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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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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区卫生局《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上马街道居民免费提供公平、有效、安全、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主要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包括10项内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三、主要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职责 研究制定街道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督促各社区协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社区居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职责 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区卫生局的指导下,负责贯彻落实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辖区内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主动上门服务以及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配备专责人员,提供设施设备,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管理、随访、干预工作。 (三)各社区职责 配备专职人员,协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管理团队积极做好对社区居民的宣传发动及引导入户组织工作,使社区居民人人知晓、积极参与,全程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站,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四、项目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8月上旬) 街道组织召开各社区动员会,下发实施方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积极与各社区居委会沟通、联系,各社区居委会要全力配合,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告知工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的入户工作提供良好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在街道办事处和区卫生局的指导下,各社区积极配合,对25个社区全体居民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三)项目自查补漏阶段(年10月下旬)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指导各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及时查找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未接受服务的人员,由社区负责通知未接受服务的人员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应该享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完善阶段(年11月)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整个项目进行分类、总结,提出街道居民相应疾病谱及干预措施并进行电子系统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认真推进实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健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站要认真对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各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规范,确保服务质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站要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改变服务方式,真正实现“放下架子,离开凳子,走进老百姓院子”的服务方式,采取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和连续服务,为老百姓提供实实在在的健康服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新的医改政策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三)扩大宣传,督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影响,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站、各社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让社区居民了解自身应该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倡导和鼓励居民参与。街道负责对整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进行督导,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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