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4版)xx县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在本县辖区内的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病患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造成社会
2、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原则,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作出 1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善后处置及整改工作。 (五)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
3、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XX县区卫计局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包括:(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县范围造成威胁,并有进一步扩展趋势的; (2)超出本县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省、市政府或省、市政府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包括: (1)发生在重要活动或节假日期间,或者发生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乡镇以上的; (2)一起事件发生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学校一起事件发生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1例以上学生死亡的; (5)其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
4、品安全事件。 3、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包括: 2(1)发生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或者发生危害较重、影响范围涉及l个乡镇以上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一起事件发生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10例以下死亡病例的;(3)学校一起事件发生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其他威胁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4、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1)一起事件发生人数在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2)学校一起事件发生人数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
5、导和指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规则;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保障体系;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开展, 3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态扩大,力争减少损失。审议批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2、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品药品
6、监管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突发重大食品药品事故的医疗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餐饮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工商局、质监局协助县食品药
7、品监管局开展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对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畜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造成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县宣传部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县
8、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 县财政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县应急指挥部其他各成员单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各乡镇(街道办)应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制定相应预案,负责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XX县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
9、街道办)、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蔓延扩大,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按照应急指挥部指示向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5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XX县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监测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无论是县应急指挥部部署,还是社会举报的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通报,并及时与县应急指挥部沟通。县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
10、立即按照要求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预警发布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 (三)预警和启动预案 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指挥部领导指示迅速做出部署,并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分级响应程序 对于涉及食品的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政府应急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专业突击队待命,并按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入突发事故发生区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各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6情况进行
11、实地检查,并对涉及食品品种进行采样,及时检验,确定事件发生原因。 县应急指挥部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救助伤员,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根据各部门检查情况,拟定事故报告。 涉及药品的突发事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立即组织专业检查人员,深入突发事件现场,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检查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对所涉及药品进行检查,必要时对事故涉及药品就地封存,并按规定采取适量样品送市级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向县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提出处置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
12、法规实施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如突发事件产生原因是药品不良反应,则按规定向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二)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事发地乡镇(街道办)政府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可派人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也可委托相关部门组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人员救 7治组、事故调查处置组开展应急处置
13、工作。人员救治组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中毒原因,提出并采取控制措施;事故调查处置组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成,参加成员根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和事故性质确定,必要时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根据本预案规定,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要将事故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应急指挥部XX县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必要时上报
14、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政府。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五、善后处理 调查活动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情况,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日常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值班报告制度,设立应急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保障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三)人员保障 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由县食品药监、农业、畜牧、卫计、质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四)经费保障 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附则 (一)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