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XX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现将市质监局等3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x质监发20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次“质量月”活动方案,切实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质量责任,动员在建项目在施工现场悬挂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工程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学习、专题讲座、知
2、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形成“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月活动氛围,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 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使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提升质量监督效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今年“质量月”主题,对本地区在建工程质量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混凝土试件管理、建筑防水施工、预拌商品砂浆推广、建筑产业化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监督检查,找到工作薄弱环节,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工程参建各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重视总结工作,巩固提升活动成果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质量月”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高活动成果,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质量月”活动期间,每周至少报送一篇“质量月”活动简报或信息至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人:;联系电话)。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