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有着56个民族的中国,始终保持着国家统一,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各民族始终遵循的方针政策。根据关于下发的通知(教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师生维护民族团结意识,拓展渠道,创新载体,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把创建活动开展到每一个班
2、、覆盖到每一个学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坚持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融,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活动有效开展,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略 成员。各学校长,教育局局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三、总体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引领学生切实增强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个认同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做斗争。要围绕民族团结主题
3、,注重学校文化的建设和学校精神的培育,深入挖掘校园文化内涵,提升校园文化层次,着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四、主要内容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育人的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至7月)。各学校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板报、国旗下讲话、班会、德育课、政治课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日至10月初)。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
4、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教育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深入各学校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教育局局长、学校校长亲自抓。 (二)加强沟通协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主要领导具体抓,形成创建活动公室统筹协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