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净化我市交通环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根据省厅交管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支队经研究决定从月日至月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全市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以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实现我市基本消除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为目标,强化机动车号牌的管理工作,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预防重
2、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套牌假牌、挪用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杜绝; (三)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 (四)因车辆号牌被套产生的违法行为引起群众报警和投诉数量明显减少; (五)因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整顿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支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支队领导担任,成员由交警支队各处室负责人、各大队大队
3、长组成。整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主任由兼任。各大队接此方案后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 2、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号牌不清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3、挪用、套用机动车辆号牌,随车携带其他车辆号牌; 4、车辆已经注册但不使用原车号牌、未注册但使用借用号牌、车辆及号牌与公安网注册的信息不相符; 5、盗抢、走私、假冒军车等嫌疑车辆; 6、制、贩假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 (二)重点区域、路段: 1、
4、国道、省道; 2、城市道路、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与普通道路结合部; 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路段周边区域; 4、大型(重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周边道路; 5、无牌无证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集中区域和多发路段。 五、整治时间 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间为。月1日7月31日。7月1日、7月11日、7月20日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7月5日、15日、25日为全市范围内集中行动日。 六、整治措施 (一)强化教育处罚。对机动车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人员,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各大队还可以通过组织参加交通法律法规
5、集中学习,进行警示教育,通过观看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事故案例电视片、图片,民警宣讲,交通违法人员座谈交流等方式,让其深刻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研究建立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三)实行有奖举报。各大队要广泛发动群众,尤其是鼓励收费站、加油站、停车场点工作人员积极举报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举报属实并查获的,给予物质奖励。支队设立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各大
6、队、中队也要在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或短信举报渠道和方式。 (四)强化查缉取证。各大队要坚持把主要警力部署在路面上,根据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合理调整勤务,采取统一行动、突击检查、巡逻与定点执勤、联勤与联动相结合等方式,严格检查。要充分利用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场所和执勤卡点,加强筛查,形成严管严查态势。对重点区域和路段,要组织拉网式排查,强化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对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严查严纠一起,决不放过。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和在办理车管业务中,要注意发现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7、(五)严格依法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罚。各大队要用足法律手段严厉处罚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八个一律,即: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依法扣留;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一律依法收缴;应当处罚的一律依法处罚;应当记分的一律依规记分;应当移交的一律按程序移交;应当销毁的一律依法销毁;应当报废的一律依法报废;应当吊销的一律依法吊销。对不按照以上规定办理的民警,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相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并倒查领导责任。 (六)强化比对核查。各大队要充分运用全国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协查通报系统,完善相关查缉数据库,方便路面民警查询比对。对拦查的涉嫌假牌假证、套牌、无牌无证等涉
8、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必须先扣留车辆,对车辆和驾驶人要通过车驾信息系统、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人口信息系统等信息系统进行认真比对,深入核查,查清有无盗抢嫌疑,责令补办相应手续。对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的车辆和驾驶人要依法查处。对伪造、变造、转卖机动车牌证的违法对象和窝点,要协同刑侦、治安部门坚决打击和清除。对发现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和涉嫌盗抢、走私及其它犯罪的车辆和人员,按程序移交刑侦或治安部门。 (七)强化舆论监督。对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过在全市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警示他人,震慑违法,努力形成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
9、行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抵制氛围。 (八)强化源头管控。 1、严格机动车号牌补领程序。对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领机动车号牌的,要严格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3次对(含)以上补领机动车号牌的,启动嫌疑车辆调查程序,对申请补领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查。 2、推进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行业标准的通知(公交管263号)的要求,对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核发新固封装置;对在用机动车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要将新固封装置安装情况作为重点查验项目,对使用旧固封装置的的车辆统一换发新固封装置。 3、为被套牌车辆换发号牌。接到车辆被套牌报案后,应及时立案调查,对经调
10、查确属被套牌机动车,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尽快换发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九)做好奖惩与责任追究工作。对群众举报属实的要奖励,对查处工作突出的要奖励,对涉牌涉证违法少的区县要奖励。支队将在这次涉牌涉证行动中推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涉牌涉证违法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追责,对违规补牌补证的要追责,支队将在这次涉牌涉证行动中依法依规对工作滞后、事故高发、纪律涣散的部门领导予以惩戒,以期提高各级领导和民警对这次专项整治的责任感、使命感。 七、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从公安交通管理的职责出发,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11、、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宣传力度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到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民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取得当地党委和政府支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把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动员起来,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 (二)要严密组织,科学安排。各大队要针对涉牌涉证违法车辆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严密组织,科学安排本单位的执勤查控活动。 1、集中整治与各岗区、路段日常执勤查控相结合,定点查控与路面巡控、流动查处相结合; 2、充分利用交通监控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拦截、查控涉牌涉证违法车辆;
12、 3、相邻大队要加强协作配合,互相沟通信息,适时组织联合协查行动。支队也将适时开展县与县交叉执法,解决地方小、熟人多、处理难的问题。 (三)要加强培训,提高民警查缉能力。各大队要加强对路面执勤民警的培训,认真学习公安部下发的假牌假证识别方法教学片和机动车车牌证识别手册,同时利用以实物演示、比对等多种方式讲授识别假牌假证的方法、技巧和排查盗抢等嫌疑车辆的程序步骤,提高民警识别和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和盗抢等嫌疑车辆的业务技能。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处理违法行为,杜绝执法形象差、执法语言不文明、罚款不开票等行为,严防“公路三乱”的发生,与当前正
13、在进行的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强化民警规范执法及安全防护意识。支队近期准备组织各大队业务骨干进行一次涉牌涉证业务培训,来迅速提高一线民警识别假牌假证和问题车辆的能力。 (四)要加强科技应用,完善服务群众的措施。在整治期间,执勤民警查处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要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全国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协查通报系统,完善相关查缉数据库,方便路面民警查询比对。支队车管所、指挥中心和各大队车管所要在5分钟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支队要成立套用牌证违法处理窗口,协调做好跨区域套用牌证违法行为鉴定核实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套用牌证发生违法行为记录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符合规定的,
14、及时删除违法信息记录,避免群众损失。 (五)紧密建立多部门整治协作机制。通过加强与工商、交通运输、海关、军队、武警部队的协作配合,共同加强对汽车修理作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市场监管,加强对走私、假冒军警车辆打击,通过明确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分工,实现从工作机制理顺到常态管控工作的转变。 (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应带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正人先正己,坚决避免自身内部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出现,做到遵法驾驶,文明行路,不开“特权车”,不开违法车,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各单位要对本单位驾驶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自觉服从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要按照党纪政纪给予处分。 (七)支队整治办将对各大队集中
15、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网上考核(以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处理系统”中的录入量为依据每周进行统计考核并结合报表)进行综合排名,并派出督察组对路面违法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各大队要确定专人认真做好报表上报工作,并将违法信息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发的重大情况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各大队要及时报支队整治办。支队确定由负责信息的统计和上报。整治期间,统一行动日结束后的第二天上午9时前,将统一行动小结及统计表上报秩序处ftp,并填报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统计表(附后)月1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市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 1、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统计表 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统计表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