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建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共五篇]
第一篇:关于建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实
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迎接全国公路大检查,根据省、xx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布署,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XX省、xx市和xx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依据,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优化路域环境、构建和谐公路为目标,建立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继续规范非公路标志牌。依据《公路法》的规定,对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内非公路标志定期进行拉网式清查,对擅自设立的固定或活动牌坚决拆除;经许可后的非公路标志设置要符合规定且控制数量,改善公路行车环境。
按照“综合整治年”活动要求,加强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的控制。彻底清除公路用地内摆摊设点经营、乱搭乱建棚屋、乱停乱放、打场晒粮、倾倒垃圾等现象。无擅自填占边沟、乱开平交道口及埋设管线现象。全面整修公路边沟及沿线设施,公路两侧边沟内的草垛、农作物秸杆、垃圾、废石料等淤塞物要全部清除外运,做到路肩边沟平顺、整齐,沟底两条线。平交道口遵照“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原则,严格审批手续,严禁随意堵塞公路边沟。经许可后的新增道口须达到“一低三化”标准,符合公路设置道口技术要求。
着力加强穿村镇路段的治理。结合前期治理的效果,保持好两侧边沟畅通,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现象;非公路标志牌设置规范;村镇出口两头边沟内无建筑、生活垃圾;村镇路面与建筑物之间保持整洁,所有草垛、堆积物等一律清除。路肩、路面无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实现路宅分家,路缘线顺畅,逐步通过实现净化、硬化、绿化,使穿村路段路容路貌和谐统
一、整齐美观。
控制红线区内违法建筑。国道20米,省道15米,在红线控制区内任何人不得新建、翻建房屋、地面构筑物;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地磅、大型非公路标志及埋设电缆、管线等。
集市贸易。彻底清除公路及公路用地内的集市贸易和果品交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从源头着手解决市场用地,达到标本兼治,并杜绝反弹现象。干线公路达到无摆摊贸易现象,保障公路畅通无阻。
坚决制止公路沿线打场晒粮现象。取得当地政府支持,协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成立专门的清粮队伍,干线公路无晒粮现象,保障公路畅通无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定期检查公路两侧公路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对公路两侧公路标志逐线进行排查,对树叶遮挡部分进行修剪,务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行人安全。
加强路基管养工作。路肩、边坡、排水设施、挡土墙等设施能及时维护和维修,做到路肩平整、坚实、边坡稳定;路基沉陷、滑坡等病害得到及时处理;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加强公路路面保养工作。加强日常维修保养,及时处治路面病害,做到路面整治,无病害、无杂物、无积雪积冰、排水畅通,无影响行车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定期对路况实施检测,保证路面平整度、破损率、抗滑系数、强度等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加强桥涵的日常检查、检测,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涵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坚实平整、横坡适度;排水、伸缩缝、支座、护墙、栏杆、标志、标线等设施齐全良好。
加强交通安全保障。本着“保障安全、提供服务、利于管理”的原则,规范完善各种交通安全设施,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突起路标、轮廓标、隔离栅、防眩设施以及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桩等交通安全设施完整、齐全、设置规范、醒目,公路行车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加强公路绿化护管工作。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合理选择绿化苗木,加强绿化抚育管理,做到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100%,绿化苗木护管良好,无缺行断档、护管不善路段,一级公路应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三、建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保障措施
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路综合整治的良好环境,促进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
加强领导,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供组织保障。局成立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考评等工作。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加强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路政科、养护科、路政大队、公路站为第一责任单位,各科、队、站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路政管理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路政科、养护科、路政大队、公路站具体负责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要按照路域治理方案,对照路域治理长效机制目标,对各自辖区内的路段进行全面整治,并在整治的基础上做好保持工作。全面负责全市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综合管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
2、构建监督检查考核机制。路政科、养护科会同局督查室对路域综合整治情况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严格奖惩。组织协调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督察检查和考核评比,对路域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检查排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领导批办、群众来电来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被检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写出书面整改意见,整改结束后及时复检,同时记入年终考核成绩。
3、创新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扩大路域治理成果,有效解决前拆后建、前清后上等反弹现象,要将路域治理工作从突击活动转为长效机制,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新体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长效的原则,实现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积极配合各镇处开展治理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衔接的公路路域综合治理大格局。
4、有关科、队、站要及时总结路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成功的经验长效化,不断总结提高,使路域治理工作走上经常化、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
第二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推动“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有效促进“大交通”战略实施,改善公路路域环境,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活动,对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道路软环境进行治理,进一步美化、优化公路路域环境,建立公路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
二、目标任务
规范设置公路沿线商铺、企业牌匾和居民垃圾倾倒行为,迁移公路集贸市场,统一平交道口设置标准,加强对穿村路段“脏乱差”环境的整治,引导群众养成爱路、护路的良好习惯,增强爱路意识,提高公路使用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升公路整体形象和城市品位。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镇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立任组长,政府副职任副组长,养路工区、派出所、国土分局、国土所、工商分局、环保局、监察局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红玉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
副主任。养路工区牵头组织国省干线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各村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互相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镇政府将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村有关部门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一)各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沿线村庄远离公路的合适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垃圾倾倒点。
(二)各村对本辖区公路范围内的集贸市场选择远离公路的合适场所实施整体迁移。
(三)各村与公路两侧居民、商铺、企业签订《维护公路环境责任状》。
(四)全镇范围内,以片为单位,组织搞好全镇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由工商分局牵头,有关乡镇、部门配合,对路边商铺、企业牌匾按统一规格、统一样式进行规范。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
2、通过条幅、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方式,对沿路居民、商铺、企业广泛宣传,使他们自觉提高爱路意识,维护公路
环境,保证公路路域综合整治顺利开展。
3、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乡镇及路边村民代表、企业代表,召开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公路路域魂晶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整治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4、从实际出发,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利用网络、电话、邮件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好的思路,好的办法。
(二)标准示范阶段
1、按照我县公路的地理位置、建设状况,确定园区路为标准示范路段,在此路段率先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2、对标准示范路段的公路环境进行详细统计汇总后,制定整治规范措施,大力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确保标准示范路段全线无路边垃圾、无集贸市场、无堆积物料,平交道口平整规范交通标志醒目洁净,并能够长期保持。
3、完善路边乡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沿线乡村垃圾倾倒行为。对公路及涉路集贸市场整体迁移,彻底改变陈习陋俗,提高公路使用效率。
(三)全镇推广阶段
1、组织各村部门相关人员对标准示范路段进行参观。在学习参观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公路特点,制定规范整治措施。
2、以标准示范路段为工作目标,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公
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确保公路环境标准统
一、规格统一。
(四)效果保持阶段
1、完善县、乡(镇)、村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路环境巡查,长期保持公路环境整治成果。
2、对破坏公路环境的,依据县官法律法规,严惩严罚,绝不纵容姑息。
3、成立督查小组,对公路进行检查,对维护情况好的予以表扬通报;维护差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总结验收阶段
1、对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推广先进经验。
2、以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为基础,形成维护公路环境的长效机制。
第三篇:XX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山东公路交通整体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按照“XX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总体部署,我省将组织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任务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工作方针,以集中清理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和优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着力点,力争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全面优化公路沿线两侧及周边的环境,基本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洁、美观、舒适的景观和视觉效果,全面提升公路交通综合服务水平,为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是指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各500米,分为公路建筑控制区和建筑控制区外沿线可视范围内两部分。其中,建筑控制区是指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不少于以下距离的范围:高速公路50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两侧100米,国道20米,省道15米。省际边界公路以及穿村镇、XX县区路段是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
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控制区内主要内容
1、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和地面构筑物的治理;
2、绿化林带缺行断垄的补植;
3、堆积物和砂(石)建材、废旧回收等经营场所的治理;
4、荒山、荒坡、破损山体和河道、湖泊的治理;
5、穿村镇路段的环境治理;
6、公路大中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隧安全活动的整治;
7、增设展示山东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宣传的标志及保留建筑物的清洁或粉刷。
(二)建筑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主要内容
1、荒山、荒坡、破损山体和河道、湖泊的治理;
2、“白色污染”和垃圾堆、垃圾场的治理;
3、公路沿线破旧、废弃建筑物整治;
4、被交道路整治。
三、整治措施和标准
1、规范非公路标志设置。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对经批准设置的破损非公路标志进行维修或更换;增设必要的展示山东自然、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宣传等标志、标牌。
2、改善、提升绿化效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绿化效果,对原有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按照“封、漏、透、诱”的原则,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达到美化和景观化要求。
3、加强建筑控制区管控。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采取“一推、二挡、三清、四刷”的措施,对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和废弃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全面拆除,对破旧建筑、坟墓进行遮挡,对保留建筑进行清洁或粉刷,同时,杜绝出现新的乱搭乱建、乱建坟墓现象;对沿线的砂、石等建材市场、废旧回收点等有碍观瞻的经营场所进行迁移或遮挡;对建筑控制区内的柴草堆、粪堆、垃圾堆和其他堆积物进行彻底清理。
4、加强穿村镇路段的环境整治。要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建筑要力求整齐,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要全部拆除,破旧建筑要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要对公路两侧的集贸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对占路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
5、绿化美化荒山、荒坡、破损山体和河道、湖泊。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进行整体绿化,对破损山体进行回填、加固,对河道、湖泊进行整治,并进行美化、绿化,做到视觉舒适、美观。
6、强化公路桥隧保护。对公路大中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进行整治,对已倾倒的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因挖砂、采石、取土形成的可能危害公路桥隧安全的河床、山体进行全面恢复;在上述范围内,坚决杜绝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隧安全活动,保证公路运营安全。
7、净化沿线环境。对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和垃圾堆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垃圾、无污染;对公路沿线破旧、废弃建筑,采取拆除、遮挡、改造和翻新等措施进行整治;对沿线建筑物立面进行统一清洁或粉刷,改善公路路域环境。
8、实施被交道路整治。重点整治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交叉的农村公路和其他道路可视范围内部分,要全部进行绿化,要保持路面无严重病害、路肩坚实平顺、边坡稳定,要完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上跨高速公路的农村公路和其他道路上跨桥梁要保持安全设施齐全、立面清洁。
四、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各市政府负总责,省有关部门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考核,沿线地方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市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评比。
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由各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和整治要求,另行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评比。
(二)实施步骤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1月1日—1月31日)各市政府应当按照省政府要求,成立相应办事机构,并于1月15日前将办事机构成立情况及联系电话报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定整治措施,制定实施计划。各市实施方案和排查情况等于1月31日前报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业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8月31日)
各市根据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本辖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治计划安排:
(1)2010年5月15日前。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非公路标志、违章建筑、地面构筑物、“三堆”清理、宣传标志设置和穿村镇路段的整治工作全部结束;建筑控制区及可视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完成70%;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整治和可视范围内破旧、废弃建筑的拆除、遮挡、改造和翻新等工作完成60%;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交叉的农村公路和其他道路可视范围内部分,县道整治工作全部完成,乡道整治工作完成70%,村道完成50%。
(2)2010年8月31日前整治工作全部结束。
3、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9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根据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全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分别在2010年5月和2010年9月组织两次全省考核评比,2010年12月进行全面总结和评比,评比结果计入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考核体系,对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市、县政府、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提高公路路域环境总体水平,提升山东公路交通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路域环境整治部,对全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监督和考核。各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尽快建立专门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
(二)积极筹资,保障投入。综合整治活动能否取得实效,资金保障是关键。各市要在满足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安排预算资金,多方筹资,专项用于综合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为综合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治效果。各市要以本次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要把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巩固和保持综合整治成果,为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第四篇:路域环境整治方案**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四个交通”建设,打造“畅、洁、舒、美、安”的路域环境,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直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文件要求,坚持六项基本原则,按照摸清底数、由易而难、疏堵结合、渐次推进的工作方针,以规范路政管理,优化路域环境,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公路安全保护能力和路政执法服务水平,为地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普查路产。主要包括。
1、公路:桥梁、涵洞、路面、路肩、边沟、边坡等;
2、公路用地:确定界限;
3、公路附属设施:公路标志、公路标线、百米桩(牌)、里程碑(牌)、公路护栏、公路界碑、轮廓桩、防眩板、警示灯、六棱柱、警示桩、反光块等;
4、公路绿化物。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的草坪、灌木、花卉、护路林等。
(二)排查路权。主要包括。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的管道、电缆等设施;利用公路桥梁、涵洞铺设的电缆等设施;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埋设的管道、电缆等设施;在公路、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在公路、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的平面交叉道口。
(三)清理违法涉路行为。主要包括。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悬挂物品的行为或者公路及两侧其他“脏、乱、差”现象。
(四)整治违法涉路设施。主要包括。违法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的管道、电缆等设施;违法利用公路桥梁、涵洞铺设的电缆等设施;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埋设的管道、电缆等设施;违法在公路及公路用地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及超过许可期限或擅自改变许可性质的非公路标志;违法在公路上增设、改变使用性质或者改造、扩建的平面交叉道口;违法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更新、采伐护路林。
—2—
三、实施步骤
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从2014年6月开始至2014年11月结束,为期6个月,分为4个环节。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4年6月)
一是迅速启动。**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根据管辖路段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任务推进时间表,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是寻求支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赢得理解支持;积极与公安、养护、城建等有关部门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三是舆论引导。通过当地媒体广泛宣传,深入公路沿线村镇发放宣传单,在过境段悬挂宣传标语等具体措施,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四是精心筹备。集中力量做好执法人员、装备设备、文书表格、宣传物品、服务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普查排查(2014年7月)
**组织实施路产普查和路权排查。以徒步方式详查路产情况和路权设施,采集视频、图片等资料数据,现场填报登记表,汇总数据制作统计表;更新路产档案,健全路权档案。在普查排查过程中对公路、桥梁破损病害,标志设施老化、破损、遗失等要及时函告养护单位、管理部门。**普查排查总结报告以及—3—
《路权排查统计表》(附件16)于7月31日前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附件11。
(三)清理违法行为(2014年7月—2014年10月)**对违法涉路行为开展集中清理。采取增加巡查次数,在重点路段采取严防死守等措施,注重视频、图片等违法证据资料的采集,采取适用相关的法律程序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进行执法,杜绝粗暴执法行为,按照约谈、下达违法行为通知单,制止违法行为,责令清理违法设施,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利用专业的机械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清理。**每月末填写《清理涉路违法行为情况月报表》(附件17),于次月第3个工作日前将报处路政科。
(四)整治涉路设施(2014年8月—2014年10月)**对违法涉路设施分类施策、集中整治。对许可逾期未年审的,尽快予以年审;对超过许可期限的,简化手续重新办理许可审批;对擅自改变许可使用性质或者改造、扩建的,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审批;对擅自设立,告知后能够主动拆除恢复原貌的,不予处罚;对能够联络到的设置人应及时联系,告知情况及逾期后果,限期按法定程序履行;对已经无法联系或始终联系未果的设置人应按照法律规定首先登报告知,然后依法进行强拆处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设置人承担。
—4—
对其他各类违法涉路设施分别采取确定、拆除、处罚、补办许可审批手续等措施,依法纳入路政管理。**每月填写《整治违法涉路设施情况月报表》(附件18),于次月第3个工作日前报处路政科。
(五)开展总结验收(2014年11月)
**要适时做好自检和总结工作,于10月底前将总结报告以及专项行动遗留问题意见建议报处路政科。
四、工作措施
针对违法涉路设施整治应坚持分类施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
1.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前既有的,予以确认;
2.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后至2010年底设置的。经许可设立但已超出有效期的,履行年审手续并收取陈欠补偿费;未经许可设立但已正常缴费的,路政所与产权人签订协议并收取陈欠补偿费;未经许可设立且未纳入实质性管理的,原则上予以拆除,对其中符合许可条件且接受路政管理的,可实行上限行政处罚后,路政处与产权人签订协议并收取陈欠补偿费。
3.2010年底以后新增的。经许可设立但已超出有效期的,重新履行许可审批程序。未经许可设立但已正常缴费的,实行上限行政处罚后,对其中符合许可条件的履行许可审批程序,对其中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拆除或经整改后履行许可审批程—5—
序;未经许可设立且未纳入实质性管理的,原则上予以拆除,对其中符合许可条件且接受路政管理的,可实行上限行政处罚后,履行许可审批程序并收取陈欠补偿费。
五、组织机构
成立直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专项整治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为专项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治效果。要以本次路域环境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巩固和保持整治成果,创造畅通、安全、美观的交通环境。
(四)及时上报动态信息。要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按方案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积极报
—6—
送相关动态信息。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要实行直报、即报制。
附件:
1、《公路调查登记表》
2、《公路用地调查登记表》
3、《公路附属设施调查登记表》
4、《公路标志调查登记表》
5、《公路桥梁调查登记表》
6、《公路涵洞调查登记表》
7、《公路绿化物调查登记表》
8、《非公路标志调查登记表》
9、《平交道口调查登记表》
10、《建筑物及构筑物调查登记表》
11、《管道管线电缆调查登记表》
12、《违法非公路标志登记表》
13、《违法平交道口登记表》
14、《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登记表》
15、《违法管道管线电缆登记表》
16、《公路路权排查表》
17、《清理涉路违法行为情况月报表》
18、《整治违法涉路设施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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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华福路综合大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华福路综合大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13年1月29日,我支队联合华岩镇(中梁山街道办事处),对华福路及其周边地区开展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一周前,石桥铺秩序大队的队员就已对华福路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发放多份整治通知,并多次对周围商家进行宣传教育。在城管部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华福路西城绿锦楼盘前车辆乱停放和占道经营现象日渐突出,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亦对周围市民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为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从2013年1月29日起,石桥铺秩序大队联合华岩镇中梁山街道办事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华福路西城绿锦楼盘处进行重点综合整治。此次整治主要针对乱设置搭建亭、棚、伞、摊;占道摆(堆)放物品;乱停放车辆等行为。
截止日前,行动共清理整治邮亭x处,收缴占道摆放小广告牌x块,取缔乱拉广告横幅x条,规范违停车辆共计x余次,极大地改善了华福路及其周边地区的市容状况。通过这次综合整治行动,路边商家经营、车辆停放趋于有序,居民出行更加便捷,道路明显顺畅,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提升。
在接下来的整治中,针对重点区域和违章易发时段,石桥铺秩序大队将设置市政监察亭,安排执法人员定时定点定岗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力争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华福路及其周边地区的市容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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