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宁夏工商局范文 为深刻吸取英国伦敦“614”高层公寓火灾教训,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会议部署,自治区公安厅、综治办、经信委、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
2、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时间2017年7月至12月。 三、治理范围 (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二)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 四、治理重点 (一)合法性检查 1.正在施工建设的高层建筑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 -3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
3、符合标准。 (六)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被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七)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
4、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4.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5.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八)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 -5量不足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 (四)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高层住宅建筑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
5、启;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应及时维修安装,确保达到防火防烟功能;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火灾状态下引导人员安全疏散;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的,应恢复原有功能。 (五)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正在违规安装的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严厉处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消防设施关停瘫痪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安全疏散通道堵塞、违规停放电动车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清理完毕;对电缆井、管道井以及电缆桥架防火封堵不严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问题突
6、出的重点地区和重大隐患,一律提请当地政府采取书面警示、重点约谈、挂牌督办、公布曝光等手段,压实整改责任,限时消除隐患。 (六)提升物防技防水平。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联入系统,24小时监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并纳入“智慧城市”管理。鼓励单位 -7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媒介,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易燃可燃外保温材
7、料火灾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在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普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高层建筑物业和楼宇管理人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引导居民配备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器材,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排查整治的高层建筑应向社会公开。设立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对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有关部门。视情
8、采取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火险警示牌等方式,推动隐患整改。 (十一)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地方政府要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下级政府解决不了的,上一级政府要挂牌督办;特别严重的,报自治区政府挂牌督办。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治理工作期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凡高层建筑发生亡3人以下的火灾,提请县级政府组织调查;发生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火灾,提请市级政府组织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任务分工 各级行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9专题部署,明确治
9、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治理工作职责,掌握检查自查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组织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各有关行业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
10、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各地要成立检查组,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抽查验收情况纳入各级政府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健全高层建筑火灾
11、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八、工作要求 -11 第二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深刻吸取近期多起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单位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是承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是承诺开展“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认真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承诺完善消防安
12、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业电工,确定建筑“楼长。 四是承诺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的设置和封堵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管井内不堆放杂物,日常管理到位。 五是承诺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不超标,燃气管线敷设、安装符合标准,落实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 六是承诺不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不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管道井、电缆井内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 七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安装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组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明确维保责任。 八是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3、,员工上岗之前全部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做到每名员工懂消防常识、懂器材使用、懂自救技能。 九是保证本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十是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十一是发生火灾时,立即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事故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二是做好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
14、建设工作。保证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火警,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并能联动周边区域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力量。 单位(盖章): 承诺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时间: 第三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公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英国伦敦“6o14”高层公寓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公安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化消防
15、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和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 二、治理内容 (一)合法性检查 1、正在施工建设的高层建筑要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手续; 2、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二)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 1、各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管理火源、电源以及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 2、大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临时消防车通道,配备相应种
16、类、数量消防设备; 3、工人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不能低于a级。 (三)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要采用不燃、难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不能有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等情形。 (四)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要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 2、建筑消防设施要保持完好有效,不能有故障、损坏或瘫痪等情形; 3、消防控制室控制功能及联动要运行正常,不能存在故障、损坏等情形。 (五)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要符合标准要求;避难层(间)不能存在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形;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
17、缆桥架等部位要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包覆管道; 2、不能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形;防火门构件不能损坏或缺失;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要符合标准要求; 2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装修材料要符合标准要求。 (六)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要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要达到标准要求;管井检查门要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电缆桥架等要在每层楼板处封堵严密; 2、管道井内不能堆放杂物或被占用,管道井井壁、检查门要完好,无破损现象。 (七)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不能乱拉乱接,敷设要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容量不能有超标或安装不规范等情形; 2、
18、消防用电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坚决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道、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要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要设置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4、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要严格落实; 5、用火、用电、用气要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要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落实,要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要严格落实; 2、单位消
19、防安全检查巡查要认真落实开展,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建筑外墙门窗不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单位要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5、单位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6、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此通告 4 第四篇:学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结学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结 -XX县区黄石沙堤中心小学 为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教育
20、局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学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事故火灾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高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三、治理重点 (一)建筑外墙
21、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损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
22、标志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一小时、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五)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
23、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4、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5、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6、是否结合本地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智能燃气管理系统建设,对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用气实施远程监控管理。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建筑外墙
24、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单位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5、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6、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7、已建立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城市,是否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监控系统。 第五篇:白沙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白沙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 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义精神,按照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
25、即日起至年底开展,高屋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为整治重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
26、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责任。 (二)全面排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20日)。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成立专项检查组,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2月20日)。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
27、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镇政府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2017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四、整治内容 (一)建筑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重点整治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外墙装饰材料使用铝塑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问题。对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和外墙装饰材料的高层建筑,
28、结合改建、扩建工程,逐步进行拆除和更换。未拆除前,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设立永久性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建筑外墙动火用电、堆放可燃物和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应与建筑外墙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等问题。对消防设施缺失的,结合改建、扩建工程,督促管理使用单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协议,9月29日前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完好有效。 (三)安全疏散设施。重点整治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占
29、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缺失、损坏等问题。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增设室外疏散楼梯。对疏散楼梯、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全部进行清理。通向屋面的出口,严禁锁闭并应能向外开启。对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及时维修安装,并设置永久性警示标志。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缺失的,责令限期安装到位。 (四)管道井。重点整治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
30、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更换、整改并维护到位。 (五)电气燃气管理。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问题。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清理高层建筑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检查电气设备荷载,保障消防用电负荷,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保障措施。排查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确保安装、使用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落实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动用明火作业时,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主体责任不落实,物业企业不履职等问题。高层建筑管理使用
31、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设置在消防车通道上的违章建筑、隔离桩以及违规停放的汽车,应及时拆除、清理。对高层公共建筑设置的影响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等,应予以拆除,并在外墙设置灭火救援窗和排烟窗。 (七)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重点整治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停靠登高作业等问题。对设置在消防车通道上的违章建筑、隔离桩以及违规停放的汽车,应及时拆除、清理。对高层公共建筑设置的影响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等,应予以拆除,并在外墙设置灭火救援窗和排烟窗。
32、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1.组建排查队伍。由派出所、综治办牵头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代表、治保主任、安全员、楼长、楼层电工等成立联合检查队伍,邀请消防部门对检查组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 2.开展集中检查。以村为基本单元,派出所、民政办、安监办、村镇站联合排查,根据辖区高层建筑分布,逐条街道、逐栋建筑开展集中检查。 3.做好登记上报。派出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登记,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镇政府,同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二)依法整治火灾隐患 1.加大检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村要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33、、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强力督促整改。 2.组织集中约谈。9月29日前,镇政府集中约谈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11月30日镇政府集中约谈存在整改进度缓慢,以及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3.集中曝光警示。治理期间,每月25日集中曝光一批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在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醒目位置张贴警示牌,推动隐患整改。 (三)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1.推动自我管理。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专人担任“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细化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
34、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物防技防。推动高层建筑广泛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简易喷淋系统,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1.建立高层建筑目标人群。将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楼层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纳入互联网信息平台目标人群,定期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
35、和逃生自救知识。 2.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标牌。在每个高层住宅的单元楼栋入口处、电梯内逐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牌,在每个高层公共建筑明显位置张贴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通告,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3.组织全员培训和消防演练。治理期间,对高层建筑物业的住户、服务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以每栋高层建筑为基本单位,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支书、村长是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员是综合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各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
36、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村要做好与建筑使用单位、物业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督导组,对高层建筑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单位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镇政府将直接约谈相关责任人。治理工作期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即日起,各居村每月15日之前向镇政府综治办报送附件 1、 2、3;12月15前上报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第23页 共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