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保障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和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2、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整合卫生监督资源,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遵循精简、统一、廉洁、高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支队伍对外,整合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划片设置、综合执法”,增强服务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促进依法行政。 三、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主要任务概括为。综合执法、加大力度、严格管理、统一规范、加强督查。 (一)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 根据依法行政、综合管理、提高效能的要
3、求,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依法监督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卫生秩序和健康相关产品等。通过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权,统一对外实施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避免执法分散和效率低下,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照依法执业诚信示范医院评比标准以及市卫生局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管方案,对所有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查,全面了解民营医疗机构技术准入、人员资质、传染病防控、医疗广告、医疗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评比,成绩优者授予医疗质量优秀单位称号,成绩差者予以公示并督促整改。 建立民
4、营医疗机构监管“五项制度”和“两项机制”。“五项制度”即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制度、信息变更实时报告制度、法人约谈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两项机制”即民营医疗机构引导扶持机制和退出机制。 (三)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全面履行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应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一是统一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明确卫生监督人员准入条件,坚持公开选拔、择优任用的原则;二是建立监督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明确培训形式、内容和要求;三是完善卫生监督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通过完善资格、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严格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
5、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四)统一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卫生监督人员着装标识、证件证章与编号管理,统一卫生监督执法形象。推进卫生监督执法规范,依法强化各类执法行为的管理。 一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卫生行政许可的项目、内容和依据,建立健全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和管理制度,统一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和档案管理要求,完善行政许可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统一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卫生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程序
6、和要求; 三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有关规定,完善卫生行政处罚相关管理制度,统一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执法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统一卫生行政处罚文书种类、填写要求和编号管理; 四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强制行为,完善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文书,确保卫生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五)加强执法监督与稽查 按照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管理。一是统一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二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
7、的内容、要求和标准;三是统一明确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条件和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四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稽查的内容、程序和稽查标准。通过规范对卫生执法的监督与稽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卫生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卫生行政执法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形成。 四、综合执法主要内容 市卫生监督所拟定全市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对区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各监督科室对所辖片区的各专业卫生监督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综合执法。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
8、,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查处违法行为; (二)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三)依法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四)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查处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场所、学校卫生等生活、生产、学习环境的卫生,查处违法行为; (六)依法查处各类大案要案; (七)指导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 (八)督导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九)对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十)对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稽查; (十一)受理查处举报投
9、诉; (十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实、处理和上报; (十三)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 (十四)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及上报工作; (十五)负责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十六)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七)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十八)负责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卫生指导与服务,宣传卫生法律法规; (十九)承担上级交办或督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二十)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监督管理职责。 五、综合执法具体实施 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指出,卫生监
10、督综合执法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法实践的需要。卫生监督机构尤其是基层机构实施综合执法,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是解决当前监督执法所面临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有效的卫生监督资源,同时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改变以往分散单一的专业执法模式,加强以区域责任制为主的职责分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片区管理执法模式,确保纵向不重叠,横向不交叉。新的执法模式不仅在职能上体现综合执法,更有利于培养综合型的执法人才。 市卫生监督所对
11、外勤监督科室职责及人员进行调整。将全市15个区划分为五大片区,每片区管辖三个行政区,每片区配置6-8名监督员,实行片区内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遵循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各片区责任人负责片区内各专业卫生监督工作的落实,组织机构仍以“科”作为建制单位,片区负责人即为科长。纵向上,科长负责原承担的专项业务工作的协调、联络、汇总、通报。横向上,科长对所管辖片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总负责(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单列、另指定一名医疗专项监督工作联络员)。五位所领导分别参与各片区内卫生监督工作。 各科室对辖区内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应达100%,民营医疗机构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各监督科室负责人主要负责部署、安排
12、、指导、督促科室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督执法任务,各监督员(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单位的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法律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要严格依法进行,全面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要认真学习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卫生事务,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规范管理创造条件。 (二)争取政府支持,提高保障水平。积极努力争取市政府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经费和项目经费支持,尽力解决和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办
13、公条件,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和监督稽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编制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规范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按照综合执法的要求,及时补充和整合监督执法人员,设立相关科室,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大卫生监督人员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岗前培训和在岗经常性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既熟悉卫生法律法规、又熟悉各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卫生
14、执法队伍,以适应日益完善的卫生监督体制和综合执法的需要, (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全部统一着装、出示证件,在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时,应当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并按照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要求,使用和制作法律文书。 (六)明确职权责任,实行考核制度。要求片区内监督员做到“四清”,即行政相对人底数清,行政相对人基本情况清,监督任务清,法律责任清。建立职责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将监督员评议考核情况列入年度内容。 (七)实行分级监管,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分级管理,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