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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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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中国法学会 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汇编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5年4月 247 编 辑 说 明 2014年是研究会发展的重要一年。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后,王乐泉会长和中国法学会党组先后集体听取21个研究会的工作汇报,到多个研究会及其依托单位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研究会工作的现状,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中央申请增加了研究会补助的专项财政经费;召开了研究会工作座谈会,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就新形势下研究会如何充分发挥作用,如何加强服务和管理做了重要讲话;建立法学会会长分工联系研究会制,指导和支持研究会建设和开展各项活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研究会是法学会组织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出台了《研究会评估管理试行办法》、《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试行办法》、《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加强了对研究会换届及重大活动的指导和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研究会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研究会年度工作总结,是研究会全年工作的收尾,是研究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研究会有效管理的重要程序,也是研究会评估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各研究会工作经验的相互交流,我们编辑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研究会2014年开展的以研究会年会为主的各类学术活动、研究会参与立法、司法、法律咨询等法律实践活动、研究会主要出版物和网站建设状况、研究会学术成果评奖情况、研究会对外交流活动,以及研究会组织建设的进展等情况。虽然还不能全面反映研究会工作的全貌,但我们希望各研究会能够从中了解学习其他研究会的成功经验,取长补短,进一步推动研究会组织建设、学术活动上一个新台阶。 各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均由相应的研究会提供,我们未作增删和修改。以后,我们将每年编辑一册,力争更加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研究会工作的基本情况。由于时间较紧,编辑中可能存在疏漏之处,请批评指正。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5年4月9日 目 录 1. 法理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 2. 宪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5 3. 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0 4. 刑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9 5. 民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9 6. 商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35 7. 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38 8.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49 9.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53 10. 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56 11.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 59 12. 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64 13. 社会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71 14.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78 15. 婚姻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83 16. 中国海商法协会2014年工作总结 86 17.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 89 18. 比较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96 19. 军事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99 20. 民族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03 21. 中国犯罪学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 106 22. 中国海洋法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 109 23.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12 24. 中国卫生法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 115 25. 中国行为法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 124 26.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2014年工作总结 130 27. 能源法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36 28. 航空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39 29. 长江海商法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 142 30.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46 31.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49 32. 法学教育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52 33. 监狱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60 34. 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62 35. 仲裁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71 36. 法学期刊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76 37. 体育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79 38. 信息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87 39. 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90 4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94 41. 检察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197 42. 审判理论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00 43. 银行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03 44.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08 45. 证券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11 46. 法制文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17 47. 保险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21 48. 警察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24 49. 立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30 50.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33 51.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38 52. 案例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41 53. 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245 法理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全国法学理论专业的研究者学习、贯彻和落实十八届四中会精神。积极加强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努力提升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学术品位和为国家发展献计献策的能力。 一、主办学术会议情况 2014年10月18-19日,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在南京召开了中国法理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此次会议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显明,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宋永忠,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1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260余人出席了开幕式。会议围绕着“法治与法治中国建设的一般理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等主题展开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深入讨论。由于此次学术年会的举行,恰逢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前夕,因而备受全国法理学界和法律实务界的高度关注。本次年会通过为期两天的学术讨论,进一步凝聚全国法学理论研究的理论共识,提升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学术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汇聚智识力量。 2014年11月22日,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在北京主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与法治道路”学术研讨会,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在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4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主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个主题展开。与会学者在此会议上还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要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意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展现的战略定力”、“法治中国的发展阶段和模式特征”、“法治中国建设的驱动力”、“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上的共识。学者们普遍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一个宝库,有许多可以挖掘的亮点。中国法理学界应当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来学习、贯彻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 二、研究会出版物与网站建设情况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在2014年成立了《中国法理》学术辑刊编辑部。此学术辑刊初步定为一年一辑。李林教授、齐延平教授任主编。本辑刊将如终坚持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职责,以提升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的学术品位为导向。具体来讲,本刊物拟开设“理论前沿”、“学术动态”、“佳作译介”、“年会掠影”、“学会活动”等栏目。2014年本辑刊共刊发文章16篇。主要涉及到“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律权威”和“西方法哲学”四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在2014年年底编辑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并拟于2015年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徐显明教授和李林教授担任主编。该书是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系统贯彻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阶段性成果。该书主要收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要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意涵”、“法治中国的发展阶段和模式特征”、“‘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使命与战略支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全面保障人权”、“法治建设的中国道路”、“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及改革顶层设计”、“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法理思路”、“借助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三元共和主义和程序公正原则”、“关于司法权和司法体制的宪法修改意见”等篇目。 在网站建设方面,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在2014年开通了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官方网站。域名为。该主页主要包括“学会概况”、“学会通知”、“学会讯息”、“学会盛况”、“学术论文”、“《中国法理》杂志社”六大版块。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积极利用该网站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网站更新工作。现在该网站已经一切运作平稳。 三、学术成果评奖情况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在2014年9月发出了《关于开展第二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的公告》,并于2014年10月17日评选了第二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 本次评奖共收到41篇论文和专著。本次评审活动采取各自打分制,共评出一等奖著作类一名,论文类两名;二等奖著作类两名,论文类四名;优秀奖共十一名,著作类六名,论文类五名。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在9月18日初评并推荐了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参选作品。按照中国法学会的统一安排,中国法理学研究会有三个推荐名额。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在接到中国法学会的评奖通知后,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评奖规则,发布相关信息,组建了推荐委员会。法理学研究会共收到作品10部,最后推荐刘作翔教授、蒋传光教授和杨建军教授作品参评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最后,刘作翔教授荣获一等奖。 四、参与政府咨询情况 2014年1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根居中央政法委的布置与安排,成立了“法治中国建设”课题研究组。该课题对与法治中国建设相关的文献进行了收集、对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大致思路。该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高度关注。 五、对外交流情况 2014年8月21-23日,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组团参加了第九届东亚法哲学大会。大会的主题是“东亚的法治原则与正义──向多元文化社会转型期挑战”。大会围绕“公民权、民族认同以及多元文化主义”、“全球化社会的主权、人权以及正义”、“东亚文化中的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法治原则与经济发展”、“少数族群的权利保障”、“多元文化社会的法律与性别平等”、“多元文化社会的生命伦理:支配与正义”、“东亚法哲学之传统问题与现代问题”以及“中国法治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以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刘作翔教授为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宴林教授为副团长的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代表团代表团一行近30余人应邀出席了会议。大会闭幕式上宣布下届东亚法哲学大会将由中国政法大学承办,受各方委托,杜宴林教授作为下届承办国家代表做了欢迎致辞。 六、研究会的组织建设 为了给各位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规范日常会务工作,完善秘书处工作机构,中国法理学研究会根据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在2014年6月在秘书处增设了专门的办公室,增添了两名专门的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范,规定了各自的职责范围,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的规范有秩的运行。与此同时,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也加强了对学会会员的组织与管理,更新和完善了全体会员的相关信息,提升了学会信息化管理水平。 宪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一、2014年年会情况 2014年10月18日,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江西财经大学隆重召开。此次年会主题为“宪法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来自全国各地近三百位专家、学者参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同志到会致辞。 会议共收到论文168篇。按照《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经过双向匿名评审,共推荐了45篇会议发言论文。会议围绕以下分主题展开: 1.宪法与全面深化改革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完善 3.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的完善 4.宪法与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 5.宪法与司法体制改革 6.国家治理与人权保障 大会会期两天,共进行了3场大会研讨,8场分论坛研讨。64人分别做了大会发言、分论坛发言和评议,自由发言共计100余人次。会议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紧密集合人大制度的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立法法等法律的修改、司法体制改革等热点问题,讨论细致充分,气氛热烈。通过此次会议,中国宪法学界同仁加深了宪法与全面深化改革关系的认识,强化了专业共识,沟通了学术信息,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二、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通过了《中国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为法治中国建设确定了总目标和路线图,其中有大量内容与宪法学相关。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届四种全会精神,主要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参与学习四中全会决定的会议、座谈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后发布后,中国宪法学研究会迅速组织理事会员学习,并积极参与了一系列解读、学习四中全会决定的座谈会和研讨会。包括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与光明日报社联合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研讨会、中国大学智库论坛“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研讨会等等。在会上,宪法学会的理事会员主要结合四中全会决定“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的精神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二)通过撰写解读文章、接受采访、讲座、报告等形式宣讲四中全会精神 在四中全会决定公布后,宪法学会众多专家学都通过撰写解读文章、接受采访、讲座、报告等形式宣讲四中全会精神,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报刊发表文章数十篇。四中全会后,特别是国家宪法日前后,全国掀起了学习宪法的热潮,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的众多学者专家,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在全国各地举办各种报告会、讲座50余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就宪法日、宪法宣誓、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机制完善积极建言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关于设立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机制、完善法规备案制度等要求,但这些制度如何建构和完善,仍然有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宪法学研究会的理事会员们就这些问题积极建言,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方案。比如,宪法学研究会就如何开展好第一次宪法日活动向中央提出了非常具体的方案,就如何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写作多篇文章进行分析。此外,还再次向社会发布《<宪法解释程序法>专家建议稿》,推动宪法解释机制的完善。 (四)组织“宪法日”宣传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为了迎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积极参与和组织各种活动。2014年12月3日下午,宪法学研究会15名专家出席了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在人民大会堂共同举办的“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在宪法日前后,宪法学研究会组织参加的活动还有:(1)韩大元会长出席了教育部在北京景山学校举办首个国家宪法日校园主题教育活动;(2)胡锦光副会长为教育部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做首场报告,题为“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核心作用”;(3)韩大元会长出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宪法宣誓活动并做了“维护宪法权威”主题讲座;(4)在北京第十九中学等学校举行“宪法进校园”普法活动,为中小学生举办宪法教育课。等等。 三、参与立法、咨询 宪法学研究会一直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2014年,国家的若干重大立法活动,包括《立法法》、《行政诉讼法》、《反间谍法》、《看守所等》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工作,宪法学会的专家学者都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特别是,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在决定制定过程中,宪法学研究会的多位学者专家接受咨询,提供了重要的意见。在决定作出后,宪法学会多位专家赴港对决定的内容进行解读,促进香港社会各界理解接受这一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针对台湾反服贸运动等众多影响国家重大利益的问题,宪法学研究会专家也进行了专门研究,给出了法律意见。 四、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 2014年,宪法学研究会组织和参与的重要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包括: (一) 五四宪法制定六十周年研讨会 2014年9月20日,为纪念五四宪法颁布60周年,总结和反思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历程,全面提高宪法实施的水平,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举办了“纪念五四宪法制定六十年”学术研讨会,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本次研讨会围绕“五四宪法的特点与历史影响”、“五四宪法与国家机构”“五四宪法与基本权利”、“宪法解释、宪法监督与宪法实施”等四个主题展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50多名宪法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 (二) 举办首届中国—奥地利宪法对话 2014年4月22日至26日,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为团长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代表团访问奥地利,参加首届中国—奥地利宪法对话“人权保障与宪法审查”,并访问奥地利宪法法院、奥地利最高法院及汉斯·凯尔森研究所,扩大中奥学术交流与合作。代表团成员包括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磊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等。 (三)举办第五届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2014年3月22日至23日,本会共同发起的海峡两岸公法学论坛在台北举行。本届论坛是第五届,主题是“社会权保障与社会变迁”,近三十位来自海峡两岸的公法学者再次聚首,畅谈社会主义原则、社会权保障等问题。 (四)第九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本次论坛主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公法使命”,由郑州大学承办。本届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共接到100余篇征文,评选出51篇优秀论文,来自全国20多所院校的公法学专家和博士生共90余人参加了这次论坛。 (五)第十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会议于2012年12月13-14日在南开大学举行。会议分“公法与政治”、“基本义务”、“自由与权利”、“宪法的基本概念”四个单元,宪法学会30余名学者参与了会议。 (六)举办“从中日两国中的继受主体看西欧立宪主义的吸收样态”2014年度学术研讨会。2014年8月25-26日,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率团赴日本东京参加“从中日两国中的继受主体看西欧立宪主义的吸收样态”学术研讨会。在本次会议中,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与日本宪法学研究会就今后三年研究如何展开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确定了今后研究的方向和框架。 (七)常务副会长莫纪宏当选国际宪法学协会副主席 在2014年6月18日下午于挪威奥斯陆举行的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会大会上,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当选国际宪法学协会副主席。这是中国宪法学者在该国际法学法律组织中首次担任副主席职务。 五、学术评奖 2014年9月19日,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组成“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初评推荐委员会和“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八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评审确定了“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拟推荐成果名单和“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八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奖”拟获奖成果名单。丛文胜、王旭、董和平的论文著述被推荐参评“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最终,王旭获得一等奖,丛文胜获得三等奖。此外,翟国强、任喜荣等13人分别获得“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八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奖”论文奖和著作奖。获奖成果经公示后,在学术年会期间颁发了各奖项。 2014年,宪法学会成员还获得多项研究成果奖,例如张翔、邹平学获得第五届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奖。 六、出版、网站建设 2014年,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继续出版了《中国宪法年刊》等系列丛书。为迎接2015年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成立30周年,学会安排了《中国宪法学三十年》《中国当代宪法学家》的撰写工作,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外译工作,这些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网站建设方面,宪法学研究会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在中国法学会举行的“法学会系统优秀网站和网站工作先进个人”评奖中,中国宪政网荣获直属研究会十佳优秀网站荣誉称号,中国宪政网编辑、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秘书于文豪博士获得网站工作先进个人提名奖。中国宪政网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指定的官方网站,依托运营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宪政网于2003年5月28日正式开通,2011年8月进行了最新一次改版。作为学术网站,2010年初点击量突破百万,2011年3月突破200万,2013年9月达400万,现点击量逾450万次,为国内本专业领域第一。 七、研究会组织建设 2014年,宪法学研究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帮助下,已经完成了注册登记的材料提交和验资等工作。2014年,宪法学研究会共召开3次常务理事会,按照章程开展研究会工作,保证研究会的依法民主管理。 2014年10月18日,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成立了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这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继宪法学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委员会、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专业委员会之后成立的第四个专业委员会。11月1日,国防与军事法律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召开“宪法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研讨会”,正式启动工作。 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于1985年,罗豪才、应松年先后担任会长,2012年研究会换届,由马怀德担任会长。两年来,特别是2014年,研究会在王乐泉会长的关心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悉心指导下,在行政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下,在依托单位的支持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本着“繁荣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推进行政法治实践发展”的宗旨,在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智库建设,拓展业务活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4年年会情况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于8月22日至24日(22日报到)在郑州市举行。会议主题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行政法”,此次年会共收到180余篇论文,300余名专家学者就“行政改革与行政组织法的完善”、“有效的政府治理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法律问题”、“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修改”等议题进行研讨,主要观点成果综述如下。 (一)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组织法的完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行政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为行政组织法的深入研究与创新开拓了广阔的空间。与会学者就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新疆建设兵团的法律地位、行政执法权的配置、行政法上的第三方义务、城市综合执法问题及破解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有学者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政府现代化是关键,法治化是保障。在国家治理视域下,行政组织法不再仅是政府内部的结构法,而是包括协调党政群关系,体现共同治理的治理主体法。行政组织立法应明确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部门和地方间的横向协作关系法律化,确立社会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治理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我党应对新疆特殊区情的政治制度创新,担负着保卫新疆安全稳定的职责。有学者认为,兵团法律地位不明已经成为阻碍兵团继续存在与发展的瓶颈,组织发展和功能发挥受到巨大的限制,建议全国人大制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以明确兵团党政军企四位一体的特殊政权性质和相应的职责权限,并从体制上理顺兵团的内外部权力关系。 行政执法权的配置状况,对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具有决定性意义。有学者以控烟执法为例,认为近年来在控烟执法领域兴起的多部门执法看似符合公共治理的要求,但实则是一种倒退。因为从公共治理的本质来看,将同一执法权分散给多个部门的执法权配置模式并不符合公共治理的要求,提出要实现公共治理,“集中执法+部门协同”的执法权配置模式才是正确的选择。 (二)有效的政府治理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实现有效的政府治理、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作为深化改革的目标之一。与会学者紧扣改革热点,就当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制度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公共利益衡量、我国公共服务立法、公共资源统一交易之行政规制等议题进行热烈研讨。 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在新时期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有着重要意义。有学者认为,功能最适当原则现代国家处理国家机关设立、配置权力、调整和改革国家机关、处理国家机关之间关系的重要原则。它要求在国家确立了职能之后,要给承担职能的国家机关授予与履行职能相匹配的相关权力、要建立与其功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与功能相适应的法律规范适用制度,否则,某项功能就很难有效地实现。因此,我国在构建和完善上海自由贸易区制度上应当遵循这一原则。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当前全国各地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学者认为,建立这一平台应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运用自由裁量权和发挥行政指导等现代行政手段的制度规制,但行政机关却采用了以往公共资源交易实践中惯用的设置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强制入场交易等不当制度设计,这明显有偏法治轨道,纠正这种偏误的可行方式是采取行政规制规范公共资源统一交易。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本届年会就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审批改革、行政禁止性规则在行政审批改革中的作用、行政许可标准的冲突及解决等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在行政许可的设定上,有学者认为,《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成为了我国行政许可最主要的设定主体。当前国务院设定行政许可实践存在如下问题:未遵循行政许可由法律设定原则;设定行政许可未遵循“必要性”和“临时性”原则;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不规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原本不应当设定。这不仅妨碍了行政许可法实施,也增加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难度。我国今后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不在于取消和调整多少项行政审批事项,而在于彻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将国务院设定行政许可行为纳入《行政许可法》规范范畴。 在行政审批改革上,有学者认为,我国行政审批改革历经多年,当前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转折关头。以审批的功能与作用为标准,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可分为资源配置类审批、市场进入类审批与经济与社会管理类审批三类,不同类型的行政审批其改革的内容与改革的方向、目标是不同的。资源配置类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保证国家所有、垄断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市场进入类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是降低市场进入门槛,打破进入壁垒,激发民间的投资活力;而经济与社会管理类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打破以审批为中心所构建的管理体制,将权力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前中、事后的监管。因此,行政审批改革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审批事项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 此外,有学者认为,行政许可标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已成为制约审批制度改革的障碍。行政许可标准的冲突,表面上看是多机关模式下的规范冲突问题,实质上却映射出中国式审批制度改革的症结与机理,其发生的内在机理是行政权及许可背后的部门利益与家长主义规制,并就此提出了解决路径:一是现行行政服务中心基础上不断修正的行政协调模式,二是具有共性效力之协调技术的提炼,三是通过基准制定和公布义务的规则治理。 (四)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修改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政治基础和重要时代机遇。在此背景下,与会学者就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复议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当前,《行政诉讼法(修改草案)》已面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有学者认为,立法修改要达成共识,需要对修法宗旨、立法目标、诉讼类型和构造等基本问题重新予以检讨。破解“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是修法的重要任务,但如何破解,需要从制度设计上找到造成实践困境的原因并加以改进。目前法律文本中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不分,诉讼结构错乱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就立法目标而言,修法应在完善权利救济的基础上,扩展秩序保障的功能。为实现这一目标,行政诉讼法需要建立以主观诉讼为主、兼顾客观诉讼的诉讼模式,并通过诉讼构造的改革完善予以支持。 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重大部署,特别是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对此,有学者主张设立行政法院,并认为这一做法具有宪法与法律依据,而且行政法院还具有如下功能:破除人财物制约,实现官民平等;破除受案瓶颈,实现民权救济;破除非法不当干预,实现权力监督;破除司法地方化,实现审判独立;破除有限监督藩篱,实现案结事了。但在设立行政法院上不能片面追求一步到位,必须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按步骤进行,可考虑首先从省以下个别试点开始,逐步在省以下全面推广,最终设置三级行政法院。 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有学者认为,在司法改革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对法官的监督作为重点加以研究。因为独立审判只是公正审判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法官的独立性和法官责任的豁免制度不能成为法官拒绝监督的理由。权力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上级法院虽应加强对法官的监督,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成为法官的主要监督者。只有通过合理正当的程序,才能使这种监督真正地发挥作用和效力。 本次年会的上述学术成果已经上报中国法学会要报。另外,本次年会中,我们从180余篇年会论文中选取100余篇出版年会论文集。 二、参与立法、司法以及法律咨询的情况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现有225人,均为在行政法学研究领域具有学术专长和影响力的学者和实务部门专家,他们以“繁荣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推进行政法治实践发展”为己任,为中央和地方的立法、司法及法治事业发展积极贡献智识。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研究会会员参与《行政诉讼法》修订、《立法法》修订、《资产评估法》、《勋章立法》、《上海市大气污染法实施办法》、《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服务规定》的起草等20余部法律、法规的立法。 为中央及部委和地方立法、司法提供法律意见或咨询意见近百份。代表性的有:《行政审批条例》修改意见、《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建议、《保密法》修改咨询、“互联网治理立法专家意见”、“文化立法专家意见”、《城市管理法》专家建议稿、“食品安全合作监管机制研究”、《行政执法程序条例》立法研究报告及专家建议稿、《北京市行政程序条例》预案研究报告及建议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立法论证、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监管条例》法律意见书、《黑龙江省行政审批监督条例》(专家建议稿)、《信息化条例》修改意见、《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征求意见、“上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重庆市地方性法规清理意见”、“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立法”咨询、“甘肃省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立法研究”、“建立司法改革评价指标体系数据库的意见”等法律咨询300余份。 研究会会员参与立法、司法以及法律咨询呈现出立足行政法学领域、服务中央和地方立法及司法、注重学术研究成果转化应运、结合地方行政法治发展实际、引领地方立法潮流等特点。 三、研究会出版物、网站建设情况 研究会出版物主要有《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简报》、《2013年度中国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等行政法治领域的重要刊物。 研究会每年年会编撰出版年会论文集,以加强行政法学研究领域专家学者的交流,更好地传播行政法学研究新的学术思想和成果。 自2013年,研究会每季度编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简报》向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学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会员汇报研究会动态及研究会专家学者的新学术成果。 2014年12月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是对我国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研究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学术成果,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助推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研究会网站是“法治政府网”,该网已经成为发布研究会动态、传递行政法学领域最新成果等的重要平台。2014年5月,法治政府网获评中国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十佳优秀网站。2014年10月,研究会开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微信”(微信号CALRA1985),方便了研究会与会员交流和互动并很好地节约了通联成本。 四、学术成果评奖情况 2014年度,研究会会员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在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数十项学术成果奖。其中,代表性的主要有: 王万华理事荣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石佑启、沈岿、张步洪等三位理事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江必新副会长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王敬波理事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刘莘副会长、章志远理事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 董皞副会长获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大学杰出贡献奖等;章志远理事获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会员廖希飞获全国法院系统第26届学术讨论会征文二等奖;会员滕亚为获全国行政学院第三届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二等奖;会员王诚获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会员王旭军获第二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论文一等奖;会员邹焕聪获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五、对外交流情况 2014年度,研究会与世界各国、港澳台地区召开多次学术研讨会,通过特定专题的研讨,交流行政法学界前沿学术成果与观点。 1. 5月22日,与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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