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企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领导组,负责对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及具体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 办公室主任: 电话: 二、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各股室、监察大队要密切合作、协同共管,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三、全面排查辖区内环境问题 按照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彻底消除监管的“死角”和“盲区”。 四、落实监督责任 结合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各股室、监察大队环保监管的“一岗双责”责任,要逐厂建立档案,做到一厂一策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酿成重大环保事件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绝不手软。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