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通三防”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企业法人代表(矿长)是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技术总工是企业技术负责人。特别是“一通三防”的管理为重点,把好“一通三防”的技术关,做到月有检查、评比、总结“一通三防”工作。企业在强化领导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以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井上井下每个岗位和人员上,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矿井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按入井规定执行,搞好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和登记。二、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布置合理、简单,要有一个完整的通风系统。要求风
2、流稳定,控风设施可靠,采掘实行分区通风,不准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三、每月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5条规定定期测定风量,分配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机电硐室的配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条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使用漏电继电器。五、矿井生产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规定,不准超通风能力生产。六、矿井通风设施的位置妥当,控风设施可靠。风门每组两道,距离符合要求,能自动关闭,加风门闭锁,密闭刻槽,见硬底和硬帮,墙体光面,不漏风为止。风桥的设计、坡度和风速,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调风设施必须是
3、固定的,调风后加锁,防止其他人员乱调动。七、矿井反风设施必须安设齐全。反风时,能达到反风的效果。八、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封泥长度符合规定,每个炮眼必须装水炮泥,放炮距离实行远距离,在安设有反向风门外的进风分流中进行。每次放炮使用毫秒电雷管必须等够 分钟后,方能进入工作地点。九、巷道贯穿时,必须制定巷道贯穿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井技术总工审批后执行。要有贯穿后的控风设施,以免造成贯穿后风流短路,影响其他采区分流不稳定,造成瓦斯积聚或超限的现象。十、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要求每个地点安设的位置妥当,数
4、量足够,定期校正,达到数据准确,灵敏度高,安全可靠。十一、加强各地点的瓦斯检查,在分管区域内巡视,检查次数不少于次,各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准出现瓦斯超限作业和假检、漏检等现象。做到“四对”,每次检查的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十二、井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定期检查、维护、防爆性能必须达到GB7091的规定。不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现象,设备摆放和电缆悬挂整齐。十三、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入井,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掌握井下各地点的瓦斯变化情况。十四、采煤工作面和其他地点的回风断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出超风速的地点
5、。十五、矿井地面必须安设两台同功率、同型号的主扇风机,一台备用,一台正常运行,一旦出现故障,备用风机必须在 分钟内达到正常运行,否则撤除井下所有人员。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月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风机房应保障主扇经常运转,任何人不得私自停止主扇运转,因突然停电等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2、风机房值班员应时刻观察主扇的运转情况,记录好各种参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3、井下永久性通风设施的构筑位置,由生产技术部在巷道设计时提前确定,没通风设施设计的巷道,不得随意施工。4、通风设施的构筑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当通风设施损坏时,必须及时修复。5、局扇 位
6、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局扇附属设备(消音器、双回路供电、双风机自动倒台、风电闭锁、开停传感器、监控系统、瓦斯电闭锁等)齐全。6、每台局扇 时,应同时悬挂必要的各项管理制度。局扇应指定负责人员,保证经常运转,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停局扇,确需停止运转时,应先通知该台局扇的负责人,有负责人通知该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7、风筒吊挂整齐、紧靠巷道一侧,做到接前修后,有损必修,缺环必补,有环必挂,吊挂平直,接头严密,出风距掘进头不大于 米。回收后和备用的风筒码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8、掘进巷道开工时,应考虑巷道贯通后风流调整所有的风门,并在巷道贯通前构筑完毕,计划外贯通的巷道,掘进队应立即通
7、知维修队,在合适位置建立风障,避免造成风流短路。9、由矿总工提出风量调整方案,维修队实施,对井下风量及时调整,做到合理用风。10、井下各种标志牌由维修队负责完善,悬挂后的标志牌,由各区域卫生承包单位负责管理,发现丢失及时补挂。11、当采面形成全风压供风系统后,应在上下巷建立测风站,并悬挂测风记录牌,采面回采结束时,应及时将测风站拆除。矿井测风制度1. 测风管理人员,必须保证风表不少于一组,并保证读数准确。2. 矿井一旬 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因采掘工作面需要时,必须随时测风。3. 每次测风结果,都必须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4. 配合有关领导,提供有关数据,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保证调整后的各地点供
8、风量每人每分钟不少于 立方米。5. 每次将测风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审阅。6. 测风人员必须建立测风档案台帐,有旬报、月报报表齐全并且有主管领导签字。矿井防治水制度一、一般规定1. 矿井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由生产技术科负责。2. 带水压采煤时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且必须试采,试采合格后重批。3. 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 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一次修改完善,每季对年度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4
9、.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5. 矿井必须每年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 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6. 矿井必须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必须配备至少两台探水钻,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 米,并定期检修、保养、保管、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7. 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监科调度室负责。8. 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和部门,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
10、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后表报送领导签字。9. 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必须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及警铃,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10. 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一个阶段或一个水平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二、地面防治水制度1. 防治水领导组对矿区内防汛工作进行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
11、“夏季三防”计划。2. 矿井必须查明附近地表河流等积水量、标高,查明上述体能否通过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下,查明邻矿老空和废弃井巷积水区位置、范围、标高、积水时间和积水量并外推30-米,圈定探水警戒线,制定措施探放排水。接近探水警戒线时,一切采掘活动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原则。3. 使用中的钻孔(含其它通往井下的管路)孔,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 好孔盖。报废的钻孔(含其它管路)必须及时封孔处理。三、井下防治水制度1.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按规程规定并采取措施,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2.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矿井以断层分界时,防
12、水煤柱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防水煤柱的变动,必须重新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3. 编写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查清构造发育情况及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及隔水层岩性及厚度。4. 当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四、井下排水1. 主要排水设备:(1) 水泵:有工作、备用和检修,且 小时内排出 小时正常涌水量;(2) 水管:有工作和备用 小时内排出 小时最大涌水量;(3) 配电设备:工作、备用电源要与水泵相适应。2. 主要泵房至少有 个出,一个通往
13、井筒一个往车场,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3. 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主要水仓要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容量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五、探放水制度1. 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2.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探放水记录板牌、班报、日报审阅制度和探放水验收制度。3. 矿井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圈定探水警戒线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并制定措施执行。(1) 接近淹井巷或小窑,老空区;(2) 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含水层或接近积水区;(3) 上
14、层不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活动,两层之间的距离小,即小于安全厚度的要求;(4) 探水地区内掘进,一次掘进长度达到了允许掘进的长度,或探水孔的超前距已经达到规定的限度;(5) 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6) 采掘活动突然发现断层,对另一盘的水文地质情况又不清楚;(7) 打开隔离煤柱放水;(8) 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9) 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线,为确保煤柱尺寸,要提前探明情况;(10) 在强含水层之上,工作面进行带压开采,对强含水层水压,水量,裂隙等情况不清楚,对隔水层厚度变化情况胸中无数,这时也需提早对含水层进行打钻,系统地了解含水层和隔水层情况。4. 探水前钻机的,钻场的支护,应在工作
15、面迎头打好立柱拦板,与探水相适应的排水设备,要在措施中详细说明;提前完成后探水。5. 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制定措施,控制放水量,水压,做好记录;并做好放水撤人措施。六、附则防治水制度中不尽事宜或与规程规定有抵触的或本制度未到之处,参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井下综合防尘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矿综合防治煤尘水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井下各产尘点的产尘量,提高捕尘、捉尘效果,针对目前的实际条件和装备水平,现制定以下综合防治煤尘实施细则:一、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实施煤体注水工艺,不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地点严禁放炮落煤,对强行生产者按严
16、重违章论处(班长、放炮员、技术员)。2、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必须严格要求把关,不能流于形式,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注水效果,每班由安全员、调度员负责监督注水效果,注水结束后,注水人员必须填写注水记录,由跟班技术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按违章论处。3、采煤工作面上班注水范围要保证够下班采煤,无注水地段不准生产。4、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水泡泥,不准用煤粉或其他填炮眼,否则不准放炮。5、采煤工作面放炮结束后,必须坚持先洒水,减小煤尘飞扬。6、采煤工作面和下巷溜子机头处,喷雾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随着工作面煤量的多少正确使用。无喷雾装置或喷头不管用,不准生产。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
17、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在生产期间,根据本区内工作情况,保持开启,严禁私自停止,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8、采煤工作面在采舍帮煤时,尽量低位放煤,减小产尘量,并在放煤地点回风侧进行洒水降尘,不降尘不准出舍帮煤。9、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必须保证每班冲刷、清扫一次,杜绝煤尘堆积,发现一处,追究班长及有关责任人责任。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发现有干打眼者,按严重违章论处。2、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管路,距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 米。3、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落煤前必须先在掘进工作面 米内进行全面洒水。放炮后,在出煤前,要先洒水,坚持不洒
18、水不准擢煤。4、掘进头向外 米范围,必须有可靠的喷雾装置,并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放炮后坚持喷雾洒水。5、各运输转载点必须装有洒水喷头,保证灵敏、可靠,并且坚持使用,发现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者一次罚款 元,按违章论处。6、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浮煤班班洒水清扫,严禁煤尘堆积,巷帮上的浮煤及时冲刷,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追究当班责任人的责任。7、掘进工作面在条件具备时,要坚持提前煤体注水,注湿煤层,减少落煤时的产尘量。三、打茬地点降尘措施1、井下各打茬地点在开工前,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喷雾装置齐全、可靠,否则不准开工。2、打茬施工过程中,根据扩修生产的需要,喷雾必须开启使用,发现不使用,对班长按违章论
19、处。3、从技术上、工艺上采取措施,杜绝冒顶,避免煤大量脱落,产生大量煤尘。4、打茬地点后 米范围内的煤尘及时清扫,保证无浮尘堆积(长 m,厚mm),发现堆积一处,罚现场负责人 元,记违章一次。5、扩修地点前后 米范围内的煤尘由巷道承包区队进行班清理。四、机电、运输巷综合防尘措施1、各转载点必须有可靠的降尘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或装置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时,设备不准开启,否则按违章论处。2、发现喷雾装置完好但不使用,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元,记违章一次。3、主要进、回风巷必须装设风流净化水幕,净化风流。以上规定由本班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员、技术员具体落实。干部下井进行抽查落实,严格监督。防灭火制度1.
20、加强领导、建立建全防火机构。2. 完善消防系统、井下 消防管路、地面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备足各种防灭火材料和设备。3. 加强火源管理,井房、木料场附近 米内不准生火取暖、不准进行电气焊工作。4. 建立井验身制度,严禁入井人员携带易燃、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杜绝穿化纤衣服人员下井。5. 井下要使用阻燃电缆,严禁非阻燃电缆入井。6. 井下要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不合格、不防爆的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严把防爆关。7. 加强放炮管理,井下不准明火放炮,放炮员更不准打火试电。8. 井下若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采用一切可以采用的办法直接灭火。9. 若火势较大时,要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逆着进风流方向,立即撤出
21、人员。瓦斯检查制度1、对所有检查地点,每班不少于 次瓦斯检查,对本队没有生产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2、凡规定检查 次的地点,不得集中检查,交接班后,首次检查,交接班后 小时,次检查,下班前 小时,次检查。3、瓦斯检查员不准空班、漏检,如没按规定如数去检查或未按规定去检查,都视为漏检,一次罚 元。4、co2的检查次数,随瓦斯检查次数。5、对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专人检查,检查次数由总工或科内负责人临时规定。6、所有瓦检员,应由从事井下采掘工作 年以上,并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人员担任。7、瓦检员对所管辖地区要认真检查,并详细填写记录牌和记录本,并通知现场工
22、作人员,由当班班组长签字,否则罚款 元。8、瓦检员一旦发现瓦斯超过规程规定,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进行处理。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对于瓦斯浓度积聚低于%的巷道,现场可采用一次排放,但排放出瓦斯、co2浓度不得大于%。2、当巷道瓦斯浓度超过%时,排放瓦斯必须有通风技术人员现场指挥,按照规程分段排放或限风排放,在排放前撤离回风巷一切工作人员并切断电源,保证排出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排放瓦斯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在排放瓦斯巷道中严禁进行任何作业。4、排放瓦斯时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看管,并采用 人两组,一组排放一组瓦检,并严格填写瓦斯排放记录,现场交接班。5、排放后经过检查巷
23、道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不超过%,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稳定 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方可恢复正常工作。6、独头巷道恢复正常后,必须由安全员、电工、工程负责人对掘进头回风流中的瓦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恢复生产。7、瓦斯排放由总工程师负责 制定排放措施,瓦斯排放前,排放人员必须学习措施,熟知措施要求。学习人员每人都要签字。8、排放有调度室设专指挥方可进行有计划的排放,任何人不得进行无计划的通风排放。否则,罚指挥人员,若造成事故者,还要追究责任。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2. 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
24、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3. 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4. 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5. 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1) 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撤出井下工人。(2)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时,必须停工撤人。(3) 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4)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 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时附
25、近 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6) 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瓦斯报表审批制度1、瓦斯报表要做到三对照,瓦斯日报表要填报及时。2、矿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审批瓦斯现报,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情况向调度室通报。3、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科长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4、通风瓦斯日报,必须当天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机,启动装置必须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不得少于 米。局部通风的吸入风量,必须少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严禁吸循环风。2、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
26、,保证正常运转,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3、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因检修停电原因,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4、局部通风必须做到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严禁风筒破损,有反压边,接严密,杜绝无风、微风作业。5、每条巷道使用风筒规格要一致,不准花接,使用规程不一致的风筒时,必须先粗后细,而且中间必须有过渡节。6、所有运转的局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不能无计划的乱停,如果须停局扇时,必须预先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止局扇。重新启动风机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开动局扇通风,反之,必须排放瓦斯后方可进行工作。7、凡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
27、扇或由于高、低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停电停风时,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风筒使用管理制度1、对风筒及其附件的购置。必须根据掘进需要,写出计划,并标明型号、数量、质量等,对入库的风筒,由安全负责人把关验收。2、风筒的使用必须合乎规定要求,不得挪作它用或滥用,更不得外借和私用。3、井下正在使用的风筒,吊挂必须符合要求,平直可靠,各队负责风筒维护工作,不得有漏风现象。初期吊挂风筒时应做到布置、敷设合理,尽可能地避开转动机械,或行人、运料频繁的巷帮,以降低损坏率,延长使用寿命。4、做好风筒的回收工作,发现残、漏风筒应及时修复,并整齐叠放在固定地点。5
28、、因建立风障、风门等通风设施所需要的风筒、风布,需经安监科审批后,选择损坏、无法修补的风筒使用,并建立台帐,说明地点、数量、残次程度等,报安监科存档。6、正在使用的和库存的风筒,都必须建立使用管理台帐,井下通风材料库必须有库容说明及风筒使用说明,安全科进行督查。每月的 日,由安全科、生产调度室对井下所有风筒进行种类和数量核查。7、风筒的运送,必须有专人负责,以免造成遗失或损坏。8、定期对井下库存的风筒进行整理,各型号的风筒、弯头、三叉风、风头等必须分类存放,码放整齐。9、回收入库的风筒必须保证完好,不得有铁丝,铁钉等尖硬物和油污及其它腐蚀性物品混入,以免损坏风筒。10、禁止以任何理由用风筒作铺
29、垫、制背包、手袋等行为。彻底做到专物专用。11、对新风筒的领用,必须由安监科审批,否则不得出库。12、风筒的损坏不得超过%的规定,否则,超出部分由队赔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井下凡没有利用局部通风设备或其它手段进行通风的,其长度超过 m的独出头巷道都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2、临时停风的工作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并在回风处段开风筒,打好栅栏,揭示警标,当停工区内的沼气和co2浓度达%时或其它有害气体达到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小时内封闭。3、只打栅栏的盲巷,其栅栏位置必须设在距巷道 米范围内,并必须全断面设置,且栅孔规格不得大于2 mm,栅栏要钉的牢固可靠,警标设置要醒目
30、。4、凡封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账,填写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通风系统图,封闭巷道每周应检查 至 次,凡打栅栏的盲巷应设置检查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台账。5、一旦出现盲巷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立即通知通风部门,按规程规定,立即设置栅栏及时密闭,不得把电器设备、电缆封在盲巷内。6、当掘进巷道接近或需要接近盲巷时,以及对掘进工作面临近贯通时,在距巷道位置 米前,地测部门写出贯通安全检查措施,通知有关部门排放瓦斯工作,由安监科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请有关部门贯彻学习后方可贯通。7、凡出现盲巷,矿调度室必须在 小时内向安全部汇报,由安全部安排设置棚栏
31、堵闭。8、安全部对矿有盲巷及贯通要严格监督检查。停风撤人措施制度1. 矿井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工作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进风巷道中。2. 当掘进工作面局扇停止运转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进风巷道中,并在停风的掘进设置警标,严禁进入。3.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立即汇报调度室。4. 当掘进工作面停风撤人后,跟班安全员要严格监督检查,并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 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做好记录,立即查明原因汇报值班领导,进行处理。6. 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及局扇运转时,必须严
32、格执行停、送电制度。7. 当矿井或采掘工作面恢复通风时,必须制定专项瓦斯排放措施,并有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并严格学习、贯彻、执行。8.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通风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恢复工作。“一通三防”管理处罚制度1、 局部通风 位置不合理罚款10元,没有管理牌罚款 元,没有责任人罚款 元,吸循环风罚款 元。2、掘进工作面通风超过 米不接风筒罚款10元(超过 米不接风筒、瓦斯超过规程规定罚款20元,(或停班处理)。3、局部通风发现一处漏风罚款5元,一处不直罚款 元,一处死弯罚款 元,大小风筒不一致罚款10元,一处没有翻压边罚款 元,超过三个环不吊挂罚
33、款 元。4、不坚持“一炮三检制”及“放炮管理制度”者查出一次罚款30元,或停班处理。5、永久通风设施一处漏风超过规程规定时一次罚款10元,通风设施不完善风门不能自动关闭一处罚款20元,风门、密闭、风障达不到建筑标准一处罚款10元。6、风门、密闭、测风站无责任牌一处罚款 元、密闭盲巷无警标一处罚款元。7、 不按时测风,记录牌内容不全,一次罚款5元。8、盲巷瓦斯排放不按措施,一次罚款50元,并对责任人停班处理(排放报表填写不实一次罚款 元)。9、巷道贯通不及时调整风路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10、各地点隔爆水棚定期进行冲刷、注水,一次不到位罚款 元。11、通风设施不定期或不及时注入台帐者的一次罚款 元。12、本班管辖的范围的一切隐患必须进行严格的排查落实,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若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理。15、完不成科内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者,一次罚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