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中小学信息技术的教学在信息技术教学中,“任务驱动”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各种信息技术教材编写时着力贯彻这一教学方法。“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 是“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基本特征。一、更新观念,明确目标任务(一)信息技术教育不同于计算机教育。计算机、网络教育是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计算机教育不等于信息技术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与计算机学科比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兼有基础文化课程、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点,也有学科课程、综合课程和活动课程的特点。因此信息技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打破了只能讲计算机的“学科”知识的“学科本位”的思想,克服单纯学习技术的
2、观点,加强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二)明确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基础学科,它是培养所有社会成员应具备的如同“读、写、算”同样重要的终生有用的基础能力之一的课程。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归纳为以下四点:1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计算机和网络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操作等。2信息能力:能够快捷有效地获取信息;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准确地处理信息,创造性地使用信息。3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独立自主的学习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并且有意识的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究的能力。4信息道德:认识和理解与信息
3、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三)加强对课程整合的理解信息技术课程整合通常以各种各样的主题“任务”驱动教学,开展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相联系的横向综合教学。这些“任务”可以是具体学科的任务,也可以是把学科“任务”包含其中的真实性问题情景,使学生置身于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态学习过程中。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锻炼,培养学生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信息道德的培养当今的社会各种信息层出不穷,既有大量的、丰富的学科知识、动人事迹等信息,也泛滥着一些不科学、伪科学、不健康的甚至有害的信息垃圾;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病毒肆虐等都是信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因此在进
4、行信息技术课程中,加强对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明确信息技术教师应充当的角色教师在传统教学中扮演着知识“讲述者”、信息“传授者”、教学活动“领导者”的角色。教师只有正确认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提高信息技术课的效益。因此,教师应确立“教即学,学即教”的观念,即教师在教学的过程就是一学习过程,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就是教别人的过程,教师的角色应是教学活动:1设计者:通过教学设计优化课堂,提高教学效果。2导学者:帮助学生确定学习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学习方法;启发诱导学生积
5、极思考,活跃学生思维,培养学习兴趣;身体力行,为学生作表率,形成高尚的道德、完善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3合作者:师生间相互交流、就某些问题进行讨论,既密切了师生之间的关系,也可在合作的环境中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4评价者:教师可通过评价对学生具有导向、激励作用,帮助学生确定努力方向,通过学生的自控,实现学习目标。这对学生树立自信心,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灵活运用“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 信息技术教学大纲中明确指出:知识及技能的传授应以完成典型“任务”为主,确立了“任务驱动”的教学原则。“任务驱动”教学法已经形成了“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基本特征。这个原则突出了在“做”中“学”的思想。学生的学习活动必须与大的任务或问题相结合。创建真实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带着真实的任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