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实施旅行社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行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行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执法检查,推动旅行社条例的有效实施。通过检查,了解旅行社条例实施的情况,总结各地在贯彻实施中取得的成绩和做法,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充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
2、发展。 二、检查主要对象和重点内容 执法检查主要对象为。有关旅游企业、旅行社企业、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等旅游从业者。 执法检查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1、各地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措施; 2、旅行社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步骤 执法检查工作从8月10日开始,8月20日结束,按照动员、自查、处理和总结四个阶段安排。 1、动员阶段(8月12日前)。被检查单位要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自查整改阶段(8月15日)。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及本通知精神和要求,制定自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切实查找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查结束后,要逐级上报自查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自查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对自查不认真的,要责令其重新自查。 3、检查阶段(8月16日-19日)。县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各被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要充分认识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能够摸清真实情况,取得显著效果。为加强对全县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旅游局成立了旅行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检查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