日—2月28日)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好媳妇”活动。各村、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媳妇”的标准的宣传,开展“相互夸”、“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乡村、社区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10日)
推荐方式:
1、各村推荐本村优秀儿媳2名报办事处,办事处初审后将事迹材料和名单递交镇评审委员会委,最后由镇评审委员会委进行评审复核评出20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十佳好媳妇”评选条件的人选。
推荐要求:
1、请各村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1000-15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及名单交本办事处。
2、群众可通过信函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3、推荐实行“实名制”,即提供被推荐人的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从事职业、感人事迹等情况主要事迹必须真实、感人。
(三)公示(2013年3月11日—3月17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十佳好媳妇”20名,在全镇各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居民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组委会将协同居委会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三)投票
由评审委员会委员综合专家、居民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四)表彰。
1、表彰时间。2013年3月20日。
2、奖励方式。召开全镇范围内表彰大会进行表彰。组织“好媳妇”报告团,在全镇各村做巡回报告,号召大家向她们学习,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文明乡镇。
魏集镇人民政府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
为推进我镇和谐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的建立,促进和谐农村、文明社区建设。
二、目的意义: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张永军魏集镇镇长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沈红梅魏集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武建强魏集镇副镇长魏集办事处书记
崔艳华魏集镇妇联主任
李华武魏集镇文化旅游开发中心主任
吴学勇魏集镇计生办主任
邢相辉魏集镇党政办主任
邢彬魏集镇司法所所长
杨延宝魏集镇韩家办事处书记
路顺魏集镇宫家办事处书记
杨延辉魏集镇曹贾办事处书记
陈义伦魏集镇老君堂办事处书记
四、评选范围
魏集镇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居民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评选活动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原则,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十佳好媳妇”评选标准:
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
2、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
3、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
4、亲友和睦,关怀互助
5、计划生育,无超生现象
六、评选步骤及奖励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30日—2月28日)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好媳妇”活动。各村、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媳妇”的标准的宣传,开展“相互夸”、“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乡村、社区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10日)
推荐方式:
1、各村推荐本村优秀儿媳2名报办事处,办事处初审后将事迹材料和名单递交镇评审委员会委,最后由镇评审委员会委进行评审复核评出20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十佳好媳妇”评选条件的人选。
推荐要求:
1、请各村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1000-15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及名单交本办事处。
2、群众可通过信函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3、推荐实行“实名制”,即提供被推荐人的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从事职业、感人事迹等情况主要事迹必须真实、感人。
(三)公示(2013年3月11日—3月17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十佳好媳妇”20名,在全镇各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居民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组委会将协同居委会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三)投票
由评审委员会委员综合专家、居民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四)表彰。
1、表彰时间。2013年3月20日。
2、奖励方式。召开全镇范围内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组织“好媳妇”报告团,在全镇各村做巡回报告,号召大家向她们学习,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文明乡镇。
魏集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八日
第四篇:2010“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村),镇属各单位:
xx年是实施“xxx”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妇女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我县“xxx”惠民工程和“六在农家”精神,全面提升我镇妇女的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在xx村开展“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该村妇女在村“创先争优”活动中巾帼示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院子的建立,促进和谐村、文明村建设。
二、目的意义:
“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村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xx村“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xxx副主任:xxx委员:xx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成员有…….,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范围
xx村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居民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好2.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好
3.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好4.亲友和睦,关怀互助好
5.遵纪守法、工作学习劳动好
6.实行计划生育好
六、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0日—6月28日)在村范围内开展争创“好媳妇”活动。各社根据各自实际,在社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媳妇”的标准的宣传,在组上开展“相互夸”、“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0年7月5—7月12日)推荐方式:
1.各社推荐管区优秀儿媳1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石田村“十佳好媳妇”评选条件的人选。推荐要求:
1.请各社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500-10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报送村上
2.群众可写好材料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三)公示(2010年7月21日—7月30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十佳好媳妇”候选人十名,在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居民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组委会将协同各社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四)评定
由评审委员会委员、居民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五)表彰。
1.表彰时间:2010年8月上旬
2.奖励方式。召开全村群众大会进行表彰。县妇联授予“十佳好媳妇”奖牌,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第五篇:乡镇评选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实施方案为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评选“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遵守道德规范、做好文明示范、争先守法模范”为主题,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鼓励全镇人民在社会上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公民。坚持典型引路,以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教育和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社会风气,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和法制文明的建设。
二、评选范围
镇所有城乡居民,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均可参加“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勇于和xx组织作坚决斗争的。
2、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我镇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进邻里团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扶贫帮困、热爱公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我镇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的。
5、坦诚做人,诚信做事,为建设诚信汤汇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遵纪守法。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一)推荐上报候选人(9月10日—9月20日)
各村、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向活动评选组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2名,并同时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历。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21日—9月22日)
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听取纪检、综治办、计生、公安、信访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评委会审议投票后,最后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并同时向社会公示。
(三)投票评选(9月23日—9月24日)
以村为单位,(镇直单位投票在党政办)进行公开投票,按得票高低最后确定镇十名“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获得者名单。
(四)宣传表彰(9月26日—30日)
举行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待定),并进行宣传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各村、单位充分认识这次评选“十佳”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群众或职工积极参与,在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人物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真正让人信服、群众公认。
2、各村、单位通过这次活动,要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学习工作,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学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先进典型宣传和学习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我镇精神文明,法制文明创建上新水平,为构建和谐汤汇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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