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职业危害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暂行规定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彻底摸清职业危害因素底数,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危害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情况,切实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为劳动者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职业危害申报率,争取2012年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达到90%以上。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全市2011年以前未进行网上申报或者只注册但没有完成网上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
2、)排查整治内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超标作业点整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防护、培训;职业危害公告告知。2011年已经完成网上申报的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治和变更申报。 三、方法步骤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共分四个阶段。 (一)培训部署阶段(2月底前)。安监局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监管执法人员会议,对普查要求做具体部署,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与排查阶段(3月1日至5月底)。 全区范围内采取地毯式排查方法,开展自查与排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
3、002)等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填写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排查自查表(附件1),并于5月15日前上报安监局。不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交书面承诺书(附件2)。安监局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排查工作,5月31日前上报市局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排查汇总表(附件3)。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9月底)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暂行规定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整改。首先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见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页:完成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工作,未进行检测、查体的,先将基本情况进行网上
4、申报,检测、查体工作完成以后,再进行网上数据修改。同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安监局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漏查、申报是否属实、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 整改结束后,各生产经营单位将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10月1日前报安监局;安监局将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凡是发现企业不申报、不如实申报及整治工作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这次排查整治工作,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务求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监管执法队伍的作用,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位生产经营单位排查率达到100%,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基本达到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安监局将定期调度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