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三违”实施方案 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违”现象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已成为影响矿井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因此,对于“三违”的治理必须从工作力度上进一步加大,重点突破,全面落实。按照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安全生产现状,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反三违”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文件(国发201023号)文件要求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级负责,认真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使现场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显著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心较大提高,实现我矿2012年度井下无“三违”现象发生,做到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我矿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文强(矿长) 副组长:刘智宏(矿长助理)张应忠(安全矿长) 李文有(生产矿长)赵祥国(技术矿长)刘奴贵(机电矿长)韩建国(地测副总工程师) 刘伟(通风副总工程师) 成员:李国清张有生刘利斌高文生张俊
3、生 张根平崔保生李福生程拴旺成金平 冯七奴王来照 三、活动时间 “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于2012年1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各科室同时展开,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从1月10日至3月20日,属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反三违”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3月21日至6月20日。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摸清本单位存在的“三违”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6月21日至9月30日。各科室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逐步逐项及时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科室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教
4、育力度,改善作业环境,使职工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对整治期间发现的“三违”现象,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阶段。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我矿安监科结合矿委领导将对各科室“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科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给予严厉处罚。 四、活动内容及措施 (一)熟悉了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1、各科室要组织本科室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进行全面梳理,深入领会,遵章守纪。 2、各科室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让每个职工牢记自己的安
5、全生产责任,职责分明。 (二)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深入组织职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三违”主要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要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习与本职工工作有关的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点的从业人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现场操作技能和识别隐患、处理隐患水平。要将班组长、特殊作业人员、新员工等三种人作为“反三违”学习的重点。班组长是班组管理的领头羊,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这些人,班组长敢于抓“三违”就能带动一批人,管好一个班;特种作业人员都在关键岗位或者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职业和作业,随时
6、有危机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可能,是事故多发之源;新员工往往安全意识较差,技术素质较低,好奇心、好胜心强,在这个群体中极易发生违章违纪现象。要对这三种人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管理,并分别对其特点加以引导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2、强化班组的安全教育 各科室要认真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六个三”内容要求,既“三勤”: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三细”:心细、安排工作细、抓工程质量细;“三到位”:布臵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三不少”:班前检查不能少、班中检查不能少、班后检查不能少;“三必谈”: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必须谈一次心;“三提高
7、”: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将管理关口前移抓现场、重心下移抓班组,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 3、强化安全资质的教育培训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新工人进入必须进行“四级”安全教育,转岗、复岗工人要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单位要建立全体从业人员的“四级”安全教育台帐。 (三)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1、立即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科室要立即组织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将安全教育是否覆
8、盖到全体一线职工、职工是否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作为重点内容来检查。 2、对“三违”人员要教育与处罚并举,加大处罚力度。各单位可根据具体的“三违”行为的性质、内容、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性质较轻的“三违”现象,坚持先批评、再教育后惩处的人性化监管原则,对屡纠屡犯和部分危险岗位、关键岗位可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三违”现象,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界定“三违”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对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职工,要坚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加大“三违”现象管理,落实2012年度井下无“三违
9、”现象的阶段性工作成果。 (1)“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充分反映矿安全管理思想还不到位,安全工作没有得到重视,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第一位,还存在着管生产不管安全的现象,现在要把安全做为每个管理人员的工作的硬指标,反“三违”指标必须量化到每个管理人员。 (2)落实反“三违”工作,必须落实过程管理,把反“三违”思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覆盖于整个工作区域。 本次反“三违”工作口号: 1、你可以不干,干就不能违章; 2、加大工作力度,率先在国投昔阳公司实现井下无“三违”; 3、敢于“三违”人员都是傻子与疯子,而相信每个人都是能够自律的优秀员工; 4、加强反“三违”震摄,请你不要以身
10、涉险,以身试法; 5、“三违”的同时,你也就弃家人于不顾。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科室正职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反三违”活动,要充分认识“反三违”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把“三违”治理工作列为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各科室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反三违”整治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同时要以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等问题为主,认真研究解决本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做好“反三违”
11、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的登记记录,建立“反三违”治理台帐。 “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是我矿全年部署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安监科负责“反三违”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附件。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
12、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
13、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 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28.入井前不检身、乘罐乘车不点勾的。 29.人行车、罐笼超员的点勾工。
14、30.井下机电峒室、皮带机头、油脂库等有关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 31.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 3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33.高层建筑支架不按标准架设作业的。 34.车辆运输人、货混装的。 35.机动车辆无证驾驶的。 36.装火车皮试、时,绞车钩头挂好后,绳鼻子和绞车机尾站人的,在大绳内侧行走或站立的,绞车超挂车的。 37.焊接人和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的。 38.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的。 39.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 40.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41、使用车床、钻床时,不戴防护眼镜,女工长发不盘在帽内的。 42.行车工吊运物体时
15、下面有人的。 43.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距明火不够10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米以上的。 44.氧气瓶没有防裂圈、安全帽、减压器或减压器没有安全阀的操作人员。 45.乙炔发生器没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的乙炔发生器没装压力表和安全阀的。 46.不沿专用上人架梯、通道攀登在建工程的。47.在木工房、仓库、监控机房内吸烟的。48.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违反规程规定的。 49.作业规程及措施不向施工人员贯彻学习、考试,不签字或代签的责任人。 50.用钻床钻孔时,手持工件钻孔的。 51.在喷漆时,吸烟、电焊、气割、动用明火的。52.煤仓、溜煤眼堵塞不按规程规定处理的。 53.井
16、下清洗风动工具时,不在专用峒室进行的或使用不燃性洗涤剂的。 54.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香精水和变压器油等易燃液体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无专人运送的。 55.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的;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的,乱扔乱放的。 (三)轻微“三违”56.井下脱帽休息的。 57.进入井口安全文化走廊不戴安全帽的或者矿灯不戴在安全帽上的。 58.下井携带物品在井口登记,上井未及时消户的。59.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60.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的。61.井下行走不走人行道,在道档行走的。62.在架空乘人索道候车点不排队或抢上、抢下的,或乘坐索道不文明、不规范的。
17、机运专业 (一)严重“三违” 63.矿井主要提升装臵的提升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64.重、特大机电运输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65.滚筒驱动皮带机,没有使用经检测合格的阻燃胶带的。66.井下带电作业的或防暴电器失爆的责任人。 67.无安全措施在井下从事烧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主要负责人。 68.造成绞车过卷的责任者。 69.车辆运行(含皮带、溜子)期间,扒、蹬、跳车或乘坐皮带、溜子的。 70.提松车辆期间,将车辆停吊在上下山中途,而司机又脱离岗位的。 71.斜巷运输过程中行车行人或行人行车的。72.斜巷提升超挂车、放飞车的。73.乘坐电机车(电瓶车)及矿车的。 74.电缆破口或划伤处不及时
18、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75.密封圈有破损、老化、失去弹性继续使用的。76.防爆灯具外罩破裂或闭锁装臵失灵的责任者。77.螺丝隔爆结构的螺纹合丝数少于丝的责任者。78.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及容量不符合要求的使用者。 79.小绞车司机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或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的。 80.检修电气设备时,未停电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的。 81.斜巷提松车时,不使用安全设施的,安全设施不灵敏,信号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82.斜巷绞车不带电松车的司机。 83.机车司机在离开座位时,不切断电源、不将控制手把取下、不扳紧车闸、关闭车灯者。 84.大型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事故,
19、在故障原因未查明和消除前,擅自动车者。 85.乘罐笼私自拉开罐笼门的。 86.电气工作人员不执行工作票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的。87.起吊重物下有人工作的。 88.机电设备保护不灵敏可靠而运行的。 89.用千不拉起吊重物,千不拉的额定起吊吨重小于起吊重物吨位的。 90.井下用绞车起吊重物的(有规程措施的除外)。91.开关(开关柜)跳闸后,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合闸送电的。92.提松运输过程中,不使用规定的连接环和连接销的(有特殊措施的除外)。 93.信号、通讯、照明、操作电缆接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4.绞车绳、连接绳头和保险绳不符合规程规定而使用的。95.运输绞车不完好或安装不符合规定而使用的。9
20、6.米及以下和提人绞车的深度指示器失效,过卷保护闸瓦磨损失灵或解除布用的。 97.使用钢丝绳漏检、造假数的责任者。98.甩掉风电闭锁或不试验漏电继电器的。 99.设备或线路发现危及矿井和人员安全而继续使用的。100.斜巷运输车辆掉道时,用绞车牵引强行复道的。101.在架空线下运输高度超过轨面.米设备时,上方没有铺盖绝缘皮子,并使用绝缘绳固定好的。102.起吊设备上站人的。 103.绞车绳在滚筒上生根不牢或破股生根,生根端绳在滚筒上缠绕少于三圈的。 104.机车的闸、灯、铃、连接装臵和撒沙装臵,任何一项不正常的。 105.绞车运行期间,手离开闸把的或不听信号开车的司机。106.井口安全门、摇台、
21、推车机、阻车器与罐笼到位信号之间闭锁不可靠或不闭锁的继续使用的。 107.蓄电池箱固定不牢、锁紧装臵不可靠的操作司机。108.钢丝绳插接长度不符合规定的。 109.溜煤眼无篦子、警示装臵或篦子不使用的。 110.电机车、电瓶车制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责任者。111.局部接地极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12.井下使用电缆的装、铅皮不与接地系统连接的。113.主提升设备日检不认真、漏检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的。114.电气设备标志牌注的整定制与实际整定值不符的。115.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者。116.确需在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时,不采取可靠的稳车措施者。 117.跨穿越带式输送机不
22、走过桥者。 118.付井在提升人员时,不按规定上、下罐笼的责任人。119.提升机司机在运行期间,手离操作手把者。(自动化开车除外) 120.无计划停电检修设备者。 121.当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后,强行送电者。122.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器设备者。 123.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未站在绝缘台上者。 124.操作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绝缘不良好者。 125.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照明,作电钻电源无措施的。126.小绞车双向提升的责任者。 127.多台皮带运输机连续运行,不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开动的。128.运输机无专用开停信号或信号不清就开机的操
23、作人员。129.转载机运行时,人员在桥拱下行走的。 130.皮带运转时,清理机头、机尾滚筒.以内的煤粉的。 131.无故将停放车辆压道岔的。 132.井下运输装卸东西时,不采取可靠封车稳车措施的。133.罐笼未到位,开推车机推动矿车的。134.皮带运行期间,进入机头、机尾护栏的。135.用机车牵引车数超过规定的责任者。136.车辆掉道,用电机车或电瓶车牵引复道的。 137.在车场顶车时,不在同一轨道上顶车的或非车场顶车的。138.在非车场顶车不挂肖环的;前方无专人开路或顶车数超过规定的。 139.电机车开反向运行档而进行停车的司机。140.2.5吨电瓶车拉车数量超过辆的责任者。141.吨电瓶车
24、拉车数量超过12辆的责任者。142.电瓶车在有架空线轨道上行驶的司机。143.输送机停运时开动给煤机放煤的。 144.罐笼运行期间,进行交接班的扒勾工或信号工。145.在井上、下顶车或罐笼运行期间,阻车器打开的或人员离阻车器米以内的。 146.乘人期间,所有的挡、阻车器没全部闭合,车辆向井口方向移动或井口两端米内有车辆或其它物件的责任人。147.用型车装运设备、材料的责任者。1 48、挂接地线前未进行各项验电的。149.机车司机在开车前没发开车信号的。 150.大型设备在运行期间不按时巡检,填写运行日志者。151.发放的矿灯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者。152.使用三个月以上的小绞车不用
25、混凝土浇灌基础的。153.小绞车安装后在未经验收,发放运行许可证前使用的。154.井下使用手持式电钻工作而无措施的。155.主井绞车在运行期间,擅自进入井口栅栏内的。156.绞车扒勾工对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严重及封车不好不制止的。 1 57、井下运输机运行期间各转载点不开喷雾或停运期间不关喷雾的。 1 58、违反规程规定推车的。 1 59、斜巷提升松车时,扒勾工不及时进入安全峒或扒勾地点不符合要求的。 160、电机车、电瓶车进入弯道前未示警的。16 1、斜巷起空勾头不跟人的。 16 2、两列(辆)电机车或电瓶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上行驶时,间隔不小于100米,不使用红尾灯的。 16
26、 3、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不检测瓦斯浓度使用的。16 4、防爆电气设备缺少“两证一标志”的分别追究购货、入井、使用者的责任。 16 5、井下电缆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的责任人。16 6、在检修煤仓或溜煤眼上口的机头卸载滚筒部分或整改支架时,煤仓上口部封口或封口不严的(有特殊措施的除外)。16 7、压风机风包安全阀、稀压阀安装不合格或不灵敏可靠的。16 8、破碎机前后无挡煤矸帘的责任人。 16 9、破碎机处的安全保护失效急停开关不起作用不及时处理的。 170、破碎机不起作用,致使大块矸石煤块进入运输系统得责任者。 17 1、未经调车员同意,中途拦截电机车的或在电机车未停稳,强行从车上取销环
27、的。 17 2、在井下私自打开矿灯灯头者或损坏矿灯造成失爆者。17 3、检修或搬迁设备前不见查瓦斯浓度的。 17 4、运输机液压联轴节的易熔塞,用其它材料代替的责任人。17 5、使用中的溜煤眼上口不按规定设臵栅栏及警示灯的。17 6、在运行线路上不切断架空线电源检修电机车的。17 7、不按规定进行人行车,主付井提升装臵钢丝绳试验的。178.站在道心头不及上身伸入两车之间摘挂钩的扒勾工。17 9、车场存车个数超过规定的。 180、抢险救灾装备维修、存储不符合规定的。18 1、井下电缆、胶带没有按规定进行阻燃等试验的。18 2、皮带保护不齐全可靠而操作皮带的责任者。 18 3、对私自调动设备技术参
28、数、执行机构,致使供电保护失灵或失去作用的。 18 4、检修电器设备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或没有专人监护的。18 5、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的。18 6、锅炉安全阀、高低水平报警和超温保护失灵或解除不用的。 18 7、线路停电工作时,未按要求挂接地线的。 18 8、锅炉管道各不见带压维护和安装,未采取相关的隔离措施的。 18 9、移动或使用浓酸、强酸时,不采取防护措施的。190、用塔吊运料车提运人的。 19 1、在高、低压架空线下方施工,或堆放物料不采取措施的。192.电机车或电瓶车车速超过的。193.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 194.对人行车、罐笼超员乘坐而不制止的点勾人员。19 5、岗点工在工作地点看书和读报的。第20页 共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