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规范民政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责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县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办法和县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代表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勤政、廉政、规范、公开原则,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在上县级纪委的指导下,在县委的领导下,采取扩大各界群众参与的办法,创新和完善监督制度,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行为,推进社会
2、监督制度化、常态化,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覆盖面更广,监督节点设置更科学更关键,监督形式与权力行使结合更紧密更能产生实效,政务公开程度更高更透明。实际监督效果显著,惩防体系完善,人民群众对执政为民满意目标。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合力监督工作,探索在县党委的领导和纪委的指导下,扩大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社会监督的机制制度,完善专门监督机关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的体制制度,更好地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实现监督工作多方位、制度化、社会化,实现监督效果显著,惩防体系完善,人民群众对执政为民满意目标。 三、监督对象和内容 (一)监督对象: 县民政局、各乡镇民政办、局属二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3、 (二)监督内容: 1、“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规范程序和原则; 2、处置民生、三农等社会矛盾、热点、难点问题的公正性、廉洁性; 3、局党政“一把手”从政行为的廉洁性; 4、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乡镇民政办主任、二层机构领导及窗口部门行业服务态度、质量; 5、社会救助行政审批项目、惠民惠农政策补贴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罚没项目的公开性、廉洁性; 6、其他需要社会监督的事项。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民政局成立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县纪委。组织召开民政系统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4、,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加强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廉政教育。 (二)第二阶段规范行政职权,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清理、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相关制度。 (三)第三阶段实施社会监督,按照社会监督代表要充分体现社会各界代表性原则产生代表并进行学习培训,由社会监督代表依照社会监督代表工作制度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民政局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成人员如下: (二)精心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好工作动员,制定出切合民政实际的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合力监督工作方案。要认真梳理、对照民政行政权力自由裁量项目,制定细化指导性标准。要及时上报、编印细化后行政自由裁量项目的标准并公布实施,法律、法规、规章重新作出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规范、完善。 (三)监督落实。社会监督代表履行监督活动的制度和机制参照县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