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在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系统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9137号)和省、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切实增强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全力预防和减少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州公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大公警令20093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特制定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进一步熟悉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2、章制度,使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以及驾驶人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使各相关部门和机动车驾驶人所属单位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使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各行业、各部门的自律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教育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教育活动对象 全县机动车驾驶人、在境内行驶的外省(州、市、县)籍大货车、客运车驾驶人。 四、教育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行车
3、安全常识。 (三)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四)整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驾驶陋习。 五、方法和步骤 教育活动按照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整治相结合、集中教育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至7月) 1、6月20日前,要主动协调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在辖区内联合组织召开一次客(货)运企业法人、有车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代表、机动车驾驶人代表、驾驶培训机构代表、机动车行业协会代表参加的专门会议,对开展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同时,以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义组织召开一次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发布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
4、教育活动对象、内容、时间、措施及目的意义;各乡镇也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领导电视讲话、发布通告等形式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的宣传,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教育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2、要主动配合宣传部门,与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当地新闻媒体,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设立教育活动专栏、专版,加大对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教育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措施,扩大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同时要积极依托本地新闻媒体,组织记者深入一线,随警作战,采访报道一批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遵章守法、安全行车的先进典型和个人,定期曝光一批重特大道路
5、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覆盖广泛、影响深入的宣传声势,为教育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厅、交通事故、违法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不少于6小时的平安出行60法、平安才是幸福路、呵护平安等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同时在办证窗口广泛开展“五个一”宣传,即:由窗口交通民警对办证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发一份交通安全须知或宣传单;看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展板;讲一句交通安全祝福语。 4、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在
6、公路沿线建筑物墙体、护坡、跨路桥、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等处,刷写悬挂教育活动宣传标语横幅;督促辖区客、货运企业悬挂教育活动的宣传标语。同时及时发放和播放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作下发的致全省机动车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云南公安交警对驾驶人进入云南境内的安全提示、分分秒秒毁人生、平安之路等宣传资料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并结合实际,及时设计制作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宣传资料,向广大驾驶人发放,并提供各单位各部门印制发放到每一名驾驶人。 5、要主动协调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部门,以交警队交通安全专职宣传小分队为基础组成教育活动宣传队,联合交通安全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交通安
7、全志愿者等“四支队伍”,深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客货运企业、社会团体、农村、社区、学校等,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针对机动车驾驶人,重点宣传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以及“保持安全车速”、“使用安全带”等安全常识,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6、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的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要组织民警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时,要对驾驶人一个不漏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全面履行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职
8、责,并建立台帐。 7、6月30日前,要与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所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落实教学大纲和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对逾期不改的,坚决取消驾驶培训资格;对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对驾驶人培训学时、训练里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监管审核和考试过程等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对存在只收钱不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降低培训标准、教学质量低等问题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整顿,整顿期间,公安交管部门暂停受理其驾驶人考试申请。要认真落实驾驶申请人培训信息审核工作,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及交通
9、安全警示教育落实情况进行季度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8、县公安机关教育活动办公室要负责做好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6月30前对部署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以迎接省、州集中教育活动办公室的督促检查。 (二)集中教育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 1、对在6月1日起至9月25日期间,辖区内有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营业性道路客运车辆的驾驶人,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要于9月底前组织开展7天的集中学习教育,并安排1天时间专门到大
10、理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驾驶人之家)接受教育,并一个不漏地组织进行理论考试,对理论考试不合格的驾驶人,要继续组织集中复训;对考试不合格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主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取消其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直到考试通过为止。 2、要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和交通安全提示卡等方式,对客运车辆、大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人,以及公安交管部门上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员一个不漏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同时,要在物流集中场站、驾驶员城等场所设立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点,组织货运车辆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学习时间
11、不得少于1个小时,并建立台帐。 3、进一步强化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肇事信息转递抄告,要及时将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肇事情况书面告知交通运输部门和客运企业,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客运企业落实教育处罚管理制度。要主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客运企业组织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情况等,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台帐。 4、要积极配合教育、安全监管部门,每月一个不漏地组织校车驾驶人进行1次集中教育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并建立台帐。 5、要主动协调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于7月底前,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驾驶人进行1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同时,要督促检查各级机关
1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每季度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驾驶人(含私家车驾驶人)进行1次集中教育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并建立台帐。 6、要主动配合宣传部门,与交通、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制定宣传计划,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的、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教育活动办公室每2个月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
13、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的公安机关教育活动办公室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的公安机关教育活动办公室进行新闻曝光;州级公安机关教育活动办公室,每季度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的、客运车辆超员20%的,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教育活动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7、要指导乡镇、村社(区)基层组织或驾驶人协会等团体,每季度开展1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集中教育活动,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并建立台帐。 8、要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部门,于7月底前督
14、促运输企业、有车单位、驾驶人协会及居(村)委会,专门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会,对本单位、本辖区驾驶人在日常驾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进行分析和查摆,重点查摆大中型客车、货车、小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存在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和驾驶时吸烟、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帮助驾驶人分析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根源,剖析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建立台帐。 9、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与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于8月底前组织对运输企业和重点单位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措施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例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有无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和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对违反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驾驶人是否进行了处置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书面反馈运输企业和相关单位,督促限期整改。 10、推行9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货车四种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卡。在执勤执法中要检查交通安全教育卡,发现重点车辆驾驶人未按要求参加教育学习的,要督促、提醒驾驶人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并有提示记录。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