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每月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201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及县委常委、副县长在7月4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专题汇报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2、自查、督查期间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2、; 4、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5、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6、生产经营企业在重点时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7、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演练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查时间:每月下旬 四、督查方式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采取看台账、查资料、问情况、现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督查组代表县安委办对企业的自查情况和乡镇政府及县直相关单位全面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尤其要深入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真正督查到位。 2、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及时明确地向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提出,并提出整改或关停意见。次月要重点督查原隐患整改情况。 3、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督查工作由组长单位负责组织,督查结束后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检查情况形成有总结、有分析、有意见和建议的总结材料报县安委办。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