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用土地资源监测方案 按照XX省农业区划委员会下发的XX省2009年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安排要点的要求,为全面查清我市后备农用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类型及分布状况,为研究制定合理开发和利用后备农用土地资源的规划及战略提供依据,经研究,我们将于今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后备农用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耕地逐年减少的趋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将是难以逆转的,人多地少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除严格
2、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外,还要大力发展科技,挖掘土地内涵和外延生产潜力,努力提高农作物单产和总产;严格控制非农业占地,保护好基本农田;开发后备农用土地资源,尽量保持耕地(或农用土地)占补平衡。开展后备农用土地资源调查,就是要进一步摸清全市后备农用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分布,综合评价其开发潜力,提出开发利用的方向和对策。因此搞好后备农用土地资源调查,对最大限度地扩大耕地(或农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产出率,缓解人口增加与土地减少的矛盾、经济建设与农业生产用地的矛盾,实现经济、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后备农用土地资源调查研究的对象,既包括那些适宜开发但尚未开发利用的
3、荒山、荒地、荒滩、荒水和干废坑塘、废弃灌渠、废交通占地、废弃窑坑、坟丘占地等闲散废弃土地,也包括那些土地资源潜力尚未充分发挥的中低产农田、低产果园、低产林地和低产水面等。各县(市)、区除监测调查各类后备农用土地资源的面积、分布、形成原因外,还要对乡、村、场或其他经济组织合理开发利用后备农用土地资源的典型开展调查。各类后备农用土地资源划分标准如下: 1、中低产农田。指粮食耕地年亩产低于200公斤为低产田,201400公斤为中产田。 2、低产果园。指苹果亩产500公斤以下,梨750公斤以下,桃750公斤以下,葡萄1000公斤以下,杂果250公斤以下,红枣(鲜)250公斤以下的果园。 3、低产林地。
4、指中龄林年材积生长量每亩在0.2立方米以下(其中慢生树种在0.1立方米以下),以获取用材为经营目的的人工林;年产量低于当地相同条件下近四年平均年产量1/2的经济林(本项调查未含果园);以及其他一些低质林等。 4、低产水面:本项调查只限内陆水面及海水对虾养殖。海水对虾养殖水面,亩产对虾15公斤以下。在内陆水面中:坑塘,亩产鱼50公斤以下;专用养鱼(虾)池塘,亩产150公斤以下;河沟,亩产25公斤以下;湖泊,水面1000亩以下,亩产低于40公斤;100010000亩水面,亩产低于25公斤;1万10万亩水面,亩产低于15公斤;大于10万亩水面,亩产低于5公斤;水库,小型水库亩产低于30公斤;中型水库
5、低于20公斤;大型水库低于10公斤。 5、荒山荒地资源。指适宜发展农、林、牧(草),但目前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6、荒滩荒水资源。荒滩指除海岸滩涂以外的河滩、湖滩、库滩等内陆水域滩地;荒水指可以养殖但尚未开发利用的水面,包括湖泊、水库、池塘、河沟等内陆水面。 7、闲散废弃土地资源。指散布在村镇周围、旷野之间的干废坑塘、废弃窑坑、废弃灌渠、废弃交通占地、以及坟丘占地等。 三、调查及汇总方法: 1、调查方法。后备农用土地资源调查拟以乡、镇(农场)为单位,以村为调查单元,逐地块进行普查。调查的项目及标准参见调查表及标准划分。后备农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经验、做法、基本思路及典型调查采取走访座谈的调
6、查方法。本次监测调查以2008年底为调查基期。 2、汇总分析方法。后备农用土地资源监测调查数据汇总拟以行政村为单元、以乡(镇、场)为单位,采取普通汇总的方法进行统计,即各行政村数据相加为乡(镇、场)数据;各乡(镇、场)数据相加等于全县(市)、区的数据。强调县、乡两级的数据能单独为本级政府决策服务。市、县两级除对后备农用土地资源的分布、成因等情况进行现状分析外,其消长变化情况还要与1991年开展的后备农用土地资源调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市办拟在适当时间对外业调查及数据汇总情况组织核查。 四、主要成果及时间要求 本次监测调查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6月底完成外业调查,9月底前县级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并按
7、以下时间和方式向市农业区划办公室报送相关成果。 1、数据汇总成果:各县(市)、区于6月20日前完成以乡(镇、场)为单位的后备农用土地资源调查数据的微机录入,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调查汇总数据上报市办(电子邮箱:tsnyqhb)。 2、各县(市)、区于7月底前依据后备农用土地资源调查结果,在1:5万行政区划图上分别绘制完成本县(市)、区“四低”、“四荒”和闲散废弃土地资源分布示意图一式两份报市。 3、9月底前各县(市)、区向市办上报后备农用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后备农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典型调查报告(上报典型数量:开平、古冶、芦台、汉沽、路南、路北、南堡不少于5个;其他县(市)、区不少于8个)各一式5份。 各项成果报市的同时,各县(市)、区要将本次监测调研成果报送同级政府。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