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监2012107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松纪201317号)要求,县卫生局决定在卫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探索符合卫生部门和岗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把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标准规范促巩固深化、以重点突破促创新提高、以典型示范促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卫生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廉
2、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示范点确定 在巩固去年“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建立一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 1、县卫生局机关作为全县防控工作示范点10个重点单位之一,县中医院作为卫生系统的防控工作示范点,进行廉政风险重点防控规范化建设。 2、其他未列入示范点建设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完善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提升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从7月20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完善提高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至8月5日)。 各医疗卫生
3、单位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员和工作时限,并于8月10日前报县卫生局监察室。召开动员会,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详细解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做法,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抓好任务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6日至9月30日)。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回头看”活动,进行总结回顾,分析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流程改造,规范权力配置、权力运行监督、风险预警管理,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防控机制。 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梳理科室(单位)和岗位职责。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
4、则,进一步对科室(单位)职责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和责任主体。去年没有梳理的要重新梳理,梳理不完全的要修改完善,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修订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图。各科室(单位)在梳理职责的基础上,针对主要工作职责及权力运行,制定或修订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图,切实做到业务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 3.重新排查廉政风险。根据科室(单位)、岗位职责及业务工作流程图,对科室(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次的排查,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界定风险的等级。 4.健全完善防控措施。科室(单位)、岗位针对查找的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重新修定或制定针对性、可操作
5、性强的防控措施,写明防控措施的相关制度依据。 5.整理汇编成册。根据自查、修改完善、调整充实的结果。将科室岗位职责、个人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图、风险防控一览表等资料,以科室(单位)为单位整理汇编成册备案形成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于2013年9月25日前上报县卫生局监察室。 (三)完善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示范单位要认真总结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工作,精心编制和不断完善职权目录,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制度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经验,并在1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至县卫生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6、责任制、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做好结合。根据卫生行业、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分类指导,分层管理,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具体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积极创新。积极探索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增强制度建设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示范点工作的创新性列入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讲求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提炼和总结示范点建设中的新经验和好做法,科学把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规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