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头坡小学水灾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特制定学校水灾安全应急预案。 第一条 学校要经常对学校的水暖管道进行检修,对不能使用或者不能维修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给学校主要领导。 第二条 学校要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如果发生水灾,要在最短时间控制水情,防止发生水灾,或灾情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 遇到校园出现水灾,可能会危害学生的生命安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四条 一旦发生有水灾造成的安全事故,在场教师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同时播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第五条 班主任老师有责任向本班学生讲解关于防
2、止水灾等有关安全的问题,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第六条 如果因天气等原因,校园出现暴雨,并不能排出大水,教师有责任及时组织学生疏散,防止损失扩大。 第七条 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第八条 在出现水灾等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学校防灾行动小组、疏散安全小组、通讯联络小组和防护救护小组,保证在最短时间赶赴出现危险的地点。 第九条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