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工商局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省就业促进条例,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营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保障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决定,自年2月8日至3月20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是维护农民工及求职者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市场
2、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有效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市有关部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专门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区县也要成立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统筹安排清理整顿的各项工作,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安排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清理整顿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管,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
3、业介绍机构,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依法严惩“黑劳工”、“黑职介”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职业介绍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减少,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招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 清理整顿要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城乡结合部中小微企业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为重点,兼顾其他地区和场所。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重点宣传政策规定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各区县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进城务工人员的知识,或编印成宣传小册子等在进城
4、务工人员集中的场所免费发放,提高广大求职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宣传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清理整顿工作成效。对非法职业中介组织的惯用手法也要予以揭露,提高广大求职者的防范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对违法犯罪活动和违规经营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 四、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一)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综合整治。要注重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对以职业中介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和欺骗、贩卖、强迫劳动者劳动的黑色利益链犯罪团伙,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依法立案侦查。对未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用
5、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取缔。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三部门对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抓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辖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进行认真部署检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对职业中介机构年度审验和企业年检的形式,联合对辖
6、区所有登记注册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与经营。 3、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联合执法,出重拳打击和清理非法职业中介,不留死角,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4、依法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严格审批,加大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力度。 5、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针对非法职业中介隐蔽性强、流动性大、违反行政法规与刑事犯罪并存的特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与公安110联动,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二)认真受理查处举报投诉。向社会公
7、布举报投诉电话和受理渠道,在职业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及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公布查处取缔“黑职介”的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接到举报投诉后,要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五、工作安排 各区县要在专项行动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月15日之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2月8日至3月20日,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期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三部门将配合国家、省联合调研检查组赴部分区县检查调研。各区县在2月27日前上报专项行动的阶段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区县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21日前将总结材料及统计报表(书面及电子版)报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各单位在这次专项行动中的表现,国家、省和市三部门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联合通报表扬。第5页 共5页