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法律顾问履盖工程指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全区城乡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法律顾问服务体系。现就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服务和保障黄蓝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全面整合司法行
2、政资源,积极构建以法律服务队伍为实施主体、覆盖城乡的社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新体系,推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目标任务。到2012年底,实现村(居)聘请法律顾问100的目标,促进法律顾问与农村合同监管工作、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到2013年底形成比较完备、运转协调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基本满足村(居)集体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形式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主体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以及部分司法所干警。
3、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村(居)集体组织、村(居)群众以及在辖区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服务形式是。法律顾问实行委派制。为村(居)集体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定期开设法制讲座,开展普法教育;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参与“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和依法治村(居)工作;开展法律援助行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参与村(居)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协助处理村(居)集体组织和居民的涉法事务;配合村(居)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并反馈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及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意见建议。 法律顾问承担涉诉业
4、务及需要投入较多精力的非诉讼业务时,可以收取费用,但收费应适当予以减免,其他服务应一律免费提供。 三、主要内容 村(居)法律顾问主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活动,真心实意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具体做到“五个结合”: (一)村(居)法律顾问与农村合同监管相工作结合。围绕农村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包、小型工程招投标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起草、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项目谈判,规范村级经济行为。 (二)村(居)法律顾问与调解工作相结合。各司法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实行法律顾问担任顾问单位调解组织成员或人民调解员制度。法律顾问要积极参与顾问单位交通事故、医疗事故、
5、安全事故以及群体性纠纷、个人重大纠纷的调解,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消除纷争,化解矛盾。顾问单位发生较大矛盾纠纷,必须通知法律顾问参与调处,并在其指导下制作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由法律顾问引导当事人走诉讼渠道解决。 (三)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村(居)法律顾问要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对经济困难、符合下列事项的村(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
6、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而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法律顾问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原则上顾问单位发生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顾问负责办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四)村(居)法律顾问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律顾问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帮助完善村(居)“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协助起草、审核和修改村规民
7、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帮助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五)村(居)法律顾问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法律顾问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联系密切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促使其转变观念,重新做人,顺利回归社会;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帮教、帮困扶助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常规工作制度。 一是定期服务制度。法律顾问每季度末月到村(居)工作室工作半天,为村(居)组织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半年在村(居)举办一次法制讲座,
8、对村(居)组织和居民进行法律培训。法律服务顾问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大型送法下乡或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是限时服务制度。法律顾问在接到村(居)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法律服务;对于村(居)组织、居民的电话法律咨询,一般应随问随答,疑难问题不超过两个工作日答复。 三是工作日志制度。法律顾问应将所联系村(居)的基本情况,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做到一村(居)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办理具体法律事务的,要一事一档。 四是工作报告制度。法律顾问要利用受理案件、解答咨询、调解纠纷的职业优势,注意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
9、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上报给所在地司法所,确保不稳定因素发现及时、情报准确、分析到位、研判得当,为掌控社会矛盾动态提供有益参考。 五是以司法所为轴心,建立双层对接机制。机关股室、处、中心包片负责六个司法所的工作,对司法所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各司法所要做好与对应股室、处、中心的对接工作,接受指导和管理。 同时各司法所要按照全区法律顾问指派计划,及时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搞好联系沟通,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联络对接。 (二)加强检查考核。区司法局制定考核奖惩细则,把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列为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机构和司法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年底分别对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
10、证处、区辖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考评,对市辖律师事务所提出考核建议,上报市局后给予通报。区司法局对工作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顾问进行表彰,对年内顾问单位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重大治安案件、越级上访事件,法律顾问参与调解、诉讼不及时,或迟报、漏报、瞒报顾问单位重大信息,或因服务质量差,引起顾问单位及群众严重不满,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要以促进公正廉洁执业为目标,全面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的执业监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诚信建设,端正执业理念,提升执业公信力,确保公正廉洁、服务到位。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确保法
11、律服务人员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技能的培训,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为黄蓝国家战略顺利实施、维护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方法步骤 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动员部署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到10月中旬结束,整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基本信息填报阶段(8月18日至8月31日) 区司法局认真研究区情实际,对工程的开展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部署,及时联系各委派法律服务机构,征询各方意见建议,为工程全面启动奠定基础。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于8月31日前将法律顾问基本信息登记表上报市司法局。 (二)法律顾问指派阶段(8月31日至9月10日) 区司法局加强对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量,科学布局,于9月10日前完成法律顾问指派计划,并向市司法局报送村(居)法律顾问联络登记表。 (三)联络对接阶段(9月10日至10月20日) 各司法所要按照全区法律顾问指派计划,及时与相关委派法律服务机构联系沟通,帮助和协调各联系点与法律顾问进行联络对接,签订村(居)法律顾问聘任协议,尽快结成服务对子,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全面启动我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