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长办公室范文之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以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浦教人200936号)为依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本校正式教职工。外出学习、借用人员(由教育局直截了当抽调的除外),需依照对方学校的实际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平均数。第三条 分配原则:1.坚持“绩效优先、多劳多得、责重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重点向一线老师、骨干老师和对学校作出较大奉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分配方案公开,施行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3.坚持“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分配方案力求
2、科学合理,切合学校实际,逐步完善分配方案。4.坚持“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原则。老师应自觉抵抗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出现任何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此项原则作为老师绩效考核的必备条件。第四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发放标准:按学校人数核定到校部分由考勤奖(权重约占12%)、工作量津贴(权重约占30%)、教育教学成果奖(权重约占45%)、名优老师奖(权重约占3%)、其他工程奖(权重约占10%)五块构成,总额封顶,按老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倍核定。第二章 考勤奖(权重约占12%)第五条 “考勤奖”分配原则:1. 全勤教职工
3、每月计200元,按月发放。2. 考勤奖扣发的总金额全部移至“工作量津贴”一并计算。第六条 “考勤奖”奖惩细则:1. 上班迟到、早退或不签到、不签退(经请假同意的)每学期累计在3次之内不扣款,从第四次起每次扣10元,从第十一次起每次扣20元。2.抽查不到每次扣100元;缺席集会(包括升旗)、学习、开会等活动(公事等除外),有请假手续的每次扣5元,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00元。3. 事假前三天每天扣5元,第四天起每天扣10元。病假(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第四天开场每天扣5元。4.旷工一节课扣200元,依此推算,因旷工引起不良后果的由校务会议研究处理。5.教研活动、外出开会、外出学习等无故不参加的
4、视为旷工,情节严峻的由校务会议研究处理。6.如出现代签现象,经查实双方扣除本月考勤奖,如出现屡次代签现象,由校务会议研究处理。7.在法定假期内(上级文件规定时间范围内)不扣款,超过假期部分视情况按事假或病假处理。经学校认可在准假期内提早回校上班的教职工,每日奖励20元。8.请假者要按有关规定办好请假手续,不请假或不补假的按旷工处理。9.以上扣款不封顶。第三章 工作量津贴(权重约占30%)第七条 工作量津贴分配原则:1.本项绩效工资由根本津贴、岗位津贴、加班津贴组成。2.根本津贴 =(学校本项总金额 + 考勤奖扣发总金额 + 本项扣发总金额 岗位津贴总额 加班津贴总额)全校教职工总人数3.工作量
5、不满的老师按照工作量比例发放根本津贴。第八条 岗位补贴:1.因班主任工作量津贴在根底性绩效工资中已有较高标准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依照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按班主任每月均200元津贴 (按月考核) 发放。2.职务津贴:正校级每学期津贴1500元;副校级每学期津贴1200元;中层每学期津贴1000元;年级组长每学期津贴400元;教研组长每学期津贴300元;备课组长每学期津贴150元;生活指导师每月津贴200元(担任多项职务的,最高职务津贴全额发放,其余职务津贴减半发放。会计参照中层发放津贴)。以上人员依照考核情况发放,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根本津贴,考核不合格视实际情况减半发放或不发。3.其他临
6、时工作(包括超工作量、食堂治理人员等)视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进展发放。第九条 加班补贴(按月发放):1.晚自修治理按每班每晚30元的标准予以津贴。2.体育老师课间操治理每人5元/天。3.早读治理按每人8元/天的标准予以津贴(不包括班主任)。4.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监考以每人每场1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他工作人员以每人每场5元的标准予以补贴。阅卷津贴为语文0.3元/份。其他学科0.25元/份,每份标准份数阅卷人数=当场阅卷老师津贴。5.实在履行值日老师职责的值班老师每日白天值班津贴15元、夜晚值班津贴35元(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值班)。6.因工作需要,由学校统一安排的节假日加班给予一定的津贴(学校严格
7、操纵加班,如有临时性工作,由学校分管领导提出申请,校长签字确认后同意)。7.因公代课的,以每节8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因公代理班主任的每天12元津贴(以教务处、政教处书面记录为准)第十条 以下情况予以扣发:1.学校(科室)布置的任务(计划、总结、活动记录等需上交的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次扣10元,不完成的每次扣30元。2.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每次扣50元,视详细情况,酌情扣发。3.因工作渎职未履行相关职责而贻误工作的,除追查相应责任外,一次扣发50元。情节严峻的,经领导小组集体商讨决定后扣发款额。第四章 教育教学成果奖(权重约占45%)第十一条 教育教学成果奖分配原则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
8、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表达对老师教育教学成果的鼓励。工程及比例为:教育成效奖10%、教学成果奖30%、科研成效奖5%。第十二条 教育成效奖10%(按月发放)每月根本分为8分。有以下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1.成心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扣2分;2.严峻违背教育教学纪律被查处,经查实每次扣2分;如上班期间出现上网聊天等行为的,按照黄宅中学关于老师上网行为治理方法进展处理。3.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实每次扣2分;4.违背相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征订各种练习册、复习材料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5.违规带生、私自办班、以教谋生的,扣8分;6.有违背计划生育、严峻经济咨询题、
9、赌博、偷窃、流氓等违法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遭到党内严峻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扣8分。7.遭到教育局等行政部门通报批判的,扣全年教育成效奖。第十三条 教学成果奖30%工程及权重:教学标准6%、教学质量10%、升学奖9%、师生竞赛5%。(一)教学标准6%(按月发放)每人根本分50分。有以下情况的予以扣分,扣完50分为止。1.未按规定备足教案的,每缺一个,扣5分;2.不按浦江县中小学老师教学工作要求授课的,每次扣5分;3.未按规定量修改作业的,每少一次,扣5分;4.对尖子生和后进生应有个别辅导,应辅导而不辅导的,每次扣5分;5.未按规定听足课时数的,每少一次,扣5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6.
10、体育考试训练、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兴趣小组专长生指导等活动,由学校领导对音、体、美、信息老师进展考核,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查实一次,扣5分;7.要求老师组织学生参加县级竞赛而无故不参加的,相关责任老师每次扣5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酌情扣分。8.课堂内学生有打架等情况发生的,每次扣5分;后果较为严峻的,每次扣15分。(二)教学质量奖:10%本项奖分根本奖和成效奖。根本奖占本项奖金总额的50%,满工作量的老师按规定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全额发放根本奖;成效奖为本项奖金总额的50%,成效奖分教学质量奖、尖子生团队质量奖。1.教学质量奖(1)以备课组为单位,按AB率、均量值、E率三项分别给奖
11、。单项获县前六名的备课组,分别奖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说明】七、八年级以期末抽考成绩为依照,九年级以中考成绩为依照。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想政治。(2)均量值为学校第一名的奖80元,第二名的奖50元,第三名的奖30元。【说明】七、八年级以上、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照;九年级上学期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照,下学期以中考成绩为依照(以班级为单位给予奖励)。同一老师任教同一学科三个班级以上的,享受最高名次的奖金。(3)中途接班的老师,如所带的班级成绩有进步的,由学校研究后决定给予成绩进步奖励。2.尖子生团队质量奖(采纳积分制,1元/分)学生进入
12、学校总分A档,以班级为单位给奖,每生奖班主任5分,相应任课老师各10分;进入B档,以班级为单位给奖,每生奖班主任3分,相应任课老师各6分;进入C档,以班级为单位给奖,每生奖班主任2分,相应任课老师各4分;【说明】本项奖以七、八年级上、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照;九年级上学期以期末成绩为依照,下学期以中考成绩为依照。七、八年级以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的总分为依照,九年级上学期以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社会及思品的总分为依照。九年级体育老师减半享受九年级下学期的奖金,但体育中考成绩居全县后三名的不享受此奖金。3.学校活动县级“教育质量优胜奖”或“教育质量进步奖”,每个教职工奖励100元。(三)升学奖
13、:9%升学奖总额不超出该项奖金的总额。未完成学校预定目的的,奖金多余部分纳入教学质量奖。中考指标及奖励方法在县招生计划确定后,由学校校务会研究后制定。(四)师生竞赛奖:5%1.学生竞赛辅导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的,对相关指导老师给予奖励。有多人辅导的,则平均享受。同一竞赛工程,只能享受一次奖励;同一学生获不同等级奖,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奖。(1)学科奖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00元200元300元二等奖80元160元260元三等奖50元100元200元(2)文体等团体竞赛获奖A、体育团体竞赛:县第一名奖1800元、第二名奖1500元、第三名奖1
14、200元,第4-8名并在年度考核中能够加分的奖800元。市级、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的,奖金由考核组核发。B、音乐、舞蹈等团体竞赛:县级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市级一等奖1800元,二、三等奖1500元;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的,奖金由考核组核发。C、参加竞赛的团体人数少于5人的,奖金减半发放。(3)运动会奖金在县运动会上获甲级队并居前六名的,每得一分给予以下奖励(老师和学生共同的奖金)。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20元/分18元/分15元/分12元/分10元/分8元/分县发奖金由学校领队、教练及分管领导享受。(4)学科团体竞赛、综合实践活动成果等获奖奖金参照文体等
15、团体竞赛获奖标准。2.教学科研成果奖(1)论文获奖:老师在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组织层层选拔的学科论文竞赛中获奖的,按以下标准奖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获奖,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00元150元300元二等奖80元120元260元三等奖50元100元200元(2)论文发表:老师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按同级一等奖论文减半计发奖金。(3)课题获奖课题立项、获奖、结题奖罚(元)一览表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10030060010002000结题一等奖1500300060008000二等奖1000200040006000三等奖50015003
16、0005000合格15030060010002000不合格扣100扣300扣600扣1000扣2000【说明】教育教学课题获县级及以上立项的,当年视同为同级论文的一等奖发奖。课题负责人、执笔人按组员的三倍平均发放,组员平均享受。(4)老师业务评比团队奖老师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组织的业务评比,获县二等奖及以上的,给予该老师所在教研组成员相应的奖励,辅助该老师参加评比的听课团队成员加倍奖励,教研组长及参加评比的老师按三倍奖励。无故不参加或参加人数达不到竞赛要求的,该教研组老师每人扣发50元,教研组长扣发100元。体艺组奖励由学校依照参赛及获奖情况研究决定。奖励标准(元/人)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
17、一等奖30 80100二等奖2050三等奖30(5)论文与课题必须被学校年度考核采纳方可享受奖金。(6)每学年内,老师积极参加各级论文、课例等评比但未获奖的,按每篇2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3.信息报道奖报纸宣传:今日浦江、浦江教育等县级图片新闻及短讯,每篇30元;金华日报等市级图片新闻及短讯,每篇50元;省级以上报纸每篇100元。县教育局信息网每篇10元;市教育信息网每篇20元;省委省府网站、国家级站每篇30元。【说明】信息报道以办公室存档记录为准。对学校宣传工作作出突出奉献的教职工由校务会决议予以嘉奖。4.先进教研组奖励获校级先进教研组的,奖励教研组500元;获县级先进教研组的,奖励教研组10
18、00元;获市级及以上教研组的,奖励教研组2000元。5.在年度考核中,责任组(室)分管的考核部分得总分值的,奖励责任组(室)500元。第十四条 教研成效奖:5%每人根本分50分,有以下情形的进展扣分,扣完为止。1.不参加校本培训的,一次扣1分;2.不完成校本培训作业的(包括班主任培训),少一次扣1分;3.接着教育未完成规定学时数的,每少一学时扣1分;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不服从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安排的,每次扣5分;5.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交论文而不交的,每次扣10分。第五章 名优老师奖(权重约占3%)第十五条 “名优老师”奖分配原则:1.本项绩效工资采纳积分制。2.个人名优老师
19、奖学校本项总金额全校本项总积分本项个人总积分。3.按年考核、发放。第十六条 “名优老师”奖细则1.有老师资历证书、医生证、心理健康教育证等上岗证书的奖励5分。2.“一般话”符合岗位要求的奖励5分,“现代教育技术”符合岗位要求的奖励5分。3.学历分值标准(无学历职工记5分,有学历的依照学历记分):初中高中(职高)中师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051012144.荣誉分值标准: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个人25152030集体(人均)125812【说明】(1)个人荣誉指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团干(团员)、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劳动榜样、春蚕奖、拔尖人才、教坛新秀、十佳老师、特级老师、功勋老师
20、等称号的。(2)荣誉总分值不超过40分;(3)每项荣誉只取最高层次奖励一次;(4)集体荣誉所得分值,由校长提出分配方案,经考核小组通过后发放。第六章 其他奖项(权重约占10%)依照学校实际需要由考核组定分配方案。第七章 年终奖金由教育局按学校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到校部分,原则上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发放给年度考核合格的教职工。遭到县通报批判的参照上级有关文件发放奖金。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校长、书记、分管教学的领导、工会主席及教职工代表等组成,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公开推选产生,比例不低于考核小组总人数的50%,考核小组人数一般为7-15人,考核小组
21、成员名单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批准。如人员有变动的,及时调整并备案。第十八条 每个学期末,各位教职工对照本分配方案先进展自评,然后由相关的负责人复核,报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学校考核小组严格按照规章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进展考核。考核结果及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将进展公示。第十九条 教职工对学校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后三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议,学校在接到复议要求后,召开考核小组成员会议进展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十条 学校校长、书记以及享受领导待遇人员、借用人员、支教人员、基建人员、工作调动人员、中途退休人员等按“浦教人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施行。第二十一条 勤工俭学、长休、病假6个月及以上等人员按照“浦教人200936号文件”精神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二十二条 触犯法律法规、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违背教育局规定、旷工怠工情节严峻、体罚学生后果严峻、工作渎职造成学校严重损失或严峻事故的当事人,受上级政府机关处理的,原则上停发本年度绩效奖。特别情况由学校校委会讨论决定。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校长公布施行,起始时间为 2013年5月,未尽事项由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