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罗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容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县区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县XX县区貌专项整 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县XX县区环境卫生管理,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要求和市民反映的问题,结合我县县XX县区貌的实际,按照严管重罚、标本兼治、见事管事的原则,采取“统一行动、分区划块、分工负责、疏堵结合”的方法,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的一些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市民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和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力求县XX县区貌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的一些不良卫生行为习惯得到纠正,使我县的人居环
2、境大为改观,城市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城管工作长效、常态管理的新局面。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8年6月10日至8月31日。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6月25日);二是集中整治阶段(6月25日7月30日);三是维护验收阶段(7月30日8月31日)。 三、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周福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马志明 县住建局局长成 员:卢军国 县环保局局长 代正礼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马春朝 县商务经合局局长王新民 县交通局局长陈晓燕 县民政局局长雍珍善 县教体局局长王宗贵 县文广局局长王宏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小龙 城关镇镇长 夏振崇 县住建局副局长、公
3、共事业管理所所长李建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马志明兼办公室主任,李建军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牵头工作需要,抽出2-3名工作人员参加专项整治活动,并于每周五16点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成员单位责任划分 县住建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牵头实施县XX县区貌“六乱”治理,规范市容秩序;负责做好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的治理,督导检查“门前五包”落实情况,现场纠正、督促整改工作;负责协助县城交通秩序管理和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撒漏行为的巡查、立案
4、处理;负责户外广告牌整治,重点对影响县XX县区貌的老旧、未批先建、无人管理、楼顶设置影响美观存在安全隐患的大中小型广告进行综合治理;负责主干道路面、路沿石、人行道、路灯、灯箱、座椅、井盖、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损坏修复工作;负责做好各街道环境卫生、道路除尘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县XX县区貌规范整治工作中的社会治安秩序,对不听规劝、暴力阻扰整治行动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相关教育、处罚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和管理各种机动车乱停乱放、配合做好临时车位的划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整顿重点区域和路段;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查处进入县XX县区0.75吨以上货运车
5、辆和施工车辆、商砼车辆。 县教体局。切实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主动维护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暨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进行监管,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查处;负责县XX县区未进行备案登记非法招生行为的查处。 县环保局。负责对餐饮服务经营户油烟污染和污水排放,以及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加工行业“门前五包”的违章(法)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整治范围内商家店铺经营业主的宣传动员工作和“三无”产品的查处;对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洗车行、修车行、汽车配件店暂停发放营业执照。 县民政局。规范地名、路名及地名
6、标志牌的设置,对破损、歪斜标志牌进行更换。 县文广局。负责在广播电视开设栏目,及时宣传报XX县区XX县区貌规范整治动态,曝光不文明、违法违规行为暨协助落实“门前五包”的长效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流动演艺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道路运输秩序和场站秩序的管理,负责XX县区营运车辆管理,规范营运车辆行车、停车、营运秩序;严厉打击并逐步取缔各类非法营运“黑车”。 县商务经合局。负责二手车登记备案。 县城关镇。负责玉皇阁市场、老户市场、南门批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 五、整治内容 (一)整治城市环境卫生。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管理力度。加强垃圾站、公厕的维护管理,对卫生和设施常检查、常维护、常管
7、理,保持正常运行、整洁卫生。 2.进一步加大垃圾及时收集和清运力度,确保临街店面和单位的垃圾及时收集,单位和小区垃圾存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 3.对临街店铺、单位、住户将垃圾随意倾倒在街道及公共场地的,尤其是随意倾倒垃圾的地段,进行严防死守,严格稽查,集中整改,严厉处罚。 4.对过往行人、临街店面人员随地便溺、乱泼污水和乱丢果皮、纸屑、饭盒、烟头、塑料袋的,进行劝导和纠改,对屡教不改的,依法处罚。 5.对“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上报领导小组及督查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6.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查,动员力量对垃圾死角和长
8、期积存、堆放的建筑装潢垃圾、生活垃圾、残渣余土、废弃的家具物料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清除。同时抓好小街小巷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共管理所、城管大队 (二)整治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行为。 1.重点整治严管地段和区域。按照主干道(严管区)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和社区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严重影响市容的原则。使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和疏导,无违章占道、乱搭乱建、私拉乱扯现象。 2.加强XX县区支路、城郊结合部的监管力度,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并全部督促进入市场经营。配合园区做好道路沿线占绿化带、占道经营户的治
9、理工作。 3.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从事商业宣传、咨询、促销、展销等活动;对已批准的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4.临街建筑、临街店铺门面装修占道、更新店面招牌搭架占道,必须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并按规定围场施工,严格防止装饰垃圾和建筑材料、作业工具占道堆放,否则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大队 (三)整治户外广告及乱张贴 1.加强对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违法户外广告查处和监管力度,严查私设、乱建广告现象。拆除影响县XX县区貌的老旧破损和有安全隐患的大中小型户外广告。 2.对缺字、掉字、亮灯残缺不全的霓虹灯以及破损门头牌匾进行整治。门头牌匾和霓虹灯要严格
10、控制体量,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图案显示完整醒目;督促设置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与检查,并按规定时间开闭照明设施。 3.清理取缔城市区内所有道路、出入口、公园(游园)等处的软体条幅,包括公益性和商业性软体条幅;同时,加强辖区单位的教育管理,禁止使用软体条幅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4.清理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道路路面等处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的小广告,确保整洁美观。严厉打击印制、存放、张贴和涂写违法小广告行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城管大队 (四)整治车辆停放秩序 1.开展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机动车全部停放在就近停车场,禁止随意停放在县城内主干道、重点区域次干道。劝导市民将
11、非机动车整齐有序停放在划定的位置内,确保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到指定停车位置,规范有序。 2.对县城各街道违法占道乱停乱放、占用停车位经营、出店经营以及无证无照从事二手车经营、“僵尸车”长期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绝驶离的,将对相关车辆依法采取处罚、拖移等措施进行治理。 3.规范人行道停车位的停放管理,对不按规定停泊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和不按划行入市要求停放的各类货车予以劝离、依法处罚。采取巡逻控制和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现场执法,清障车拖移等手段,全面开展执法管理。 4.继续加大县XX县区货车运输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未办理出入证、散装物料不遮蓬布运输车辆撒漏行为,建立渣土车拉
12、运夜查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商务经合局 (五)整治环境污染扰民现象 1.对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督促所有建筑工地按规定要求设置围墙(围档)、建造洗车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施工场地进出口进行硬化、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等措施。 2.严格执行建筑渣土由专业运输公司密闭运输的规定,对建筑渣土运输沿途撒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行为从严处罚。 3.在XX县区出入口安排执法人员驻点监管,督促进入市区装载矿石、矿渣、煤炭、石灰、砂石、水泥及其它散装货物的车辆,其装载的物料不得超出车厢护栏高度并作有效密闭,对沿途撒漏污染路面的,从严处罚。 4.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
13、污染的治理,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制品燃料,大力加强油烟污染源头控制,并加强监督。全面取缔主XX县区除临时规范点外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店外经营行为。经批准的早市摊点必须保持整洁美观,干净卫生,不得阻碍交通畅通,在每天早上9:00之前必须撤走。 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XX县区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等杂物。 6.加大对娱乐场所、夜间中午施工、商业促销及商铺超标产生噪音的查处力度。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管理,晚上8时至凌晨6时禁止施工作业,对不按规定作业施工的建筑工地加大查处力度。 7.严禁在XX县区放养家
14、畜家禽,对放养犬和流浪犬组织捕杀,及时劝离和清理街道上流浪乞讨人员。 8.严禁在XX县区道路两侧空闲地、绿化带栽种蔬菜,对已经种植未按要求自行及时清除的予以强制清除。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 (六)整治违章搭建 按照“依法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建立健全排查工作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机制。对临街两侧违法搭建进行查处,做到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做细做实做好工作,确保在稳定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拆违”任务,严格控制新的违章建筑出现。对经过整治的部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无“反弹”、不“回潮”。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规划
15、站、城管大队 (七)整治“马路”市场 1.取缔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引导和监督经营人员进入市场交易。 2.加强东XX县区早市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承包经营,谁管理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监管。并要求其指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保证场地整洁,交通畅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佩戴明显标志,维护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城关镇 (八)整治校园周边秩序 1.车辆违章占道停靠整治。大力加强与校门相邻的街道、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严查各类违章占道行为。 2.流动设摊整治。对校园周边精心布控,严防无证无照流动摊点叫卖,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井然。 3.“三乱”整治。加强“乱
16、堆物、乱张贴(涂写)、乱吊挂”现象的整治力度,加强学校周边路段定点巡逻,保证学生通行安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 六、工作要求 (一)分组检查,集中执法。采取分组划片、分片包干、定岗定责、定点和流动巡查、轮流值班的形式,全面推进整治任务。各小组必须严格按照整治内容,本着见事管事的原则,对所负责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破坏和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严管重罚,并耐心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和规劝工作。 (二)突出重点,分阶段突破。集中整治采取突出重点、分阶段突破、有序推进、不断巩固的方法进行,对交通运输整治、车辆停放整治、占道经营整治
17、有重点推进,对反弹、回潮的进一步整治整改,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三)依法执法,严管重罚。在集中整治活动中,执法人员要严格着装,佩带执法证,参加执法的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先宣传教育、后按程序执法处罚,尽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初次违规的,只纠章不处罚,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对于说服教育不听、不按要求整改、多次违规、恶意违章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定的情节,从严从重处罚。 (四)疏堵结合,划行归市。坚持“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的原则,在严管重罚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疏导服务上。对占道经营、跨门经营和流动摊点的管理,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前提下,按照“主干道严
18、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划出一定区域进行划线定点、统一定位,实行规范化管理。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集中整治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任务和重点,宣传有关县XX县区貌、违章建设和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整治、疏导、宣传三结合,力求增进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促进广大市民城市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的提高,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宣传过程中,既要注重对整治效果的宣传报道,又要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曝光,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为城市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监查,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被动、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县领导小组作出处理,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