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OEM委托加工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在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_”牌品种健康理疗产品,并提供给甲方商标注册样本。 确定品种、数量等问题后,乙方预付全部货款在 50 给甲方。甲方应按乙方下达在生产品种、规格、数量安排生产,按期完成,以保证乙方市场需求。完成订单后,甲方通知乙方验货无误后,乙方应付甲方全部货款。 产品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市场销售在合法手续。如需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得在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家生产与“_”牌款式或相似的功能内衣。 乙方
2、委托甲方生产的“_”牌产品,加工价格为每件_元(包括手工及材料),共_件。以后若原材料上下浮动,以后加工价格双方再协商。 如乙方发现甲方货物存在次品,甲方应无条件调换正品,以利于市场销售。 如在加工途中,出现因品种或款式需变更,而导致停工,乙方给甲方部分损失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友好协商后制定。 工期保证:甲方应保质保量,按协议交货日期完工。若耽误工期,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总货款的50的经济赔偿。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及本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申请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邮编: 邮编:开户行: 开户行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经办人: 经办人: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