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整治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路区域内的超速、超载、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清理、整顿、规范交通运输企业,使我县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强有力、立体式、全方位、深层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态势。宣传部门要督促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履行社会公益责任,派出新闻工作者直接参与此次集
2、中整治专项行动,并及时跟踪报导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曝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每周在黄金时段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不少于2次,营造出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供交通安全宣传素材,并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罚场所以及公路收费站、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为主要宣传阵地,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部门要在3月30日前,对客运、货运企业的管理人员、驾乘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教育部门要加强
3、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采取组织中小学生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利用学校电教设备播放交通安全光碟、开展交通安全常识讲座等方式,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范保护意识。 (二)强化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管理。一是加大运输企业管理力度。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道路运输企业要对企业道路安全负总责。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公路客运站的安全监管。要定期会同安监、公安部门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
4、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不达标的,要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质。交通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企业和营运个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服务质量信誉进行全面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把营运企业和营运个体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作为批准新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和通过年度行政许可审验的依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切实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二是加大车辆管理力度。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强化对客运车辆管理,在公路收费站、客运站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大对7座以上客车的管理力度。公安
5、、交通、旅游、质监部门要加强旅游车辆安全管理,严把旅游车辆市场准入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从业资质审验关。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质监、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公安、质监、交通、农业(农机)、经委、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安装、粘贴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三是加大驾驶人管理力度。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道路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对不符不合规定的驾驶人,要坚决予以取缔。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考试制度,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向交通运输、安全
6、监管部门通报道路运输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依法严格对重点驾驶人进行安全监管,落实终身禁驾等惩罚制度。交通部门要对发生两次以上酒后驾驶或者超速50%以上和一次超员20%以上的客运驾驶人,责令客运企业将其调离岗位,并依法严厉查处。各车辆所属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驾驶人管理和培训,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道路管控,加大对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力度,集中整治危险路段。交通、及路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对路政的管理,做好与同三公路管理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对道路的巡逻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和危险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障道
7、路安全通行条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危险路段,要及时增设交通警示标志、标线,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避免群死群伤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管控,预防县内道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多车相撞事故。一是在高速公路固定位置设立检查站,对我县客运车辆进行强制监管。二是根据能见度、路面状况和交通条件,通过交通台、led显示屏提示、巡逻车喊话提示等方式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三是根据能见度、车道设施、路面积雪情况,采取对同三公路过往车辆实行集中编组引领运行,以及关闭整个路段或限制通行等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四是要提高雪天快速清冰雪、防滑处理的能力,及时疏导车辆,防止出现长时间和大范围拥堵。 (三)严厉查处道路交
8、通违法行为。一是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和事故特点,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和测速设备,科学调动警力,合理安排勤务,对夜间等重点时段、高速公路等重点路段加大管控力度,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转递一起。超速50%以上的,必须依法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二是严查超员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要把好出站关,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公安交管部门要利用交通安全服务站,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逐一核查乘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运超员关。要采取流动巡逻与
9、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的违法行为。要针对本地事故多发时段落实勤务,加强夜间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力度。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三是严查超载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超载车辆进行治理,杜绝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厉查处超载行为。四是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对国道、省道干线公路货运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行驶行为固定证据,严厉处罚;对强超强会、频繁变道行驶等扰乱公路行车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五是严查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二、三轮摩托车
10、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以及事故特点,整合交警、巡警、农村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警力资源,集中开展统一行动。要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会同新闻媒体,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报道,加大震慑力度。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对于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排除干扰,坚决依法拘留。六是加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汽车的管理。各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治理的具体措施,统一部署、协调
11、本区域内的整治工作。公安、农机、交通部门要结合春播时段特点,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农民春忙时的通行安全。对检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交通违法行为对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农机监理部门要深入各乡村道路、田间农舍,严格按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和技术状况检验,清理整顿驾驶人员培训机构,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制止农村群众搭乘上述车辆赶集出行,依法查处违章载客、超载和不参加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问责追究制度。安监、监察
12、、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居高不下负有管理责任的,既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当地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对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健全领导机构、细化行动方案、迅速周密部署、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县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
13、军为组长,副县长杜珉、景丽玲为副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共同组成,设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家奇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君担任。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及时部署工作、落实责任、沟通情况、传递信息,使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相关部门要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监察、公安督察部门要在强化对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的同时,依法维护执法部门的权威,确保执法部门能够依法严格取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组成督导组,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参加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照方案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五)强化信息反馈。各部门要及时向县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整治情况,分别于4月6日、4月21日上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小结,6月30日上报集中整治行动总结。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