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又好又快地推进省会面貌“三年大变样”,市政府决定,自4月7日至5月7日,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市区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建立公平诚信、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为目标,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为构建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未办理规划、建设手续或手续不全擅自建设的; (二)未按规划
2、方案内容建设的; (三)非法占用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以及不按规定时限开发的; (四)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或者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五)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售房的; (六)发布虚假售房广告的; (七)利用合同欺诈违法、违规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 三、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工作准备阶段(4月7日-4月10日)。组建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部门职责和分工,从每个成员单位抽调2名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在职干部(其中市公安局抽调人员要具备执法资格),落实办公地点,实行集中办公,设立举报电话。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4
3、月25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市区所有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对近两年内开工建设的和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整改阶段(4月26日-5月7日)。对集中整治中查处的违法项目,督导落实整改意见。同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提出长效管理措施,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完善制度,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效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
4、秘书长董玉辉、市房管局局长张富春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房管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地税局、公安局、监察局、城管局、电业局等11个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及市内六区主管区长(主任)组成,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富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房管局副局长白彦德同志担任,成员从11个成员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3个检查小组,第一组由市房管局主管局长担任组长,负责检查XX县区和XX县区;第二组由市规划局主管局长担任组长,负责检查XX县区和XX县区;第三组由市建设局主管局长担任,负责检查裕华区和高XX县区。检查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
5、公室统一调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配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中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贯穿于综合整治工作的始终。在综合整治工作中要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切实保护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宣传。市委宣传部要积极协调市级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我市房地产市场状况,增强市场透明度,及时让社会各界了解我市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政策及购房注意事项,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理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信息传播与管理,各媒体对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坚决不予刊登广告和信息。要
6、加大对非法印制、刊载、发布非法广告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售房信息传播。 (三)重惩深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诚信档案。 (四)长效施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本次专项整治同加强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杜绝违法建设和违法销售行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源头管理,从规划立项、土地取得、项目开工、销售审批等环节,坚决按政策执行,严格按程序审批,严禁先建后补。要强化市场巡查,对开工挖槽的项目,要及时检查,及时处置,防止违法事实扩大。要强化属地管理,各区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的开发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管。要建立房地产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将立项、土地、规划、开工及预售许可等相关信息进行整合,随时向相关审批部门通报审批信息并向社会公示,使前后审批互相衔接。要加强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