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县区瓦疃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XX县区瓦疃中学2017.05.02
XX县区瓦疃中学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固教体【2017】
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经教职工讨论,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改进课堂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以认真执行新课程标准为保证,强化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反馈和调控,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工作原则:
1、定期集中监测和随机抽测相结合;
2、面向全体和培优拔尖相结合;
3、表彰奖励与处罚问责相结合。
三、监测内容:
1、学生学业(习)质量。
2、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质量。
四、监管方式:
(一)常规管理:抓实抓好计划、备课、上课、作业等教学业务管理环节的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常规管理制度;
(二)质量检测:
1、集中监测。每学期定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大型考试,以平均分、尖子生培养为考核项,奖优罚劣。
2、随机监测。以学科竞赛或校内抽考等形式,及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保障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教学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勇
副组长:张传印、刘刚、单磊成员:各科任教师
六、激励与问责:
(一)、校级考核:
1、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详见《瓦疃中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瓦疃中学师生活动奖励制度》)
2、质量检测考核。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报教务处统一总结反馈,成绩居前列者给予表扬,并作经验介绍;成绩居后位者且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5分以上教师给予约谈;成绩居后位者且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7分以上教师给予校内通报批评及表态发言。同时把教学成绩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工资兑现、职称晋升挂钩。(详见《瓦疃中学考试奖惩制度》、《瓦疃中学评优评先考核制度》、《瓦疃中学晋职、晋级制度》、《瓦疃中学中考奖惩制度》)
(二)、县级考核:
在县教体局组织的县级考核中(包含中考、抽考等),学校将对教务处负责人、年级组负责人、科任教师分别进行考核,实行奖惩:
1、教务处负责人:
(1)奖励。在县教体局年度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评比中,考核总分居于全县10—6位次,第十名奖励1000元,每前进一名,递增奖励300元(不累加);居于全县前5名,每前进一名,递增奖励500元(不累加)。
(2)处罚。在县教体局年度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评比中,考核总分居于全县倒数后五名且成绩没有进步的,当年进行约谈,后四名当年扣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两年后四名的,扣发两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给于调整领导岗位或降职处理。
2、年级组负责人:
(1)奖励:
七、八年级组负责人,在县教体局抽考或中考评比中,年级总平均分居于全县10—6位次,第十名奖励500元,每前进一名,递增奖励200元(不累加);居于全县前5名,每前进一名,递增奖励300元(不累加);九年级组负责人,在县教体局年度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评比中,考核总分居于全县10—6位次,第十名奖励800元,每前进一名,递增奖励300元(不累加);居于全县前5名,每前进一名,递增奖励400元(不累加)。
(2)处罚。在县教体局抽考或中考评比中,年级总平均分居于全县倒数后五名且没有进步的,当年进行约谈,后四名当年扣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两年后四名的,扣发两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进行免职处理。
3、科任教师:
(1)奖励:在县教体局抽考或中考评比中,学科成绩平均分居于全县10—6位次,第十名奖励200元,每前进一名,递增奖励100元(不累加);
(2)处罚:在县教体局抽考或中考评比中,学科成绩平均分居于全县倒数第五名且成绩没有进步的,处罚200,每递减一名,递增处罚100元(不累加);连续两年后四名的,实行经济处罚同时,根据其工作态度,按聘任合同规定,进行岗位调整,或建议上级调离本校直至解聘。注:
1、县教体局考核按照本方案执行,本校考核仍按照我校考核制度执行,不重复执行。
2、在教体局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中,若我校考核总分低于第十名且不处于后五名不执行本方案,按学校其他奖惩制度执行;如果考核总分处于后五名,执行处罚条款。
3、本校平均分单科第一名的不执行处罚条款。
4、本办法校长室负责解释。
XX县区瓦疃中学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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