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审计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关于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地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
2、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二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各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如下: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3、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引导人们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这一思想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思想方法。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必学内容,每年学习
4、不少于一次。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宗教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五)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中小学的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关于加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
5、想舆论阵地管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七)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建立责任检查考评体系各党支部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
6、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体系。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班子的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实行报告制度。各党支部每半年向镇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对本地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要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部通报;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组织专题督查。镇宣传办每年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主要督查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向镇党委报告,并报县委宣传部。 (三)纳入年终考核。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意
7、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严明问责追责范围。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
8、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9.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0.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等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
9、成严重影响的; 11.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3.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4.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5.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追责坚持实事求是。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问责依据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镇宣传办可以向实施问责的镇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