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在全县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政府纠风办县教体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
县监察局县新闻出版局县审计局
按照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育收费监管部门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教育行业风气和师德师风明显好转,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重点治理2011年以来各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教育、物价、财政、新闻出版等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3、普通高中学校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4、中小学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或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6、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二)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对国家现有教育收费文件落实不到位,继续执行已经废止的文件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
2、违反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设立、核定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群众负担;
3、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教育事业性收费捆绑;
4、违反规定推荐教辅材料目录,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发行单位随教材搭售教辅材料;
5、违反市场原则,以行政方式或借其他名义指定为学生提供保险、校服、教辅材料等服务的单位;
6、违反规定要求将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等费用收取与入学挂钩;
7、违反规定下达高中阶段均衡生、择校生招生计划;
8、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
9、对教育乱收费纠正和查处不力;
10、向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
(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
1、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不到位,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当地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目标要求;
2、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不及时,学前教育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
3、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付不及时、不足额到位,使用不规范、“吃空饷”和监管缺失;
4、有关部门和学校在落实“两免一补”资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10日)。
1、动员部署。召开全县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公布举报电话,并在各类公办学校设置举报信箱。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93—3396065(教育)0793—3398553(纠风);12358(物价)。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师员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充分调动各级主管部门、各学校和师生员工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3、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
3体的宣传引导与监督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使广大学生及家长广泛了解政策、自觉运用政策进行有效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大力发掘、树立和宣传教育系统的先进典型,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自豪感、使命感、责任感,激发教育工作者自觉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内动力,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关注舆情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曝兴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7月15日)。
1、查摆问题。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教育收费文件,要进行全面清理,主动予以修订或废止;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3、组织填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由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逐级上报;要认真分析,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连同汇报统计表于7月15日前报送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附电子版)。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16日—9月15日)。
1、明察暗访。对各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和政风行风热线、民声通
4道、领导信箱等平台,接受群众举报,收集舆情社情,发现教育乱收费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并逐一核实。
2、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县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自查自纠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3、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1、分析总结。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各中小学、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完善提高。坚持把专项治理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教育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综合治理。各地各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要结合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认真查找学校在收费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县教体局、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新闻出版局、县审计局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体局、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设在县教体局)、县直督查指导组(设在县物价局)、监督检查组(设在县政府纠
5风办)和民主评议组(设在县教体局),各组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关注民生、保障民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今年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综合协调组要加强对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县直督查指导组要与县直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组要结合专项治理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教育行风活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监督检查组要强化案件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为专项治理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证。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在专项治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纠风、教育、物价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检查、联合查处、结果通报的教育乱收费治理机制。
(三)注重纠建并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立足自查自纠,重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有关问题的处理过种中,如遇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调整,对在新的政策和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第二篇: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方案教育系统教育收费中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2年省、市、县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县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县政府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在全县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关注民生、机制创新;坚持巩固已取得的治理工作成果;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力争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督查时间
2012年7月11日—9月10日
三、督查对象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教学校;教育、物价、财政、新闻出版等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1
和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3、普通高中学校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4、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校建赞助费、设备赞助费以及其他捐资助学等费用,或通过教育基金或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6、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二)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对国家现有教育收费文件落实不到位,继续执行已经废止的文件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
2、违反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设立、核定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群众负担;
3、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教育事业性收费捆绑;
4、违反规定推荐教辅材料目录,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发行单位随教材搭售教辅材料;
5、违反市场原则,以行政方式或借其他名义指定为学生提供保险、校服、教辅材料等服务的单位;
6、违反规定要求将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等费用收取与入学挂钩;
7、违反规定下达高中阶段均衡生、择校生招生计划;
8、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
9、对教育乱收费纠正和查处不力;
10、向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
五、督查方式
督查视情况采取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基层调研、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
采取自下而上进行全面检查。
六、工作要求
1、督查组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了解反映真实情况,确保督查工作质量;督查组对督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督查工作结束后,各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汇总到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督查组要正确履行职责,不干预被督查单位的正常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不得透露督查中掌握的情况,不得徇私舞弊,滥用权力。
3、被督查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督查组的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4、被督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督查组人员和组长及督查工作时间经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督检查组研究确定后另行下发。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在教育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上的发言XX县区贯彻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教育系统开展“管理提升年”主题活动第一阶段情况汇报
乐建国
(2012年5月10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上午好。
根据大会安排,我就XX县区贯彻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教育系统开展‘管理提升年'主题活动第一阶段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关于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贯彻情况
4月24日下午,全省纠风工作暨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部署了今年三项重点纠风工作,一是突出抓好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着重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及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二是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和阳光医药两个平台建设;三是坚决纠正商业、物流、金融、电信、涉农五个领域的乱收费:治理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治理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治理银行企业金融机构违规收费;治理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治理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4月27日下午,全省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在会上指出,全省教育系统将全力以赴,打好历时7个月的专项治理攻坚战,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
虞国庆指出,我省始终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一方面努力筹措教育经费、不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渐消除因经费不足导致教育乱收费的根源;另一方面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全省纠风工作的重点,并部署对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虞国庆强调,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是关注民生,保障民利的重大举措。全省教育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勇挑重担、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件势在必行的大事、刻不容缓的要事,我们要全心全意投入到专项治理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虞国庆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落实责任上有新的举措。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继续执行教育收费治理排名通报制度、批评通报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将治理工作与考核评优相结合,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把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积极组织专项治理,在案件查处上有新的力度。保持查办教育乱收费案件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认真规范教育收费,在治本治根上有新的办法。既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破解难题、改革创新,加快形成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工作,在社会舆论上有新的反响。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心和政策,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措施和办法,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意见和要求,扎实做好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后,我县迅速将会议精神在全县教育系统传达,要求全县教育系统所有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教育局班子会和全体干部会,将常务副省长凌成兴、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重要讲话精神整理成传达提纲,发至各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校,要求各学校在5月2日前迅速组织教职工进行传达学习,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按照会议要求,结合东乡实际,迅速制定了《XX县区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了XX县区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教育收费治理工作。
三是迅速开展自查工作。根据会议要求,我县组织相关人员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发现出版社工作人员与个别学校少数班主任联系向学生出售图书资料,由班主任代收费用。我们及时制止教师参与推销资料,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学生手中。由于问题发现得早,教师的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在社会上挽回了不良影响。
四是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决不能补课,高中阶段高
一、高二不能补课,高三可补课但不能收费。教辅资料必须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目录中选取,一科只能选一套。教师不能代商家收取代收费,学校不得打包将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纳入学费中收取,避免出现‘被自愿'。重点高中阶段择校费严格按‘三限'规定收取。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将严肃按有关规定处理校长和相关责任人。
二、关于“管理提升年”主题活动第一阶段工作
根据市局‘管理提升年'XX县区委、政府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管理提升年'活动,经精心组织策划,认真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使广大干
部职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开展活动自觉性。归纳起来就是‘六个到位,六个确保':
1、组织领导到位,确保活动开展顺利实施。我局党委认真把握市、县‘管理提升年'活动相关精神,把‘管理提升年'活动列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根据今年‘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形势、特点、任务等要求,及时调整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专门成立XX县区教育局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专职从事材料收集、活动开展台账登记等具体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深化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2、方案制定到位,确保精神实质落到实处。召开局班子成员管理提升活动专题部署会,认真贯彻传达上级精神。紧紧围绕‘管理提升为什么'和‘管理提升做什么',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XX县区教育系统‘管理提升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提升年活动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方法措施、时间步骤、责任要求,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县‘管理提升年'活动共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对每个阶段重点工作都作了具体的部署。同时,注重管理提升活动配套工作的狠抓落实,在全县教育系统继续开展‘四风'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3、思想动员到位,确保全体干部全员参与。局党委组织全局干部、全县中小学校长,召开了2012年度‘管理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市教育局关于管理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进行传达,对我局开展管理提升活动进行广泛动员。会上朱筱平局长和段飞龙书记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管理提升开展进行思想再动员,全
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开展管理提升年活动中去。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管理提升大讨论'活动,共收到意见建议30多件。
4、信息宣传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为进一步搞好宣传发动,形成浓厚的管理提升氛围,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墙刊、班刊等形式宣传管理提升年活动工作动态。局机关、各学校都是挂了横幅、张贴了宣传标语。另外制作了活动简报,加强信息宣传,保证了活动宣传不留死角,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管理提升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5、自查自纠到位,确保活动开展稳步推进。通过阶段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开展‘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项工作有了明显提高。在自查过程中,查处了有偿家教人员3人,制止多名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行为,退回教师违规收取学生资料费1万多元。通过自查,我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更加热情、办事效率成倍提高。较好地提升了我局机关和教育系统的的良好形象。
6、特色创新到位,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我们将‘管理提升年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等活动相结合,一是以‘塑师德、治‘三乱’、正行风'为抓手,开展以树立优良师德师风为主题的‘廉洁从教展风采'活动。组织教师自查自纠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正之风,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而忘私的新形象。二是结合‘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洁教育进课堂'活动,深化以教育青少年从小拒腐防变为主题的‘廉洁修身教育'。通过校园课本剧表演等活动,从小树立青少年廉洁奉公、正直做人的精神。三是
结合‘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推进以关爱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的‘校家同创'活动。四是结合‘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我以雷锋为榜样'为主题,组织师生志愿开展一系列社会服务活动:如清理校园杂物,清扫街道,帮助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农民工等。五是结合东乡教育实践,组织各学校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全县各中小学都已积极申报创建特色项目,东乡三中的习惯养成教育和书法艺术教育特色、东铜学校‘成长树'、黎圩中学‘靓丽十星'评选等一批特色已逐渐形成,省教育电视台等媒体纷纷作了报道。通过‘管理提升年'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活动,我们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少数人员在认识上比较模糊,认为‘管理提升年'活动不是一个人的事,因此工作上表现出慢半拍的现象;二是个别人对学习活动热情不够,学习内容不落实,图于应付,思想认识难以提高,改进工作态度不到位;三是制度不够健全,落实还不到位,效率较低。今后,我们将针对第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门征求意见,开门接受监督,开门开展评议;三是下狠劲抓好问题的整改;四是公布整改方案、整改过程、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保质及时见成效;五是创新制度,探术新法,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扎实的工作,使‘管理提升年'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第四篇: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2年省、市、县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县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县政府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在全县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的机制,依法治理乱收费。做到责任要担当、旗帜要鲜明、态度要坚决、查处要果敢,自查要深入、自纠要到位、评议要认真、整改要有效,让家庭更得利、让行风更纯正。
二、自查自纠时间
2012年5月11日—7月10日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自查自纠范围
各中小学校、县直各学校、县幼儿园、县特教学校。
四、自查自纠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
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3、普通高中学校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4、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校建赞助费、设备赞助费以及其他捐资助学等费用,或通过教育基金或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6、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五、自查自纠主要原则和方法
坚持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面上检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学生、访家长等方法进行。
六、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长要亲自具体抓,召开所属学校校长会进行专题部署,要把省、市、县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每所学校。
2、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县教育体育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学校整改到位。对顶风违纪和典型乱收费行为的学校,要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
3、各学校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将《自查自纠报告明细表》、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今后的打算等情况于7月2日前以书面、电子版报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第五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XX省阿岱至李家峡公路收费站房建收费大棚工程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青海紫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阿李路房建收费大棚3标项目部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认真完成好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把专项治理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推进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检查和完善项目决策管理
1、检查履行项目决策情况。检查是否执行项目可行性论证程序,是否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是否规范项目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是否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
2、纠正项目决策违规行为。着重纠正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3、完善项目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实行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检查和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1、依据《招标投标法》和企业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检查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情况;明确招标决定权限,健全招标活动的内部控制;着重纠正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定标不严等突出问题,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检查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是否配套、健全,管理方式是否受控,操作程序是否完整有效;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招投标办法和评标办法;依法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改进招标管理方式,优化操作程序,健全招标监督制度。
3、检查招标投标实施情况。检查项目勘察、设计、设计变更、编制标书、确定标底、制定评标办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发布、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环节的操作情况。着重纠正项目勘察不细、设计不合理、标书存在指定性和排他性,标底预算虚高不实,报批招标变更不严密,确定招标方式或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违规选择评委,评标指标设置不合理,评分权重畸低,违规决定中标和擅自改签合同等问题。
4、实行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加强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三)检查和规范项目合同管理
1、检查合同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重大合同是否经相关部门会签、审批,是否存在越级、越权审批和不审批的现象。
2、检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各环节是否都签订了合同;检查合同原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有效,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否明确具体;检查合同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质,签约行为是否经过授权委托;检查采取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相一致,签约双方是否订立了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检查中标单位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检查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担保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3、检查是否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纠正的补救;检查项目合同的变更、解除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检查结算内容及款额是否与合同及其变更条款相符,审查手续是否完备。
(四)检查和规范物资采购及资金安排使用管理。
1、检查物资采购管理情况。按《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企业的相关规定检查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管理情况;着重纠正项目物资采购违反审批权限、不按业务流程操作、质量不规范、保管不善、使用管理不严、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实行集中采购,加强供货商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完善采购制度,规范物资采购管理。
2、检查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检查投资资金是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使用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相关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检查实行资本金制度项目的资本金构成和金额、各出资方及其落实情况。
3、实行第三方外部审计,严格概、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安全;纠正资金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预算等突出问题,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连接使用。
(五)检查和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1、检查项目质量管理情况。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是否落实,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督是否严格,是否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及时,是否按规定调查处理并报告质量事故情况。
2、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
3、着重纠正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理手续的行为,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检查和加强项目安全管理。
1、检查是否制订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是否得到执行;检查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三方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是否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是否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
2、检查是否存在隐瞒事故不报、不调查不处理的问题,深挖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参与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1、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提供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参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3、着重纠正工程建设领域用大资质投标,小资质施工;用优秀项目经理管理团队投标,中标后更换项目经理管理团队;随意分包,变相转包;分包商选择有资质无队伍或资质与专业不相符等信用缺失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参与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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