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207314 上传时间:2024-12-0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维护国家和省市税收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性,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协税护税,积极推进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税务主管、财政主体、部门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机制,实行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工作内容 针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管理工作,税务部门委托乡镇财政所负债征收并签定委托代征协议,向乡镇财政所发放委托代征税款证书。乡(镇)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动员辖区的税务分局、公安派出所、工商分局及社区等社会力量,组建专兼职征收管理队伍,联合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三、组织

2、领导 成立*县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委托代征工作。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财政、税务、公安、工商、房产、行政执法等部门及乡(镇)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委托代征工作。各乡(镇)建立相应的委托代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辖区的社会力量,组织开展日常的联合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财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委托代征的综合协调及财政政策的调研工作。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对委托代征入县库税收实行奖励机制。按照征收税款15%的比例给予奖励。 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代征税款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提供专用软件系统进行管理,与代征部门签订

3、委托代征协议,建立模式化的业务流程和格式化的业务文本,制定配套的出租房屋税收管理相关政策。 工商部门要在工商登记环节强化经营用房登记管理,依法做好出租房屋的清理及办照工作,按属地管辖要求,及时向乡(镇)提供相关经营业户的登记信息。 公安部门要从流动人口、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环节入手,参与、配合出(承)租房屋、未办理税务登记等个体经营户的信息采集、漏征漏管户清查及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房产部门要协助提供房产租赁信息及地段房屋租金最低标准。 行政执法部门要从工作职能出发,重点对出(承)租房屋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经营用户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以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乡(镇)财政所要做

4、好专、兼职协税人员配备及办公设施配置,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全面摸清征管对象信息,积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征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委托代征工作会议,交流、研究委托代征工作开展情况。 (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每月组织各部门、乡(镇)财政所开展信息传递和交流,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依法代征行为的有效监督、检查和管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定期对委托代征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委托代征规定,采取欺骗等手段取得的收入,追缴违规所得,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建立和谐纳税秩序。建立长期配合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和合力,严厉打击偷税、逃税、抗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五)各部门、乡(镇)财政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及实施方案。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