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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新农村试点指导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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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全县新农村试点指导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创新农村建设省市先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二十字”方针和省“五新一好”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三化”联动(即: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好抓手,壮大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搞好村庄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农村新社区,促进社会和谐。夯基础,求实效,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打造亮点,全面推进,进一步提升我县新农村建设整

2、体实力。 二、奋斗目标 2012年,我县省批新农村建设村点96个(其中:铺面点84个,调剂点12个),县级自建点11个(已上报省新村办批复5个,县政府同意再增加6个),共计107个。按照县委、县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安排部署,以实现村点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居优美村”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加快“一村一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加大村镇整治建设力度,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94个基础村(1个基础村布1个点)的整治建设,重点抓好1个村落连片(即:中心村。东源乡新益村布3个点)和2个村镇联动(即:乡镇集镇与周边村庄。镇南源街及南源街XX县区村庄和鸡冠山乡三

3、垅村新街二组,各布5个点)的整治建设。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各个村点均衡发展的同时,每个乡镇都要重点打造13个省市认可的亮点,争创2012年度新农村建设省市先进。 三、工作任务 1、基础村和中心村。 要继续按照先改水、改厕,然后改路的原则抓好“三改”;切实按照绿化净化美化的要求抓好“三绿”;严格按照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35”模式(3个主体:农户为分类主体、保洁员为回收处理主体、理事会为管理主体;5种垃圾的5种处理方法)和操作标准抓好农村清洁工程。对“六改四普及”中的其它建设项目,也要根据筹资情况,因地制宜地明确恰当的扶持标准,安排适量资金给予支持。具体任务为以下五个方面: (1)改水改厕改路。改

4、水要以无塔供水、引山泉水等集中供水方式为主,采用地下水和引用山泉水的水源,水量及水质应符合标准,实现饮水安全;改厕要坚持群众自主投入、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采取三格式或沼气式的形式,引导农户家家户户改用水冲卫生厕;改路要坚持乡村道路的技术标准,严禁盲目追求铺宽、铺厚、铺满,防止村内场地过度硬化,生态村、旅游村、古村等路面硬化要尽量做到与自然相和谐。 (2)改房。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相改造,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推行“一户一宅”,引导拆旧建新,推广新型住宅,推荐户型建设,做到美观实用,严禁无规划建房和边规划边建房,制止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 (3)改环境。清理村庄和农户乱堆乱倒垃圾,确保

5、垃圾归池;清理房前屋后、菜园内外、池塘四周、村内村旁阴沟明渠的污泥,确保排污畅通;清理村内残垣断壁、破栏舍、破旧厕所和废弃破房等有碍观瞻的建筑及道路两旁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整修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排水沟,确保排水通畅;提倡建养殖小区,实行人畜基本分离。 (4)绿化。按照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地域特色,保护好山岭、河流、树林等天然美景,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实现村庄“三绿”(即: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努力打造“村在林中,房在绿中,人在画中”的居住环境。 (5)垃圾处理。按照农村清洁工程的要求,在开展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做到“四

6、有”:有保洁员、有专用设施(包括垃圾池、垃圾分类棚屋、垃圾清运车、沤肥窖、两桶一袋等)、有经费保障、有管理制度。按照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操作标准,将厨余垃圾沤肥、可利用垃圾回收、有毒有害垃圾封存、建筑垃圾铺路填坑、其它垃圾焚烧。坚决杜绝农村垃圾不分拣、不减量、不回收便简单填埋或简单焚烧的错误做法,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2、村镇联动 (1)周边村庄。按照基础村和中心村的要求,抓好“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等工作。 (2)乡镇集镇:围绕改善环境、完善设施、培育产业、繁荣市场、增强功能、加强服务六个重点,通过各项整治建设综合配套和联动推进,使乡镇集镇逐步实现“十化”,达到“十个

7、一”目标:“十化”即: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个一”即:有一个配套完善的规划体系、一个产业聚集区、一批文明住宅小区、一批商贸街道或综合市场、一个教育文化科技中心、一个医疗设施较齐备的医院、一套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批规范的健身场所、一个垃圾集中处理点、一处绿地公园。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3月) 召开农户会议,做好选点定点及申报工作,成立理事会,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开展村庄春季绿化。 2、迅速启动阶段(2012年4月) 全面彻底清理村点范围内陈年垃圾,落实好保洁员,并切实履行职责;积极

8、进行改水改厕,确保达到70%;彻底拆除“空心房”,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3、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5月12月) (1)改水改厕(5月7月)。继续进行改水改厕,改水率达到95%以上,改厕率达到90%以上。 (2)改路改房(8月9月)。村庄主干道、入户路硬化率达到95%以上,改房率达到90%以上。 (3)改栏改环境(10月)。实现人畜基本分离;排水通畅,无污泥杂物;路面干净、畅通,无违章设施;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公共场所、空闲地无杂草。 (4)绿化美化亮化(1112月)。开展村庄冬季绿化,有条件的村庄搞好美化亮化。 4、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 做好各项扫尾工作,进一步完善宣传、资金台

9、帐、职责制度、会议记录等各项软件工作及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自查自评,迎接省、市、县新农村建设全年工作考评。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力量推进。一是县四套班子每位领导挂一个新农村建设点,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督导,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县直部门单位根据挂点领导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组成工作组包村帮扶,在资金、技术、物质、信息、项目等方面,尤其是资金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三是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乡镇新村办要经常抓,进一步强化乡镇领导挂点、干部包村帮扶工作机制。四是各村要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专抓新农村建设,带领理事会、村点村民商议

10、和组织实施好村庄规划建设,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五是健全新农村建设帮扶激励机制,下派县、乡镇后备干部蹲村挂点帮扶,将工作绩效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考核提拔他们的重要依据。 2、搞好宣传发动,发挥基层作用。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根据县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乡镇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组织村点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制作大型标识牌、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条件较好的村点建设文化大院、农家书屋、休闲场所等,激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新农村建设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工作培训。采取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参观考察等形式,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培训力度。

11、县、乡镇新村办结合新农村建设阶段工作、建设重点难点举办专题培训班,确保建设质量。尤其要积极组织乡村干部、村点理事会成员参加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和带领群众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操作水平。三是加强理事会建设。理事会一定要由最公正、最有影响力、最有威望的“五老”人员(即: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组成,其中关键的是要选好理事长。对于村镇联动理事会,必须由村点“五老”人员及乡镇政府委派12名机关干部组成。理事会代表村民行使职能,具体负责村庄规划实施、资金筹集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工程质量监管、矛盾纠纷协调等具体事项。四是发挥宣传媒体作用。要充分利用简报、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办好新农村建

12、设宣传专栏,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点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先进典型,促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 3、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一要加大资金投入。(1)县级配套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到位。全县96个省批村点,按每个村点配套5.15万元,共计494.4万元,县级自建点11个,按每个村点配套16万元,共计176万元,合计670.4万元,确保6月底拨入县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并根据省新村办的规定,为保障县新村办正常运转,要求县财政预算并安排解决县新村办工作经费30万元。(2)整合相关部门衔接统筹资金。包括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沼气、农村饮水安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一村

13、一品”专项等衔接统筹资金,要重点向新村建设村点倾斜。(3)挂点县直部门单位加大资金帮扶。要求每个帮扶部门单位帮扶资金不得少于2万元。(4)鼓励乡镇、村加大资金投入。要求乡镇财政按每个村点2万元的标准配套新农村建设资金,6月底打入县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与省、市、县直接统筹配套资金一同拨付,解决乡镇新村办不少于35万元的工作经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尽量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二要明确资金用途。省、市、县直接统筹配套资金重点用于“三改”(即:改水、改厕、改路),其次用于垃圾处理、环境整治、村庄绿化、改房等,未完成“三改”任务的村点,直接统筹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其他建设项目,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分期分批

14、拨付。衔接统筹、农户自筹、社会捐助等资金按资金的性质和适用范围进行开支使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对于村镇联动村庄,直接统筹配套资金只能用于周边村庄的整治建设,集镇范围内的整治建设所需资金必须由当地乡镇财政解决。三要强化资金监管。建设资金的来源、数额要让理事会清楚,建设资金的开支使用必须要有理事会的签字证明。乡镇、村不得截留、挪用、调剂建设资金,确保16万元直接统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建设资金严禁用于人员机构经费开支和招待费开支;严禁用于兴建和维修村委会及理事会办公用房;严禁用于兴建和维修祠堂、庙宇、牌坊等。四要做好资金台账。建立健全县级专户拨付、乡镇报账和村级台账的核算体系,规范总账、明细账和

15、凭证管理制度,做到账证一致、合法有效。在下批资金拨付前,要求各村点将上批资金报好账,乡镇村级账务代理室做好账。五要加强资金督查。县、乡镇新村办要及时发现和分析村点资金运行的动态变化,查找资金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及时纠偏整改,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健康运行。 4、强力推行责任制,确保争先到位。建立村与乡镇、乡镇与县新村办签订新农村建设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明确规定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一是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牵头抓总,全面指导新农村建设,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和驻村、挂点干部的汇报,及时掌握总体情况,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乡

16、镇分管领导要带领乡镇新村办工作人员,落实责任、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主动到村点了解情况,负责制定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和指导意见,对村点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对村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日常事务管理,负责与县新村办工作联络。三是村干部要领导村点理事会,并与理事会一道,拿出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引导筹资投劳,做好村点产业发展、“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及时掌握情况和处理好新农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5、强化督查考评,加大奖惩力度。一是组织两次由县委书记或县长亲自带队,县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一把手、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的新

17、农村建设现场观摩,现场观摩后召开座谈会进行点评。县、乡镇新村办进行常规督查,分阶段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建设进展,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进行。二是制定操作性强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继续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体系,增加分值,加大比重。三是严格执行新农村建设工作奖优罚劣制度。对排在全县年终工作考评前三名的乡镇,将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奖励,并增加下年度新农村建设点,优先安排其他涉农项目。对排在全县年终工作考评末位的乡镇,将给予黄牌警告,取消该年度评先资格,减少下年度新农村建设点和其他涉农项目。对排在全县后十位的村进行淘汰,该年度不许申报其他涉农项目,往后三年内不许申报新农村建设点。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检查或考评时,因村点工作不力而影响全县整体水平,影响争创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县目标,该村点所属乡镇要负主要责任,乡镇主要领导要作出书面说明,分管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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