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年“质量月”系列活动方案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根据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xx建质函201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9月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
2、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1.开展政策文件宣贯工作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行业协会(学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继续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lt;xx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gt;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宣贯,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2.大力营造
3、宣传氛围围绕“推广预拌砂浆,打造青山绿水”主题,我局采取粘贴海报、悬挂横幅、分发宣传用品等不同形式开展全市范围的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宣贯。“质量月”活动期间,要求全市各在建工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工地(企业)显眼位置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开展质量宣传,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形成社会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活动氛围,开创新时期质量强市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示范项目观摩活动结合省住建厅“质量月”活动安排,我局选取2个标杆项目举办质量现场观摩会,分别是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东江之星商业中心
4、7号住宅楼、13、14号商业办公楼、15号商业楼项目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东江之星商业中心18号商业办公楼、19、20号地下室项目(上述项目均已纳入省住建厅推荐观摩项目),为各有关企业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样板带动作用,促进我市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本次“质量月”期间省住建厅也推荐了其他市的观摩项目,我市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可按时自行前往观摩或报市建筑业协会后集中前往,具体时间地点见省住建厅通知文件。(我市质量观摩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
5、态管理办法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按照xx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本地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具体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合理工期和造价,落实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牵头建立定期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履职考核制度并严格落实。施工、监理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及分级检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专项治理行动1.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
6、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1822号)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xx建质函20181633号)相关要求,我局将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海砂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房屋及市政工程海砂的使用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海砂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有效确保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 2.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专项检查根据xx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城市XX县区开展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xx
7、建散201466号)要求,我局将结合“质量月”活动在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与应用,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3.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我局将在“质量月”期间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违规检测行为,进一步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同时全面启动xx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通过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三级动态联网监管服务机制,形成对全省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设备和检测活动等的统一监管。 (五)开展技术交流培训
8、活动为探索、推广先进技术工艺、精细化管理,我局将在“质量月”期间牵头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交流培训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研究,起草xx市财政投资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探索试行我市工程质量保险工作;二是结合近年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情况,邀请建筑业协会和有关专家对xx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开展修订、扩充和完善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水平;三是结合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内容,组织全市质量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明确监督职责,强化质量行为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高
9、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动员和部署,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力争在治理质量常见问题上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服务民生。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要求分别填写好在建工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悬挂宣传标语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要对“质量月”期间开展的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有好的经验做法的应同时于10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质监站监督三室(联系人:)。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8月24日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