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业务人员培训方案 按照市“只跑一次”改革任务清单要求和公人社发201864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提升人员素质,强化和改进业务人员本领,以“只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标准,结合本局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业务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部门,树立对外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培训范围 行政审批科、公证律师科、基层工作科、司法
2、鉴定监管科、市公证处。 三、培训内容 对行政审批科、公证律师科、基层工作科、司法鉴定监管科、市公证处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办事流程、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四、培训方式 以行政审批科、公证律师科、基层工作科、司法鉴定监管科、市公证处为单位,对其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脱产培训。 五、培训时限 2018年7月中旬完成此次培训。7月底将其培训工作总结报市人社局。 六、培训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培训是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业务人员、特别是通岗的法律法规、办事流程、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2.行政审批科、公证律师科、
3、基层工作科、司法鉴定监管科、市公证处要分别制定好本科本单位的培训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限。培训方案于2018年5月25日前报局政治处。 3.行政审批科、公证律师科、基层工作科、司法鉴定监管科、市公证处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关措施,以“只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标准,通过培训使每个业务人员,特别是通岗人员做到熟悉法律法规、熟悉流程、熟悉业务,做“全科医生”。 4.行政审批科、公证律师科、基层工作科、司法鉴定监管科、市公证处要做到业务人员全员参加培训。培训期间,本局将邀请市人社局有关人员到现场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以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最后进行培训考试,对培训不合格人员将及时进行调岗。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