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机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成果,以减少事故总量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主管部门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找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预防,严查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预防为主、保障平安”。 三、活动目标。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
2、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以及省农业厅、市府、市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二是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四是继续巩固农机安全生产好形势。 四、组织机构。成立xx市农机“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由龙兴平任组长,刘晓清、白健、汤志刚、舒伟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白健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熊术霖、唐朝华、卢智慧,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
3、产形势预测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进村、进户、进校活动,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养,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要重点宣传好全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的社会影响力。各地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农村群众出行难,可能用拖拉机迎亲送友、婚丧嫁取、拉客载人的实际,要向群众反复宣讲
4、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极端危害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其不主动搭乘和吊爬拖拉机。要重点抓好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及时组织机手开展“安全学习日”活动,要求机手作业前,要对机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使机具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用鲜活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和警示机手,使其养成良好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认真自查自纠,市局要组织分片区交叉检查。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明查暗访,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机安全生产第一线进行实地安全检查。做到督查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四)
5、积极落实元旦、春节和两会期安全保障措施。一是要坚持值班制度,确保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适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值班和大检查活动信息报送工作。遇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确保突发事件的快速妥善处置。二是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得当,事故报告及时、准确。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区市县农机局要把农机“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把农机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纳入农机安全
6、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好。要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区市县的实际,认真部署组织开展2011年“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要利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有利时机,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细致谋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各区市县农机局要在全面总结前几年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注重百日安全生产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达到以月促年的效果。 (三)齐抓共管,推进工作。各区市县农机局要通过“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农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
7、积极性,以活动促安全,形成向心力,推动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和巩固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好形势。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区市县要有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及时向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0年12月21日-2011年1月31日;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11年2月1日-2011年2月28日;第三阶段(监督检查):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20日;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1年3月21日-2011年3月31日;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2011年4月1日前向市局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包括部署开展“百安活动”的工作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由市局汇总后报省局和市安办。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