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破解择校难题,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5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
2、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XX县区小学招生: 1、招生规模和入学条件。XX县区小学共招收一年级新生11个班,其中,甘棠小学招生5个班,甘棠中心学校招生6个班,每校平均班额均不超过55人。甘棠小学、甘棠中心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不得接受不足龄儿童报名。 2、甘棠小学招生范围:招收1997年12月31日前的XX县区非农业户口(含“经济性农转非”和挂靠户口),以及甘棠镇甘棠社区新村、汪家两居民组的适
3、龄儿童。该招生范围内居住在甘棠中心学校附近的对象,鼓励其就近到甘棠中心学校入学。甘棠中心学校招生范围:甘棠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及镇属居民、户口在甘棠镇的子女;除新村、汪家村两村民组的甘棠镇各村民组子女;1998年1月1日后“经济性农转非”以及其他性质挂靠在XX县区、甘棠镇的学龄儿童;在XX县区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农村或外地人员子女,乡镇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200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其中,仙源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二)初中招生 初中按单校划片对
4、口直升的原则招生,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生志愿就近调整录取学校,即: 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永丰、谭家桥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黄山二中。其中,永丰、新丰等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 2、汤口、三口、耿城、仙源、焦村、贤村、郭村、乌石、清溪、桃源、太平湖、广阳、新华等13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 3、新明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按“自愿”原则,可升入黄山二中或黄山三中。 小学毕业生因回户籍地、务工随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录
5、取学校的,须于7月8日前按以下程序办理。逾期不予调整,按转学程序办理。 1、区内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毕业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 2、区外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改录证明,向拟就读初中提出书面申请,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相关材料:属于回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本;属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户口本;属于监护人工作调动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户口本。)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需要按照市
6、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523号)文件(见附件)规范进行,即: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属地招生计划后,在办学规模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跨区县招生,跨区县招生计划应经属地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民办学校在相关外区县的招生数量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学校未经备案同意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获得相应学籍。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小学招生: 7月20日前完成登记,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学区证明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完成学生信息采集(见附件)和材料审核工作。8月10日前汇总登记人数并报基教科。 8月31日新生报到,并办
7、理报名手续。 9月7日前,各小学将新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导入学籍系统。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审批。 (二)初中招生: 6月19日,填写登记表,各小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XX县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本、照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准确填写登记表(家庭住址以户口本为准). 7月10日,上报登记表,学校将审核无误的XX县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及小学毕业生简明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新丰、永丰、谭家桥、新明中心学校需同时上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意向表)。 7月17日,集中办录取,各初中学校到区教育局基础教
8、育科领取初中招生花名册及XX县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 7月20日24日,下发通知书,各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1日,注册学籍号,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导入各初中新生电子学籍。 8月31日新生报到。 9月7日前,各初中在学籍系统中采集更新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更新审批。 五、相关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禁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确定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 (二)加强
9、招生宣传 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区政府网和区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学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省厅、市局规范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的相关规定,各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向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广泛宣传,重点宣传跨区县招生要有计划、有备案、有生源地教育局同意招生文件,否则出现学籍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家长会要有家长签到表和会议记录,家长信要有回执。 (三)增强服务意识 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各招生学校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工作,热情对待群众,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释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对招生工作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