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我市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加快推进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提高改装质量,满足建筑垃圾运输需要;有效治理超高、超载和撒落等违法运输建筑垃圾问题,
规范运输行为;逐步扩大密闭运输范围,全面实现散装物密闭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撒落和扬尘污染,降低环境维护成本,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敞口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对我市现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大吨位车辆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引导和组织运输单位和个体运输车主尽快实施车辆改装,确保基建工地施工残土及散装物料拉运的需要。加强车辆改装质量监督,依据车辆改装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论证,选择改装质量可靠和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进行改装,保证改装车辆经济实用、安装方便和使用安全。督促车辆改装厂对已改装的车辆搞好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要进行及时维修,达到标准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加强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规范建筑和拆迁工程发包行为,禁止将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项目层层转包,随意压低价格,损害运输单位和车主利益,保证运价公平合理。在建筑拆迁工程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施工方使用密闭车辆拉运建筑垃圾,并严格要求车主不得超高、超载。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实行建设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备案制度,所有建设和拆迁单位都要在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开工前,将运输时间、期限和运量等报主管部门备案,签订“文明运输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野蛮拉运行为发生(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和市房产住宅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牌照无许可证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及其他散装物车辆,严格查处不具备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集中整顿不使用密闭车辆及超高、超载、沿街撒落等问题,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达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杜绝超高、超载及密闭装置关闭不严造成撒落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下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管理,并严格要求拉运车辆按指定运输路线和场地倾卸(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逐步扩大密闭运输散装物体范围。制定和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等散装物运输管理办法,将砂石、煤炭、煤灰、泥浆、散装水泥、白灰和生活垃圾等散体、流体物料纳入密闭运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散装物运输沿街撒落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起动阶段(20XX年2月底前)。完成运输车辆调查摸底、推进敞口车辆密闭改装、对现有密闭改装车辆进行维修和审定改装厂家工作。起草散装物密闭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定工程发包合同管理办法。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召开市、区有关部门及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拆迁单位、运输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加强对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查处不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和超高、超载、沿街撒落以及无牌照、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违章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跟踪管理,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加强执法监管,治理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在建筑垃圾全部达到密闭运输的基础上,逐步将密闭运输范围扩大到其他散装物。
(四)总结收尾阶段(20XX年12月)。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评比、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政府散装物密闭运输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马彬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马柏成担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华文润、市交通局副局长郭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俊生、市房产住宅局副局长张同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战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冯岩担任,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建筑垃圾等散装物密闭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
第二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要求(大全)附件: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要求
一、外观标识
1.标志性顶灯。灯箱整体外形应为棱柱体,具有锥度、弧度及倒角,应采用工程塑料注塑成型,表面光滑平整,不应有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灯箱正面印制车牌号及公司简称,字体采用黑体,字体颜色宜采用gb/t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灯箱内采用白色led光源,灯箱固定牢固可靠。具体样式及尺寸参见驾驶室外部顶灯、车身外观样式示例。
2.车身外观。车辆驾驶室两侧车门应喷涂清运企业名称,车身两侧应喷涂监督举报电话,同时根据需要喷涂相应的宣传标语;车辆后箱板应使用反光材料喷涂放大号牌和监督举报电话,字体为黑体字,大小适中、颜色醒目。具体样式参见车身外观样式示例。
二、车箱规格与密闭结构
1.车厢规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厢盖质量应计入整备质量。建筑垃圾运输车宜使用3轴自卸货车,厢体内部有效尺寸最大限值为长5.6m,宽2.3m,高1.2m。
2.密闭结构。密闭装置应结构简单、坚固耐用,改装时不得破坏原车厢结构。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当承载车辆直线行驶、转弯、紧急制动或行经颠簸路面时,不得遗撒、扬尘。全密闭装置的长度不得超过原车厢长度,宽度不得超过原车厢宽度60mm,拱形高度的最高点不得超出原车厢300mm;车辆尾部与侧面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车箱底部应密封,漏水量不应大于0.5l/min。
车箱顶部宜采用纵向开闭柔性结构篷布覆盖密闭装置。全密闭装置在作业中不得出现撕裂、开焊、变形,其电器、液压元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闭合状态时,密闭装置距离车箱的间隙不大于30mm。密闭装置整体应美观、大方,开闭自如,平稳无冲击;篷布物理机械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三、监控系统
1.位置监控功能。(1)线路控制。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系统运行正常,监控中心可随时查询每台车辆的精确位置、运输时间、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信息;监控中心在电子地图上设置电子围栏,主要区域包括建筑工地、指定路线、核定消纳场区域等,车辆一旦驶出设定的范围并持续一段时间后,监控中心就会发出报警信号,实现车辆的线路控制。(2)车辆超速报警。当车辆超过预设的速度,车辆发出声光告警信号并将情况反馈至监管平台。
2.车载影像功能。车辆应安装行车记录仪、监控摄像头和车载显示屏,可对车辆前方、顶部及后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摄像头应具有红外夜视及防水性能。
驾驶室外部顶灯、车身外观样式示例
驾驶室外部顶灯推荐样式
车身外观样式示例
图1车辆侧面示意图
大小为车牌字
号的2.5倍
图2车辆前面及后面示意图
第三篇:XX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实施办法XX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合政[2010]11号),结合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全面推行公司化管理,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须具备相关条件并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委托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运输,并签定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渣土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个人和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第四条申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符合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二)有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运输车辆,车辆核定总载重量不少于80吨;
(三)承运车辆按规定安装gps监控设备,喷印所属运输企业名称和放大车牌号;
(四)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安装gps监控平台,具有健全的运营、安全、质量、保养、培训和监测等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论采取何种经营形式,其车辆和驾驶员必须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其驾驶、经营等证、牌均应转入企业管理,在签订车辆营运的合同(协议)中要明确管理职责、安全责任、保险及事故赔偿办法。
第六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按规定缴纳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七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在办理《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前,应当与城管部门签订道路交通安全卫生责任状,持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向市城市管理局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
本企业车辆不能满足运输要求的,可借用其他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由借用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责任。第八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加强营运车辆的维护、保养,坚持定期综合检测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车辆安全技术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第九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强化车辆安全保险管理,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实行全额保险,保齐险种。凡未参加保险或保险项目不全的车辆,企业不应安排营运。
第十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与休息制度,因生产特点需要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应当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企业应当合理确定驾驶人的运输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其中计件工资在驾驶人劳动报酬中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30%。
第十一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培训、考核、教育及其驾驶证、上岗证的管理工作;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服从管理,自觉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驾驶员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等制度,认真记录其安全运行、装载、遵章守纪等情况。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对所驾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认真做好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的自检自查,特别是制动、转向、传动系统及灯光信号装置检查。切实做到不违章开车,不冒险开车,不准开带病车,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第十三条外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在XX市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应当符合本办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运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前制定的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第四篇:XX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实施办法仙城管[2011]5号
XX县区建筑渣土运输公司化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安全运输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推行公司化管理,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须具备相关条件并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委托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运输,并签定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渣土运输公司的安全责任。
个人和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第四条申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商营业照,符合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二)有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运输车辆,车辆核定总载重量不少于80吨;
(三)承运车辆按规定逐步安装gps监控设备,喷印所属运输企业名称和放大车牌号;
(四)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逐步安装gps监控平台,具有健全的运营、安全、质量、保养、培训和监测等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论采取何种经营形式,其车辆和驾驶员必须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其驾驶、经营等证、牌均应转入企业管理,在签订车辆营运的合同中要明确管理职责、安全责任、保险及事故赔偿办法。
第六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按规定缴纳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七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应当与城管部门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持与建设单位或
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向市城市管理局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
本企业车辆不能满足运输要求的,可借用其他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由借用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加强营运车辆的维护、保养、坚持定期综合检测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车辆安全技术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第九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强化车辆安全保险管理,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实行全额保险,保齐险种,凡未参加保险或保险项目不全的车辆,企业不应安排营运。
第十条企业应合理确定驾驶人的运输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其中计件工资在驾驶人劳动报酬中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30%。
第十一条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培训、考核、教育及其驾驶证、上岗证的管理工作;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服从管理,自觉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驾驶员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等制度,认真记录其安全运行、装载、遵章守纪等情况。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对所驾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认真做
好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的自检自查,特别是制动、转向、传动系统及灯光信号装置检查,切实做到不违章开车,不冒险开车,不准开带病车,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第十三条外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在XX县区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应当符合本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运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第十五条本规定实施前制定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二o一一年六月九日
第五篇: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目
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2.1项目概况.........................................................................................22.2.编制目的.........................................................................................2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3
3.1建筑垃圾定义.................................................................................33.2建筑垃圾分类.................................................................................3
4、建筑垃圾减量管控措施.......................................................................3
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34.2责任制考核.....................................................................................54.3建筑垃圾管理措施........................................................................5
5、建筑垃圾清运.........................................................................................6
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6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6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6
6、建筑垃圾收尾.......................................................................................8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3《XX省环境保护条例》1.4《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5《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6《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7《X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8《XX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10《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1.1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1.12《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1.1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1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1.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16《XX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1.17《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1.18设计文件及图纸。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2.2.编制目的
近年,随着社会和谐发展,人的环境意识、政府的环境标准逐步提高。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XX市市民的身体健康,XX市政府大力开展扬尘治理整治工作。项目部积极响应政府工作,严格执行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为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结合本项目的实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际情况特制定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方案。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
3.1建筑垃圾定义
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造、拆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2建筑垃圾分类
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4、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项目部现成立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4.1.1项目部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了扬尘防治管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副组长: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商务经理、安全经理、机电经理
组员:各栋号工长、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消防行保人员、各劳务队队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4.1.2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组长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3)领导小组组员
负责本单位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经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4)技术部门
以技术负责任人为主负责编制建筑垃圾防治方案,方案应按照《XX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建筑垃圾标准》、《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监控,组织对管理人员扬尘预防治理的培训。
(5)工程部门
以现场经理为主负责建筑垃圾防治方案的实施,组织对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方面的培训,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明确防尘、降尘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实行,并按要求保留相关记录。
(6)物资部门
以商务经理为主负责材料采购,在材料采购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首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及积极推广的新材料;对分包单位的材料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7)安全部门
以安全总监为主监督施工过程按照方案实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保留相关图片和音像资料。
(8)综合办
以综合办主任为主负建筑垃圾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4.2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建筑垃圾控制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中,成为暗暗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建筑垃圾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将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班组施工扬尘控制的带班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指挥,积极主动搞好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4)项目经理部要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责任状,把防治施工建筑垃圾列入责任状考核的内容,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5)项目经理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经理部与各个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责任书,落实防治施工建筑垃圾的责任制,制订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4.3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5、建筑垃圾清运
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
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及时覆盖防尘网,定时撒水降尘措施。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9)出门车辆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运送装卸防尘措施
装卸工程,做到随挖随外运,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必须有车厢自动翻盖实施封闭,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集中堆放及时覆盖防尘网,根据天气状况定时撒水除尘;
6、建筑垃圾收尾
(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2)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4)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5)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第24页 共24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