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工作方案三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工作方案三篇,请大家参阅。 (篇一) *年“清明节”将至,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公墓和陵园等处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维护扫墓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文明健康、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针,充分发挥殡葬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弘扬优秀殡葬文
2、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祭祀安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决策科学,协调合作。 3.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理。 三、重点区域及高峰期 重点区域。榆树沟汉民公墓;各镇、村公益性墓地。 高峰期。清明节前两周的*、*(*月*、*日、*月*日)至清明节当天。 四、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部。负责清明节扫墓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
3、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扫墓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民政局对扫墓点进行安全检查。 消防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灭工作。 交警支队。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调清明扫墓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停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扫墓现场如遇见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
4、人流,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安监局。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市场监督局。对辖区丧葬用品店进行检查,严禁销售封建迷信和违规用品;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对清明节群众扫墓期间出现骨灰传销以及有关人员制造事端等情况,由工商部门牵头,联合民政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卫生计生局(紧急救援中心)。协调组织在主要祭扫点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及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城管局(环卫处)。负
5、责治理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等问题;合理设置销售丧葬物品摊位,严格控制摊位数量;加强对沿街乱设销售封建迷信用品摊位的管理,不得影响周边车辆、人员通行;负责协调查处扫墓点周边游商摊贩等问题,维护市容环境。环卫处要负责对指定焚烧区的垃圾进行清扫处理。 民政局。负责指导*区扫墓接待服务工作;会同公安、消防、安监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消防设备及器材进行检查;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高峰日减少大型殡仪告别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市场监督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现象;协助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宣
6、传工作主要突出殡葬惠民政策,树立文明祭祀新方式、新风尚,殡葬服务的新内容、新措施,殡葬改革的新政策、新要求和绿色、环保、节约土地等殡葬新理念。要积极把握清明节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宣传活动,利用小巷红花qq群、“掌上*”公众号、板报等载体,积极推广“居家祭祀、网上祭祀”、“错峰祭奠、社区祭奠”等新形式,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使殡葬改革政策透明化、浅显化,做到家喻户晓。按照属地管理,宁华路街道办事处要对通往榆树沟汉民公墓的路面进行检查,对影响交通的路段进行整治,方便群众通行。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成立*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副区长担任;成员为:宣
7、传部、民政局、消防大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安监局、卫计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严格执行祭扫活动日报告制度。清明节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执行日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值班制度,3月26日至4月4日为祭扫高峰期,各单位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祭祀的活动动向,并及
8、时向应急办和政府上报有关信息。 (篇二) 清明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是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日子。为保证我市2017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殡葬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安全祭奠,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
9、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市殡葬服务中心、*县殡葬服务中心、方山陵园、福寿园纪念陵、龙山公墓、圣安福园陵园、鹰山公墓、凤凰山公墓、榴园公墓。 高峰期。2017年3月18日4月4日,高峰日为3月18日、19日、25日、26日和4月2日、3日、4日(清明节)。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市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市政府应急办、武警*市支队、武警*市消防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三区一县人民政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指挥部及职能部门职责。 指挥部。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相关数据和信息采集上报,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送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殡仪馆、公墓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11、。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指导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以及相关应急演练等工作。 武警*市支队。负责协助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现场的社会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武警*市消防支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清明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际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安全出行祭扫;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
12、活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县区政府做好辖区群众祭扫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市民政局对祭扫点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视情增设临时停车场;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及时采取分流措施;祭扫现场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市民政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导公墓、殡仪馆落实安全防范制度;督促公墓、殡仪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件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等工作方案;协助市委宣传部做
13、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工商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收集、汇总和上报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情况。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严重污染违法行为,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禁限放宣传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适时开通清明祭扫公交专用线路,做好应急情况的准备工作;清明祭扫期间,如出现车辆、人流拥挤,随时调集车辆支援,在最短时间内疏散群众。 市林业局。负责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区烧纸;重点区域散坟散墓的巡视和管理;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增设器材设备。 市卫
14、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在主要祭扫点配备医疗救护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协调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经营行为,对清明群众祭扫期间出现外地来淮违规违法销售公墓等情况,由工商、公安、城管牵头,联合民政殡葬等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管理祭扫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督、制止和清理在XX县区内主要干道和公共场所抛撒纸钱、搭建灵棚及其它冥祭用品等行为;依法查处占道销
15、售丧葬用品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查处XX县区范围内占用公园、绿地、林地的乱埋乱葬事件,维护市容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负责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维护人民币信誉,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印有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丧葬用品进行没收、销毁;对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进行处罚。 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工作以及宣传、安全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平稳有序,不发生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爆炸和因拥挤伤亡事故;负责维护本辖区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做好重点区域主要干线及祭扫点周围交通疏导工作;做好祭扫点
16、的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维护良好的公共交通、市容环境等秩序;做好本区域内护林防火工作;做好本辖区祭扫群众的宣传教育及疏导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动作迅速,配合密切,果断处置。 (一)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现场交管工作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人流并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各公墓、殡仪馆负责人组织力量疏散人员,交管、公安民警在墓区、殡仪馆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公
17、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公墓、殡仪馆或消防现场负责人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公墓、殡仪馆负责人组织力量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现场工作人员合理引导群众,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件,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
18、伤人员; 2.公墓、殡仪馆负责人如无法有效处置应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警及时疏导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公墓、殡仪馆负责人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安监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公墓、殡仪馆负责人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5.消防车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由公安、工商、殡葬执
19、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在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现场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2.工作人员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扫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前两周的每日早6时至下午2时,指挥部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它时间由市民政局安排值班,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行使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清明祭扫值班电话(市民政局办公室*、市殡葬管理处*)。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在高峰期的每日13时30分至14时向市民政局报告情况,由市民政局向指挥部报告当日全市群众祭扫活动情况。
20、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对,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物资储备调剂、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各项制度。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进行。 (三)要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消防、救护等各种勤务车辆、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公墓、殡仪馆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消除安
21、全隐患。 (五)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确保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实行科学决策。清明节高峰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指挥部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擅离职守、工作措施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七)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区县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负责组织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
22、处理。同时,各区县等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拟定本单位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清明节是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瞻仰烈士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抗日山群众祭扫活动是我区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各项保障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党的两学一做,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工作要
23、求 维护好清明节期间抗日山群众祭扫活动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禁止清明节期间在抗日山烈士陵园和夹谷山观光休闲农业园区内摆摊设点。 三、时间安排 3月26日-4月6日。 四、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清明节抗日山群众祭扫活动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节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区公安局政委 *工商局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区卫生局局长 *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24、(主持县城管局工作) *区农委主任,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四季田园)管委会主任 *镇党委书记 *镇政府镇长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成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县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 *区公安局副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 *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区卫生局副局长 *工商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 *区信访局副局长 *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区林业局副局长 *区文广体局副局长 *区旅游局副局长 *区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镇党委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区公安
25、局*派出所所长 *区移动公司综合部经理 *区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 *区抗日山园艺场场长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宣传、民政、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卫生、农委、信访局*镇等参与管理的相关单位领导。办公室设在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接待室。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等项工作。搜集、整理有
26、关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监督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指挥部职能部门及职责 1、消防组。组长由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四辉同志兼任,成员包括消防大队10名消防战士,民政局、林业局、*镇各6名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防火安全巡查、监督和现场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4月4日、5日,消防大队安排2辆消防车停放在抗日山停车场。3月26日至4月6日,民政局、林业局、*镇各6名工作人员要坚持到岗,服从调配;同时要在园区、陵园内部等设置防火标识和安全警示标志。 2、交通组。组长由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焦爱莲同志兼任,成员包括50名交巡警。 职责。负责抗日山及夹谷山观光休闲农业
27、园区进出车辆及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疏散祭扫、游览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阻塞。在南大门、东大门外紧邻欢林公路处设置交通卡口,当夹谷山观光休闲农业园区停车场及抗日山第一、第二停车场车辆停满时,及时与各路口警力联系,各路口警力要阻止车辆进入。3月26日起要安排警力到抗日山巡查,4月4、5、6三天警力要充足。 3、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区公安局副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张文祥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公安局80名干警、武警中队10名战士、*镇20名工作人员、园艺场6人。 职责:负责整体巡逻,维持整个陵园和农业园区秩序,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止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
28、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扫、游览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4月3日晚上至少要有10名公安干警住在抗日山,清理整个陵园。4月4日、5日安排30名干警在农业园区,其中把守南大门及维持南大门广场秩序10名,园区巡逻20名;安排50名干警在抗日山,其中把守东大门及维持东门附近秩序10名,整山巡逻40名。这80名干警除维持治安秩序外,还要配合清理农业园区和烈士陵园管理范围内的摊点商贩;4日、5日武警战士安排为:办公楼大门2人,纪念馆门口2人,机动换岗6人。*镇20名工作人员、园艺场6名工作人员主要配合公安干警负责农业园
29、区的摊商清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并制止采摘、踩踏花草苗木行为;在重点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安排专人看管(*镇、烈士陵园、园艺场工作人员3月26日起开始工作)。 4、安监组。组长由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道强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安监局4名工作人员。 职责。综合管理清明节期间抗日山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5、摊商管理组。组长由区城管局副局长徐允锋同志兼任,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刘成干、工商局局长助理徐卫东、*镇党委组织委员尹世能同志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工商局人员20名、公安干警40名、城管局城管队员40名、*镇6名、陵园管委会4人、
30、园艺场6人。 职责。将所有摊点布置在欢林公路以东陈洪爽村东西路两侧,强化市场管理,维持市场秩序;禁止摊点商贩进入烈士陵园和农业园区;禁止在抗日山东大门道路两侧摆摊设点,及时清理混入烈士陵园和农业园区的摊点商贩。其中,4月4日、5日,15名工商、20名公安、20名城管、6名*镇人员维持陈洪爽村市场秩序;5名工商、20名公安、20名城管队员及陵园管委会、园艺场等工作人员等负责清理农业园区和烈士陵园内的商贩摊点(*镇在4月1日前要整理出陈洪爽村东西路两侧市场;工商局、城管局、陵园管委会、园艺场工作人员3月26日-4月6日要到岗到位)。 6、宣传组。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家华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广电局
31、、旅游局、新闻中心若干记者。 职责。负责清明节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展现抗日山烈士陵园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光辉形象;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负责音响的播放工作;负责旅游接待等相关工作;消除负面宣传。 7、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民政局副局长、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李大全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卫生局副局长*同志兼任,成员包括民政局6名、卫生局4名、移动公司2名工作人员。 职责。民政局负责清明节期间来人接待、登记、讲解、书写挽联、工作人员用餐及车辆调度等工作。卫生局现场安排2辆救护车,负责内部防护救治,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同时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移动公司负责清
32、明节期间抗日山移动信号的畅通,安排应急通信车辆到位。 8、各门卡口。抗日山东大门,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设置卡口,区公安局、*镇配合。抗日山南大门,由区农委(抗日山园艺场)负责设置卡口,公安局、*镇配合。抗日山西门及其他进山入园道路,由*镇负责设置卡口。以上各卡口要从3月26日-4月6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禁止车辆和摊贩上山。 9、森林防火。*镇、农委、抗日山烈士陵园管委会、抗日山园艺场要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安全,设置有关防火的警示标志。 以上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详尽工作方案,并以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具体人员数。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
33、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通组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汇报;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通组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选定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指挥部汇报; 4、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
34、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贵重物品的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后勤保障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汇报;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后勤保障组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不明可疑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安全保卫组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后勤保障组联系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消防队员到场扑
35、灭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带。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1、“xx功”人员制造事端的,接待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联系公安部门和“县610办公室”,由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2、个别“xx”亡者家属借机闹事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安全、公安部门进行处置; 3、个别“涉军”人员借机闹事时,迅速向指挥部报告,由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1、当外国记者进行采访时,应谢绝参观或采访。如劝说受阻,应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处理; 2、发生一般矛盾纠纷时,
36、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安全保卫组要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在祭扫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安全保卫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离祭扫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镇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六、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区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和单位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和单位,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37、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祭扫高峰日,即4月4日、5日早7:30分至晚6:30分,指挥部领导、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到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状态良好。 (四)指挥部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组成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人员充分认清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五)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指挥部全体成员及各职能工作组全体成员要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由民政局每天向指挥部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指挥部扎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各应急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七)加强值班。 1、向社会公布重点部门的值班电话: 清明节祭扫活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区民政局:* 区安监局:* *工商局:* 区卫生局:* 区医院:* 2、各相关人员电话: *第25页 共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