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 为全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制度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的重要举措,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工具,是各级政府制定卫生政策的参考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02011年)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75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1070号)等有关文件提出的建
2、立居民健康档案相关工作任务,现就建立全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2010版)的内容要求,到2010年底,建立健康档案的农业人口数不低于辖区农业人口数的95%,到2010年建档率达到98%以上。同时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立作为工作重点。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建档。 (二)重点突出,循序渐进。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为重点,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三)规范建档,有效使用。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
3、理,保证健康信息的连续性,并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农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 三、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一)建立健康档案。坚持农民知情同意并自愿参与的原则,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行新农合制度等医改重点改革任务,在区卫生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农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农村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健康档案。首次建档原则上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4、服务中心)负责,村卫生室协助完成。更新档案可由镇、村医疗机构共同完成。 建立农民家庭健康档案时要照卫生部下发的2010版规范和健康档案基本架构和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10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电子化的健康档案。逐步实现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新农合等各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享共用。 (二)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在建档农村居民复诊或接受随访过程中,要及时记录、补充、更新和完善相关的健康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整理、核查,以掌握辖
5、区内农村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要有效使用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乡、村医务人员根据健康档案提供的动态信息,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 (三)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转变。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要充分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推进转变服务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上门服务、定期访视等便民服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实现对农民的健康管理。鼓励充分利用电子化健康档案等有关信息资源,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看病就医。 五、加强组织管理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6、工作作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扎实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二)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对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安排的相关补助资金挂钩。 (三)完善工作制度和方案。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确定各自工作目标,发挥好技术指导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有关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长效制度,注重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四)做好信息统计工作。要加强动态监测和
7、管理,做好健康档案有关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2010年农民健康档案统计基数暂以按照2010版规范建立的农民健康档案份数予以统计。 六、全面做好2010年规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2010年是按照2010版规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启动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010年10月)各镇(街道)要对建立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健康查体建档工作。 (二)开展全员培训。(2010年10月20日-30日)对本单位及村卫生所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掌握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三)制定方案和工作制度。(2010年10月25日前)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制定建立、使用、管理健康档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相关技术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规范农民健康档案。(2010年11月-12月)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各行政村开展农村居民健康调查,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查体,完成2010版规范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建档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电子健康档案输入完成达到30%以上。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